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GSLG01-H02001-2020-001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文机关: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0-07-09
- 发文字号:庄政办发〔2020〕23号
- 发布日期:2020-07-09
- 有 效 性:
- 标 题: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县政府“十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县政府“十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2020年县政府“十件实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县政府向全县人民郑重承诺,继续围绕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全力措办惠及民生的“十件实事”。为确保实事项目圆满完成,现将2020年十件实事项目任务进行分解。各乡镇和有关责任部门要充分认识落实好“十件实事”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靠实责任,细化措施,确保既定的各项实事全部落实到位。
一要靠实工作责任。县政府确定的“十件实事”,各主办单位是责任主体,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明确包抓领导,加强组织协调,层层靠实工作责任,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任务落实到位。各配合单位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各项实事的顺利完成。
二要强化协作配合。各主办单位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和行事历,确定实施主体,明确时限、进度、质量及标准要求,及时研究解决规划设计、项目用地、资金筹措、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各配合单位要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确保实事按期完成。原则上所有实事在11月底前完成,使广大人民群众早日受益。
三要严格督查考核。实事的落实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各主办单位要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机制,严格项目实施程序,强化资金管理,确保实事办理质量。主办单位要每月向县政府书面报告一次进展情况。县上将把实事的落实情况作为考核乡镇、部门工作的一个重点,定期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年底要严格考核,兑现奖罚。
附件:《2020年县政府“十件实事”实施方案》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
2020年县政府“十件实事”实施方案
为确保2020年县政府“十件实事”的顺利完成,真正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第一件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整合各类资金2.6亿元,持续加大产业投入,有效增加群众收入;投资1.6亿元,完善农村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乡村基础条件。
目标任务: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今年全县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农业供给体系质量明显提高,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整县脱贫摘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农村社会治理制度、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全面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奋斗目标,在全县18个乡镇各建设1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建成水洛镇郭堡村、韩店镇花河村、通化镇梅堡村、赵墩乡大庄村、郑河乡史川村、永宁镇谈街村6个美丽乡村。
资金筹措:整合各类资金2.6亿元,持续加大产业投入,有效增加群众收入;投资1.6亿元,完善农村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乡村基础条件。
工作进度:从3月份开始,12月底全部建成。
验收办法:项目建成后,由农业农村局牵头,水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民政局等部门配合进行考核验收。
责任领导:樊对对
主办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交运局、卫健局、人社局、民政局、文旅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扶贫办。
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第二件 投资1.48亿元,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全域无垃圾治理,建成乡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新建改造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村级卫生公厕,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境质量。
1.实施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
目标任务:深入开展以“十大环境卫生治理提升行动”为主要内容的环境治理,建立健全自查自纠机制,加强保洁员队伍管理,在人员配置、设施配备、组织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加强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园广场清扫保洁频次、力度,以“三边一部”、居民小区、沿街门店等区域环境卫生问题为重点,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及“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居民小区、专业市场属地管理责任,不断完善户分类、社收集、村转运、镇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建立完善由环卫部门统一监管,属地负责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体系,持续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积极推行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现生活垃圾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常效化。
资金筹措:资金来源为县财政。
工作进度:3月底前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长效管理制度;4-6月每月对城区、乡村面源、五小行业、各类市场、交通沿线、河道沟道、机关单位(学校医院)、景区景点、建筑工地、厂矿企业等开展专项治理;6月底集中开展全域无垃圾“十大环境卫生治理提升行动”;7-11每月开展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12月开展全县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成效考核验收,兑现奖罚措施。
验收办法:按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责任领导:刘卓禄
主办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执法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交运局、水务局、卫健局、文旅局、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庄浪分局、财政局、城市社区。
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完成5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目标任务:投资2796.51万元,开建良邑、通化、永宁、杨河、盘安5个乡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2020年10月内完成建设任务并正常运行,年底将实现县域涉河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乡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70%。
资金筹措:资金来源为县财政。
工作进度:3月底前开工建设,10月底前全部建成投运。
验收办法:乡镇污水处理站按照《甘肃省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及国家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责任领导:刘卓禄
主办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财政局。
实施单位:盘安镇、通化镇、良邑镇、永宁镇、杨河乡。
3.实施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突破行动
目标任务:投资1870万元,建成通化、永宁、良邑、盘安、杨河、柳梁、南坪、卧龙、大庄、郑河、赵墩11个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年底实现乡镇生活垃圾转运处理设施全覆盖,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资金筹措:资金来源为县财政。
工作进度: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6月底前完成前期手续办理,7月底前开工建设,12月底前全部建成投运。
验收办法:乡镇垃圾处理设施按照《机械设备安装施工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和《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47及国家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责任领导:刘卓禄
主办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庄浪分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执法局
实施单位:卧龙镇、盘安镇、通化镇、大庄镇、柳梁镇、南坪镇、良邑镇、永宁镇、杨河乡、赵墩乡、郑河乡。
4.新建改造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村级卫生公厕,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境质量。
目标任务:全县新建改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10000座、村级卫生公厕150座,同步开展粪污处理。选择基础条件好、群众积极性高的村整村推进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创建改厕示范村18个,每个示范村配套后续服务网点1个,示范村卫生户厕覆盖率达到常住农户的85%以上。
资金筹措: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多干多补、早干早补等方式,支持整村推进农村户厕改建,构建国家和省市县奖补、农户自筹的投入保障体系。省、市奖补资金下达,县财政予以配套,在卫生厕所改建新建完工并经县乡逐户验收、市上复验、省上组织第三方评估和抽查验收合格后,落实奖补资金。村级公厕及后续服务网点由县财政配套资金予以实施。
工作进度:从3月份开始,12月底全部建成。
验收办法:按照县上验收、市上复验、省上组织第三方评估和抽查的程序,组织开展评估验收。
责任领导:樊对对
主办单位:农业农村局、卫健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文旅局、生态环境庄浪分局、科技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扶贫办。
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第三件 投资7834万元,硬化自然村道路157公里,进一步改善群众出行条件。
目标任务:完成自然村组道路硬化101项157公里,解决全县18个乡镇116自然村组群众出行难问题。
资金筹措:总投资7834万元,通过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完成。
工作进度:3月份开工建设,9月底前全部建成。
验收办法:按照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交运局、扶贫办分别组织验收。
责任领导:田庆银
主办单位:交运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扶贫办、审计局。
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第四件 投资8000万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目标任务: 实施中部人饮鱼咀水厂、红崖湾水厂改扩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农村人饮水质检测中心4处工程,有效缓解供需水矛盾。在鱼咀村新建日处理能力0.5万立方米的水厂1座;改扩建红崖湾水厂,新增日处理能力0.5万立方米;新建农村水质检测中心1座、农村人饮物资材料库房1处,同时配套水质检测设备、附属设备及水质检测系统;在岳堡、南湖、万泉、杨河、盘安、良邑、永宁等乡镇新建调蓄水池25座,总容积为2.33万立方米,改造供水管道640公里,实施庄浪河川农村人饮工程水源地保护1处;进一步提高水厂净水、消毒能力和部分地区管网供水能力,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供水保障程度。
资金筹措: 投资8000万元,全部为县级整合资金。
工作进度:2020年10月底全面建成。
验收办法:工程建成后,施工单位首先对工程进行自检,在工程全部合格的基础上,完成各专项验收,再由人饮项目办公室组织验收,最后申请竣工验收。
责任领导:樊对对
主办单位: 水务局
配合单位: 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庄浪分局,相关乡镇。
第五件 投资4802万元,建成公园路停车场,缓解城区交通压力,进一步提升县城服务功能。
目标任务:投资4802万元,在城区建设立体停车库1处,停车场及综合服务中心1处,共设置停车位315个,配套充电桩100个。
资金筹措:由企业全额投资。
工作进度:2020年10月底建成投运。
验收办法:项目单位完成各项技术验收和自查验收的基础上,由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组织竣工验收。
责任领导:刘卓禄
主办单位:县公用事业管理局
配合单位:水洛镇政府、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庄浪分局。
第六件 投资1600万元,改造老旧住宅楼,更换城区部分供热管网,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有效保障供热取暖问题。
目标任务:完成三中片区8栋222户居民老旧住宅楼改造,总建筑面积27262平方米。
资金筹措:争取中央、省级配套专项资金及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800万元,其余县级配套。
工作进度:9月底建成投运。
验收办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进行,项目验收严格按照《庄浪县项目管理办法》进行验收。
责任领导:刘卓禄
主办单位:县公用事业管理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庄浪分局。
第七件 投资3248万元,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力保障粮食安全。
目标任务: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高标准梯田)1.7万亩,涉及4个乡镇11个村;建设高效节水灌溉1万亩,涉及4个镇7个村。
资金筹措:概算总投资324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3156万,省级配套92万元。
工作进度:8月底全部建成。
验收办法:工程建成后,先由各乡(镇)进行自查验收,县农业农村局初验、市农业农村局终验,省农业农村厅抽验的方式进行验收。
责任领导:樊对对
主办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财政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庄浪分局。
实施单位:南湖镇、朱店镇、阳川镇、岳堡镇、良邑镇、赵墩乡。
第八件 投资5534万元,实施杨河中学等6所学校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建成县第六幼儿园,进一步改善城乡办学条件。
目标任务:投资5534万元,实施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6个2534万元;实施学前教育建设项目1个3000万元。
资金筹措: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投资中央财政资金2534万元;学前教育第六幼儿园建设项目投资3000万元,其中中央学前教育专项资金项目资金740万元,省级学前教育专项资金435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1825万元。
工作进度:6个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建设项目年底竣工并投入使用;1所幼儿园今年秋季开学竣工并投入使用。
验收办法:建设工程规划、勘探、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和验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进行,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发改委新修订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进行验收。
责任领导:王宏宇
主办单位:教育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水洛镇、南坪镇、朱店镇、盘安镇、杨河乡。
第九件 投资3167万元,全面建成投用县中医院南城区住院综合楼、门诊医技综合楼,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
目标任务:投资3167万元,建成南城区中医院室外附属内换热站、动力机房、污水处理站、垃圾收集站、液氧站、中医特色园林景观、中医特色休闲区等工程并全面投入使用。
资金筹措:总投资3167万元,全部为自筹。
工作进度:2020年9月底前完成室外附属配套项目,中医院南城区异地改扩建项目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
验收办法:项目单位完成各项技术验收和自查验收的基础上,由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组织竣工验收,并严格遵照《庄浪县项目管理办法》和《中医医院建设标准(修订)》要求进行验收。
责任领导:王宏宇
主办单位:县卫健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水洛镇、南坪镇。
第十件 投资708万元,建成县级公共体育场1处、乡镇体育健身中心2个、“一村一场”体育健身项目12个,不断丰富城乡群众文化体育生活。
目标任务:在东城区新建体育场1处;给达到建设要求的2个乡各配发价值10万元的健身器材一套,并对一块篮球场地进行塑胶层面铺设;给达到要求的12个行政村体育场配套安装价值4万元的健身器材一套。
资金筹措:总投资708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市体彩公益金588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20万元。
工作进度:3月中旬开工,10月中旬建成投用。
验收办法:由文旅局组织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接受省、市体育局随机抽查验收。
责任领导:王宏宇
主办单位:县文旅局
配合单位:教育局,各相关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