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GSLG02-C03001-2021-069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文机关:发改局
- 成文日期:2021-07-21
- 发文字号:庄政办发〔2021〕51号
- 发布日期:2021-07-21
- 有 效 性:
- 标 题:关于庄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补充通知
- 内容概述: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庄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补充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各单位: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庄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衔接意见》以及《县纪委关于“十四五”规划中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做出安排的通知》精神,对全县“十四五”规划调整和增加部分经济指标,增加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等方面的内容,现就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经济指标方面:将地区生产总值(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万元)等13项指标的名称予以调整,新增加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儿托位数(个)、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人)、县城(县级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4项指标。(详见附件)
项目建设方面:要紧扣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对全县“十四五”规划中明确的各类建设项目,提前开展前期手续的办理,确保每一个项目落到实处。同时要围绕落实国家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以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新增产能规模,项目建设要与省市下达的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充分衔接。
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方面: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构建全覆盖的责任制度和监督制度。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贯通运用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监督,做深日常监督,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坚持党内监督为主,推动构建党内监督与人大、民主、行政、司法、审计、财会、统计、舆论和群众监督有机统一、相互协调的监督体系。
相关链接: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庄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补充通知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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