• 索  引  号:620825/20230200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文机关: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03-24
  • 发文字号:庄政办发〔2023〕23号
  • 发布日期:2023-03-24
  • 有  效  性:
  • 标       题:
  • 内容概述: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3-03-24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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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省、市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快农村宅基地不动产登记发证进度,顺利通过省、市检查验收,现就做好我县宅基地登记发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限要求

3月底前不动产登记系统上登记发证率达到100%,5月底前不动产权证书发放到户率达到100%,6月份迎接省、市检查验收。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工作进度,完成发证任务。各乡(镇)要紧盯2022年度分解的任务,对表本乡镇发证进度,加强调度安排,落实保障措施,找准薄弱环节,扎实推进发证工作,确保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已完成发证任务的乡镇要建立登记台账,将已发证和不能发证的农户名单及原因标注清楚,将台账花名册报县自然资源局备案。

(二)规范登记流程,提高办证质量。各乡(镇)要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流程,对权籍调查过程中形成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身份证明材料、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等资料上传至登记系统,要准确核对不动产权证书权利人、面积、权利类型等内容,确保与档案完全一致,提高登记数据汇交成功率。

(三)及时制作证书,确保颁证到户。各乡(镇)要在前期办理登记业务的基础上,健全完善发证台账,逐级审核发证名单,对审核通过的名单要加快证书制作进度,在符合“一户一宅”政策条件下,做到“应发尽发”。在发放新证时要收回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并存入档案,同时收取工本费,全额交由县自然资源局上解县财政。

(四)健全登记档案,规范档案管理。各乡(镇)要按照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要求,对登记发证形成的图表、卡册、证书等相关资料,认真梳理,规范整理,全部立卷归档。要配备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档案室,确保登记档案“一宗一档”清晰规范、便于查阅。

(五)开展日常登记,保障人民权益。“总登记”结束后,群众对于日常登记(包括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的需求越来越多,各乡(镇)要在便民服务中心开设专窗,安排专人受理本乡镇农村不动产登记日常工作,要形成一套标准化的业务流程,明确各类业务在不同情况下的实践操作,确保“总登记”到“日常登记”平稳过渡、有序衔接。

三、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是党中央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乡(镇)要站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力助推乡村振兴的高度,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担当意识,确保登记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充分认识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乡(镇)长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形成组织有力、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三要加强宣传报道。各乡(镇)要通过多种方式宣传登记发证工作,提高群众的思想认识,争取干部群众的支持。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妥善处理因权属争议等发生的矛盾纠纷,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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