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GSLG00-C01001-2022-021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文机关:庄浪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2-04-28
  • 发文字号:庄政办发〔2022〕28号
  • 发布日期:2022-04-28
  • 有  效  性:
  • 标       题:关于印发2022年市列为民办实事 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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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市列为民办实事 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22-04-28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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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庄浪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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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已印发,庄浪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结合县情实际,及时制定我县《关于促进城乡就业创业实施方案》《关于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增加学位园位的实施方案》《关于自然村组硬化路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实施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实施方案》《关于改造城镇老旧小区实事方案》《关于提升城市绿地和建设停车设施实施方案》《关于建设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关于城乡低收入妇女“两癌”检查和残疾人康复托养项目实施方案》《关于举办千场文化惠民演出实施方案》等10个为民办实事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牵头单位请分别于7月10日前、12月1日前向县政府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            

 

 关于促进城乡就业创业实施方案

 

一、实现新增城镇就业3500人以上

(一)目标任务。2022年全县实现新增城镇就业3500人。

(二)实施范围。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通过各类单位招聘录用、从事个体工商户、公益性岗位安置以及灵活就业等渠道,在县域内初次就业和失业后实现再就业。

(三)资金安排。充分利用2022年中央财政下达的就业补助资金和省级财政下达的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和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等政策,促进城镇就业。

(四)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胡亚琴

牵头单位: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政府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

实施单位:城市社区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协作配合。强化对城镇新增就业工作的领导指导,严格按照新增城镇就业的统计口径,积极深入一线开展数据信息采集,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县人社局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定期对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和各社区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明确统计方式,统一统计口径,提高新增城镇就业工作质量。

2.强化宣传引导。探索创新宣传方式,按照省、市和县有关就业失业信息登记工作要求,创新宣传方式,切实加大对促进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引导当年所有新招用人员的企业和单位、新注册的个体经营者、自主创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进行自主就业登记,全面摸排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员情况,为全面完成年度城镇新增就业工作任务奠定基础。

3.拓宽就业渠道。改善就业结构,扩大就业容量,加大力度落实税费减免、创业贷款、创业补贴、社保补贴、创业培训等扶持就业政策,鼓励全民创业,支持务工人员回乡创办企业,努力扩大社会就业。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梯田人”劳务品牌优势,促进城乡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4.提升技能素质。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中长期职业技能培训规划(2018-2025年)》精神,牢固树立技能培训为就业服务的理念,坚持产训结合,聚焦全县牛、果、马铃薯、设施蔬菜、中医中药、加工制造、文旅康养、生态环保产业链建设和产业布局,切实提升城乡劳动力发展产业和务工增收技能,为实现稳定就业提供保障。

5.提升服务质量。加快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建设,依托全省“大就业信息系统”,推进实施“全省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提升工程”建设,努力打造“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加强就业统计制度落实,健全就业统计指标,完善统计口径和方法,大力推进就业统计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数据质量,确保就业任务落实。

6.加强抽查核查。做实新增城镇就业实名制台账,新增城镇就业数据录入大就业信息系统,并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就业、企业就业、公益性岗位就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五类花名册,确保信息记录规范准确。认真做好核查比对,定期采取电话抽查、实地访谈等多种方式对新增城镇就业人员信息进行抽查,动态更新数据,确保新增城镇就业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

二、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000万元以上

(一)目标任务。2022年全县计划为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和小微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000万元。

(二)实施范围。给予各类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种养殖户等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三)资金安排。充分利用创业担保贷款基金,联合县财政局和县农村商业银行、县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等部门加大放款力度,实行单独列账、单独核算,保证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四)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胡亚琴

牵头单位: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政府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实施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

(五)申报程序

1.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创业者按要求持身份证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营业执照副本、担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人员类别证明到经营地所在乡镇、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申请办理,填写申请登记表。

2.乡镇人民政府、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按分配的贷款数额,对申请人创业实体进行实地核实,符合申报贷款条件的创业人员由各乡镇及城市社区专人负责汇总登记后报县人社局。

3.县人社局对各乡镇和县城市社区管委员会报送的贷款人员身份、资料审查后,对符合放贷条件的申请人送交经办银行审核查询征信记录,对审核通过人员由各乡镇和县城市社区管委会统一申领贷款申请表,填写完整后统一开具担保书。

4.贷款申请人凭《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和创业担保贷款担保书与财产共有人、担保人及财产共有人持身份证、户口薄、就业创业证、营业执照副本等材料到经办银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办理放贷相关手续。

5.经办银行按照放贷程序和有关要求,在进一步核查贷款和担保人相关信息后,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办理相关贷款手续并发放贷款,并按季汇总复核后向县财政局申报贴息。

6.财政局按季复核后逐级申报贴息。

(六)保障措施。

1.加强政策宣传。组织开展送政策进农户、进企业活动,充分调动各行政村劳务信息员、驻村帮扶工作队、企业联络员等力量,利用乡村大喇叭、各类宣传栏等定时定期开展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利用微信公众号、各类网站,通过视频、漫画等多种通俗易懂的方式把创业担保贷款优惠政策向群众说清楚、讲明白,不断扩大政策覆盖面。

2.简化办理流程。严格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全面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流程,对能通过数据共享查询的信息不再提供证明材料,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全面推进“一站式”服务,人社部门初审、担保机构调查、金融机构贷前调查“多审合一”,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大力推广“不来即享”,开展电子化审批,实现全程线上办理。

3.提高基金效能。简化担保条件和手续,制定担保基金尽职免责和激励约束办法,合理提升担保基金代偿比例和效率。实行担保基金放大倍数与贷款还款率挂钩机制,创业担保贷款上年到期还款率达到90%以上的,本年可适当提高放大倍数至担保基金存款余额的10倍。完善协作机制,健全完善创业担保贷款分类统计制度,充分整合资格审核、贴息、贷款发放等数据,强化考核和监督检查,确保基金安全。

三、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10.4万人以上

(一)目标任务。2022年,市委、市政府将劳务输转工作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下达我县输转劳动力任务10.4万人以上,创劳务收入30亿元以上。

(二)实施范围。全县16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以内,男性60周岁以内的城乡富余劳动力。

(三)资金安排。充分利用省、市、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和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积极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组织、劳务经济人等开展有组织输转,促进城乡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

(四)实施步骤。

1.工作调度。2月份将任务分解到各乡镇, 每月对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调度督促,3月中旬前全面完成劳务输转目标任务。

2.检查验收。11月初,各乡镇开展项目落实情况自查,11月中旬,县人社局组织开展项目检查验收。

(五)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胡亚琴

牵头单位: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政府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实施单位:各乡镇

(六)保障措施。

1.扎实开展劳动力输转摸底。充分发挥劳务专干、驻村干部、劳务信息员、驻村帮扶工作队等工作力量,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准确”的原则,以村社为单位,采取逐村逐户、逐村逐户、精准摸排、分类登记、全面覆盖的方法对当前农村劳动力情况,已输转劳动力情况,有意愿未输转劳动力情况,按人员类别、务工地点、从事行业、分乡镇分村进行全面摸底统计并建立花名册台账,做好转移就业帮扶工作调度,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劳动力输转任务。

2.多渠道发布企业用工信息。扩展信息发布渠道,充分利用“互联网+就业服务”,积极搭建网络招聘供需平台,在第一时间将“庄浪劳务”和“庄浪人社”等信息平台发布的招工信息转发至各村社劳务工作群,并做到每天持续动态发布,积极引导组织有意愿输转的务工人员到乡镇劳务站、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通过微信、电话等多种形式实现线上线下报名,确保为剩余劳动力输转做好供需对接和提供岗位保障。

3.做好组织输转保障服务。按照线上线下双向发力,传统招聘和“互联网+”综合服务的方式,全方位搭建就业平台,拓展劳务产业基地,充分发挥劳务信息员和劳务带头人作用,对天津市、长三角、珠三角、西北五省等报名登记的外出劳动力按照务工地点进行筛选集中,按照“政府牵头、统一组织、供需对接、全程管控、贴心服务”的要求,做好劳动力组织化输转服务保障,确保有意愿输转的额劳动力应转尽转。

4.全面拓展建强劳务市场。按照“稳东扩西、本地优先”的劳务输转工作思路,通过实地考察、治谈对接等方式,对我县劳动力外出务工集中的天津、江苏、浙江、广东、福建、宁夏、新疆等地进行劳务考察,加强区城劳务协作,力争建成集职业介绍、就业指导、岗前培训、组织输转等于一体的劳务用工市场,健全覆盖县、乡镇、村四级服务网络体系, 形成“劳务公司+企业+职业培训+组织输转”的产业化、市场化、规模化劳务输转效应,打响“梯田人”劳务品牌,延伸产业链条,壮大劳务经济。



关于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增加

学位园位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新建幼儿园3所(庄浪县第七幼儿园、世纪花园B区配建园、中天幸福城配建园)新增幼儿园园位720个。

二、实施原则

(一)落实规划,统筹布局。严格执行幼儿园就近入园要求,充分挖掘城区幼儿园办园空间,全面盘点年内所有交付使用的项目,精准增补幼儿园学位。  

(二)因地制宜,科学实施。加大城区教育资源和项目资金统筹力度,通过集团化办学、资源整合和校舍功能优化等模式,增补幼儿园学位。  

(三)兜底保障,满足需求。以满足城镇化推进需求和班额标准为目标,通过接管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改扩建现有幼儿园增加园位等措施,加强园位供给。

三、资金筹措

庄浪县第七幼儿园建设项目,总投资320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1年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452万元,地方专项债券资金1000万元及县级配套资金748万元;世纪花园B区配建园和中天幸福城配建园概算投资56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2年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

四、组织实施

(一)准备阶段(1—2月)。制定本地区学前教育园位增补计划,进一步分解任务清单,靠实工作职责,细化推进举措,明确完成时限,并于2月底前完成备案。  

(二)审批阶段(2—3月)。教育、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住建等相关部门相互协作,对新建、改扩建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和落实优惠政策,先期启动征地、立项审批、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对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环节实施并联审批,最大程度压缩项目审批时间,3月底前确保完成项目设计、审批和招投标等工作。  

(三)实施阶段(4—8月)。健全工作推进“五包抓”机制,教育、发改、财政和住建等部门积极衔接配合,形成合力,整体推进项目建设。4月份全部开工,6—8月份利用假期施工黄金期,加快项目推进进度,8月底秋季开学投入使用。

五、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郭  辉

责任单位:教育局

配合单位: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确保顺利实施。教育局负责项目计划编制、项目备案、项目实施、进度统计上报和评估验收,财政局负责下达资金的拨付、会同教育局对项目计划进行审核。。

(二)形成工作机制,强力推进实施。把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摆上重要日程,认真落实项目审批“网报制”、责任“包抓制”、项目进度“周报制”、项目开工“台账制”、项目推进“通报制”、项目竣工“销号制”等机制,做到“责任到人、目标明确、进度管控”,确保项目及时开工,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三)强化工程管理,严格规范实施。加强项目建设精细化管理,及时足额拨付资金,严禁挤占、截留、克扣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政府采购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规定,严把质量关,严防基建、物资采购等领域腐败问题发生,规范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要主动进行项目公示,做到信息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监督。

 

 

 

关于自然村组硬化路建设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总目标,聚焦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交通服务保障能力。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2年,通过财政专项扶持资金、行业资金、涉农整合资金等方式筹措资金,计划实施自然村组硬化路建设工程167公里,各乡镇要尽快开展前期工作,力争2022年3月底开工建设,9月底全面建设任务。同时,各乡镇在2022年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任务完成的基础上,要尽可能多的谋划村组道路前期工作,积极主动谋划建设更多自然村组道路,不断满足群众预期,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重点工作

(一)严格执行技术标准。严格执行《甘肃省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DB62T2934-2018)和《甘肃省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技术指南》等有关标准,坚持安全、经济、适用、环保理念,坚决守住“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水源地”三条红线,尽量利用原有道路进行改建。

(二)抓好工程质量管控。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落实建设质量管理责任终身制要求,抓好原材料进场、施工工艺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控制,邀请村民代表等参与质量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县交通运输部门常态化开展督促检查,积极配合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做好每月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质量的抽检和督导,确保建成一条、达标一条、群众满意一条。

(三)吸纳群众就近就地务工就业。按照省、市、县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要求,在村组道路建设过程中,优先采用以工代赈方式实施,优先选用项目所在地的砂石材料,优先租用本地群众和脱贫不稳定户的机械设备,充分创造就业岗位,吸纳本地群众和脱贫不稳定户务工就业,帮助群众增收。

(四)严把工程验收关。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竣工验收邀请县乡村振兴局、财政局等单位参加,按照相关规范规定对路基、路面、桥涵、防护工程、沿线设施及施工资料等进行严格检测验收,并出具检测报告,注重对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检测验收。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由施工单位限期完成。

(五)加强村组道路养护管理。严格落实《平凉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平政办发〔2021〕6号)和《平凉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平交发〔2021〕103号)相关要求,加快构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常态化,加强自然村组道路的管养工作,鼓励引导农民群众参与,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体系。足额筹措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并建农村公路管养资金纳入政府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三、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王 璟

责任单位:交运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发改局、乡村振兴局、审计局

实施单位:各乡镇、地道站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巷道硬化、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来抓。充分发挥乡镇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的主体作用,建立协同推进机制,细化实化工作举措,做到任务清晰、责任明确、措施有力,确保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巷道硬化、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任务按期有序推进。

(二)加快建设进度。坚持“人盯项目,项目定人”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倒排工期,挂图作业,各参建单位把项目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全力推动项目建设提速增效。

(三)强化资金监管。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从严控制整合项目资金支出范围,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狠抓质量管控。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等制度规定,加强项目勘察设计质量、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和交竣工验收工作。县交运局要加强项目监督调度,将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纳入全县 “四好农村路”年终检查考核,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县交运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自然资源、公安、财政、应急管理等部门进行联合验收,确保项目一次性交竣工验收合格率达98%以上。

 

 


关于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1.计划投资1200万元,实施庄浪县永宁镇农村供水水源保障工程,巩固提升永宁、通化2个乡镇20个行政村2962户13329人的供水保障水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调蓄池3座(分别为漫湾1000m3方形调蓄池、张家岭1000m3方形调蓄池、梅堡500m3方形调蓄池)、进水闸阀井3座、出水闸阀井3座、3.0×3.0m管理房3座、沉砂池1座、复合一体树脂检查井60座、镇墩113座、修建界桩451座、跨沟管道护墙132m、钢制栅栏围墙201.60m,铺设各类输配水管道32.54km,安装2台潜水泵。全面建成并发挥效益。

2.计划投资576.26万元,实施2021农村供水改造提升工程,巩固提升盘安、阳川、卧龙、柳梁、水洛、南湖、大庄、朱店8个乡镇16个行政村3600户16200人的饮水供水保障水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调蓄池2座、闸阀井6座,更换输配水管道33.98km,改造白家沟水厂水处理车间220.50平方米,安装电解法次氯酸钠发生器1台、活性炭过滤罐3组,配套调蓄池控制设施11套,闸阀井6座。全面建成并发挥效益。

二、资金筹措

项目建设资金通过县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筹措解决。

三、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朱小勇

牵头单位:水务局

协办单位: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永宁镇、通化镇、盘安镇、阳川镇、卧龙镇、柳梁镇、水洛镇、南湖镇、大庄镇、朱店镇。

四、进度安排

3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编制、审批等前期工作;4月底前完成招投标等开工前准备工作,全面开工;11月底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12月底前发挥工程效益。

五、工作要求

一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抓进度,筹资金,积极衔接,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充分利用涉农整合资金,努力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确保建设资金足额落实。

二是全力加快建设进度。进一步细化节点任务目标,加快初步设计修改完善和审批,积极推进工程招投标,争取4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要充分考虑汛期施工不利影响和汛期降雨对施工的干扰,把工作责任逐级细化分解到分管领导、承担部门、具体工作人员,靠实压紧工作责任,把建设进度细化分解到每一季、每一月、每一旬、每一天,及早安排工作任务,不断优化施工组织,采取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扩大作业面、增加施工力量等手段全力推进,通过召集会议、现场推进、督办约谈等措施倒逼工作落实,全力以赴抓质量、赶进度,真正将水源保障工程建成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放心工程,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三是切实加强水源保护。要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沟通衔接,严格按照水源地保护有关规定和职责划分,及时划定水源保护区或水源保护范围,设立水源保护标志并采取必要且有效的保护措施,严格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健全完善水源巡查制度并严格执行,采取务实管用措施,全面加强水源保护,确保水源水质安全。

四是全面加强运行管理。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原则,坚持建管并重,工程开工前,要明确运行管理单位,全程参与工程建设,工程建成后,尽快验收移交,及时明晰产权,落实“三个责任”,健全“三项制度”。要不断健全完善水价机制,强化供水调度和运行管理,确保水源保障工程建一处、成一处、效益长久发挥一处,真正将水源保障工程这一民生实事办快、办好、办实。

 

 

 

 关于实施变站主变扩建工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庄浪县2022年实施11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1个,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61.21公里、0.4千伏线路139.17公里,新建改造配变61台,配变容量0.953万千伏安。

二、重点工作

(一)优化完善110千伏及以上主网结构。紧扣建设能源战略定位,充分发挥能源区位优势,进一步优化与外部电网的联络,促进各类电压等级协调发展,强化35千伏及以上主网结构,提升电网供电能力,着力构建坚强智能、绿色高效、互联互通、灵活可靠的现代化电网体系。加快紫荆变新建工程规划选址、用地审批、可研编制、审批等前期工作。计划新建110kV变电站1座,主变2台,容量为2×40MVA,新建110kV双回线路2×7km。

(二)优化提升10千伏及下配电网结构。认真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持续加大农村电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优质服务水平,满足农村用电需求。以优化网架结构、提高供电能力、解决配网突出问题和助力乡村振兴为重点,着力解决配电网网架结构不清晰、10千伏线路迂回供电、供电半径长等问题,年内完成2022年农网巩固提升工程、高考保电双电源工程、调增配电网工程、效能提升工程、业扩配套工程等重点工程,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61.21公里、0.4千伏线路139.17公里,新建改造配变61台,配变容量0.953万千伏安。

(三)建立健全电网改造升级长效机制。认真做好电网改造升级与国土空间、乡村建设等规划的衔接调整,确保变电站、输配电线路走廊、电缆通道及时纳入相关规划。及时排查电网薄弱环节,科学测算电网建设需求,确定建设项目和投资规模,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以“十四五”配网规划为主线,以优化网架结构、提高供电能力、解决配网突出问题和助力乡村振兴为重点,结合本县实际有序组织开展项目储备工作,着力解决配电网网架结构不清晰、10千伏线路迂回供电、低压台区供电能力不足等问题。

三、资金筹措

2022年电网建设项目全部列入国网平凉供电公司年度建设计划,资金由国网平凉供电公司向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协调落实。其中:35千伏、11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建设资金由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自筹解决;10千伏及以下工程,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占20%,企业贷款80%。由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工程出资和贷款偿还,国网平凉供电公司作为委建单位具体实施。

四、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吕忠武  李继宗

牵头单位:发改局

协作单位: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水务局、应急管理局、乡村振兴局

实施单位:国网庄浪县供电公司

五、进度计划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可研、立项审批、初步设计、工工准备等前期工作,10千伏及以下项目2022年10月底全面竣工,110千伏紫荆变新工程工程,年内完成110千伏紫荆变新建工程选址、可研编制、批复、项目核准、项目建设前期环评、用地手续等办理工作,2023年3月开工建设。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发改局要积极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国网庄浪县供电公司要成立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小组,主要领导直接负责、靠前指挥,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高效优质完成工作任务。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务等部门要积极协调办理项目规划选址、用地审批、环境评价、林地占用、道路和河流跨越等相关手续,确保电网项目顺利落地实施。

(二)压实主体责任。建立政企对接联系机制,加强日常工作联系,及时协商解决问题,形成政企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有效推进电网发展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国网庄浪县供电公司要科学制定工程建设计划,统筹资源配置,高质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直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督责任,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督促电网企业加强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库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统一建设标准,规范工程管理,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的调度管理,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指导督促项目建设。国网庄浪县供电公司要加强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管控,及时解决物资供应、作业计划、安全质量管理、工程建设协调等各类问题,加强现场管控,确保项目按时高质量建成投运。

 

 

 

 关于改造城镇老旧小区实施方案

 

一、改造范围

2001-2005年底前建成的年代较早、结构安全、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含单栋住宅楼)纳入改造范围,占比不超过15%(按居民户数计),优先改造建成于2000年底前,居民改造意愿强烈、参与积极性高的住宅小区。     

二、改造内容

     一是主要对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进行维修等。其中,改造提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包括改造提升小区内部及与小区联系的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供热、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移动通信等基础设施,架空线规整(入地)等。

    二是主要对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以及光纤到户等。其中,改造建设环境及配套设施包括拆除违法建设,整治小区及周边绿化、照明等环境,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

    三、目标任务

对宁静花园、水利局家属院、康居小区3个小区,7栋楼358户进行改造,总投资2400万元。2022年4月开工建设,12月底前完工。

责任领导:吕忠武

牵头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公用局、城市社区、供水公司、电力公司、供热公司、天然气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完善配套政策。建立健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统筹机制,促进小区改造后管理、维护、更新进入规范化轨道。建立健全既有土地集约混合利用和存量房屋设施兼容转换政策机制,切实盘活改造片域内可利用的闲置房屋、边角地、空闲用地等存量资源,用于增设配建养老、托育、助餐、停车、加装电梯、体育健身等各类设施。建立完善老旧小区改造质量安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二)广泛宣传、充分尊重居民意愿。改造前做好宣传动员,安排人员深入各老旧小区,采用多种方式,宣传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鼓励和引导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改造工作。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形成共识,居民参与率、同意率达到75%以上。及时收集和吸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居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落实;对工作中好的做法及时宣传报道,对不支持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曝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改造后积极调查回访,居民调查率、满意率分别达到75%、80%以上。

    (三)科学有序组织实施。坚持科学施工、绿色施工,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做好施工时序设计,避免反复施工、多次开挖,造成扰民。压实参建单位质量和安全责任,加强施工质量监督,确保安全高效完成改造任务。

    (四)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县住建局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及时逐项排查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好各项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对改造不彻底、群众不满意的项目,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关于提升城市绿地和停车设施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规范城市公共道路车辆停放秩序管理,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外开放停车位,推广分布、错时停车和差异化收费,采取“划定区域,限定时间,有偿服务”的管理方式,重点解决老城区、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计划在县城区范围内新增停车场(新昌桥南侧停车场、宋堡城下停车场)2个,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4659个。

二、重点工作

(一)高质量谋划城市绿化景观。持续巩固省级园林县城创建成果,加快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步伐。以“增绿量、添花景、提品质、保生态”为重点,对县城区道路绿化景观进行“修补、改差、提质”,消除缺株断带、黄土裸露、侧石护栏等基础设施破损等问题,高标准实施街头景观绿化、广场公园美化工程,最大限度扩展城市绿地面积,推进城市绿化由扩量向扩量提质并重转变,形成道路绿成线、景不断、整洁统一、美观实用、特色鲜明、景观突出的街景绿化效果。

责任领导:吕忠武

实施单位: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执法局。

(二)高标准实施街头游园工程。高标准实施园林绿地绿化工程、街巷道路绿化工程和住宅小区绿化工程,提升城市绿化品质。在北滨河路延伸段规划建设绿化带7.6亩,栽植乔木1280株,花灌木25万株;在南河北路东延伸段规划建设绿化带7.8亩,栽植苗木24万株,规划建设花坛17座,栽植苗木2.8万株;在南河北路西延伸段规划建设绿化带6.1亩,栽植乔木20万株;在南河南路规划建设绿化带0.4亩,栽樱花灌木1.3万株;开元路东段规划建设绿化带0.6亩,栽植乔灌木2万株;在5个住宅小区规划建设绿地49亩。同时,开展补植提绿美化行动,对城区所有主次街道所缺和死亡的行道树全部进行补栽,对城区“五路六街”(北滨河路、南滨河路、南河北路、开元路、新徐路、紫荆街、朝阳街、迎宾街、如意街、安定街、光明街)绿化带进行提绿美化,对城区紫荆山、北入口公园和紫荆广场、文化广场、朝阳广场、梯田文化广场等开展补植提绿美化,在住宅小区和机关单位开展增绿美化行动。

责任领导:吕忠武

实施单位: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执法局

(三)修订完善城市停车设施规划。

规范城区公共道路车辆停放秩序管理,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外开放停车位,推广分布、错时停车和差异化收费,采取“划定区域,限定时间,有偿服务”的管理方式,重点解决老城区、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新建新昌桥南侧停车场和宋堡城下停车场,规划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4659个。

责任领导:吕忠武 王 璟

实施单位:城投公司、公安局

(四)系统谋划停车设施配建项目。在摸清底数的同时,有条件的可试点实行“五个一批”停车改造项目,即利用空地新建一批,对部分闲置土地和可拆迁公产,进行清理拆除,新建一批以立体停车为主的停车场;新建小区配建一批,在新建小区规划审批时,严格落实1:1的标准配建停车泊位;老旧小区改造一批,清理拆除私占的空地、柴房、临舍等,改造成停车泊位;根据现状整合一批,利用城市空闲公共空间和较宽的人行道,在不影响正常通行和活动的基础上改造成停车泊位;挖掘资源开放一批,对部分单位、企业院内停车泊位,适时对外开放,高效利用场地资源。实施县城智慧停车工程,建设公共停车位4659个,建成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共享各类城区停车资源,建设停车管理设施、智能诱导、智能收费为基本内容的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开发停车APP,实时公布停车泊位信息,为广大市民提供导航、电子支付等智能化服务。启动公共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和违停联合执法,县执法局委托县城投公司为收费主体,对城区施划的公共停车泊位进行收费管理,并配合城投公司加强停车管理,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理违法停放的机动车辆。

责任领导:吕忠武  王 璟

实施单位: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公安局、执法局、城投公司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针对当前公用设施谋划及制度建设存在的难点、堵点,制定专项工作方案,高效整合利用现有停车场地,积极拓展停车空间,着力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

(二)加强绿化统筹规划。各责任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城市绿地现状的调查摸底,制定绿化改造提升计划,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确保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加强后期管护作业监督检查、质量考核及技术指导,真正做到既方便群众,又美化环境。

(三)加强建设资金保障。各责任部门要尽快展开项目谋划和前期手续办理,在自筹资金的同时及时申报国家、省、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确保顺利完成建设任务。

(四)加强设施运行管理。各责任部门要尽早建立健全停车场管理运营机制,确保建成后及时投入使用,科学规范运行,真正发挥作用,坚决防止停车场闲置或挪作他用。

 

 

 

 

关于建设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为老年人

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

 

一、水洛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改建的方式,在县城建设1个具有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水洛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二)实施原则

1.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充分考虑城区地域、人口密度、服务范围以及老年人消费能力等实际情况,按照“科学规划、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科学规划建设。通过服务半径、覆盖人群等方面进行科学论证,利用现有闲置的县儿童福利院进行改造。

2.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养老服务发展的主导推动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时间节点,倒排建设工期,定期调度推动项目建设。同时,支持社会组织通过公建民营、公办民助等方式,运营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实施规模化、连锁化发展。

3.精心组织,靠实责任。县民政局组织专门力量,成立工作专班,靠实工作责任,坚持高站位推进、高质量建设、高标准落实,积极协调解决资金、立项、建设、运营等方面的实际问题,统筹各方力量,确保水洛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三)建设标准和功能

1.建设标准。按照《甘肃省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按照辖区常住人口每3万人以上设置护理型床位不少于20张的标准的要求,水洛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设置护理型床位30张,中心设生活照料、托养照护、文化娱乐、健康关爱等区域,以为老人提供健康科普和心理关爱为重点。主要设置了老年居室、老年餐厅、医务室、护办室、医养康养室、休闲娱乐室、兴趣文娱室、健身房、精神慰藉心理咨询室、纠纷调解和法律援助室、卫生间、洗浴间等。

2.基本功能。水洛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主要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全托、日托等照料护理服务。一是为老年人提供助餐供餐、助浴助洁、文化娱乐、日间照料等基本养老服务;二是通过智慧养老信息平台为老年人提供线上线下服务,并逐步向老年人家庭延伸服务;三是和辖区内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院等医疗资源建立医疗签约服务协议,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能力评估、康复理疗、慢性诊疗等服务;四是依托专业护理团队为老年人开展术后康复护理等服务;五是为老年人提供休闲娱乐、歌舞健身、兴趣文娱等特色文化活动;六是为老年人提供心理健康宣教、藉精神慰、心理咨询、老年陪伴、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

(四)资金安排。水洛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预算投资300万元,由省、市、县三级按照“5:2:3”的比例进行分担,其中省级财政补助150万元、市级财政补助60万元、县级财政补助90万元。省市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按标准一次性下达到我县,县级财政要及时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其余建设缺口资金由县财政统筹整合解决。

(四)实施步骤

1.筹划准备阶段(3月上旬—3月下旬)。按照市政府印发的为民办实事《方案》要求,县民政局按照省市县统一安排部署,坚持科学布局、做好规划选址、设计审图等工作,确保规划选址、建设方案符合规定要求。并制定《庄浪县水洛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2.组织实施阶段(4月上旬—9月下旬)。县民政局严格按照建设标准和任务要求,开展项目招标、施工等工作,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严标准、高质量改建,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同时,遴选运营商,将改建项目和运营商同时开展公开招标,由运营商参与项目改建的相关设计,提出可行性意见,确保改建项目更好的满足运营要求。

3.评估验收总结阶段(10月上旬—11月上旬)。县民政局牵头,成立联合自查自评组,对项目进行自查自评验收,通过现场查看、实地验收、综合考量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的建设质量、资金配套、服务功能以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评,并将评估验收结果按时上报市民政局,确保通过省、市联合评估验收组的评估验收。

(六)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胡亚琴

牵头单位:民政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卫健局、机关事务局、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

(七)保障措施

1.明确职责分工。县民政局牵头负责水洛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计划安排、督查协调和组织实施等工作;县财政局具体负责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管理工作;县机关事务局负责做好水洛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场所的隶属划转工作;县住建局加强对项目建设的指导,确保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符合国家和省上的消防和安全标准要求;县卫健局要积极配合做好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配套工作;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其他相关成员单位要对照建设、服务内容,依据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严格资金监管。县民政局、财政局要严格按照“资金封闭运行管理”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好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县财政局严格落实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管理要求,加快项目执行和资金支出进度,杜绝专项资金滞留,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省、市、县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专项建设资金重点用于消防设施改造、装饰装修、设备购置及项目相关费用等支出。

3.靠实工作责任。为了充分发挥水洛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示范带动作用,各相关部门要高站位推进,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标准落实。县民政局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组织专门力量,明确责任领导,做好规划设计,从严做好项目实施,统筹协调有关部门,靠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如期完成,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过关,符合标准要求。

二、为0.93万名78岁及以上高龄老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一)工作目标

2022年,为全县0.93万名78岁及以上高龄老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二)保险内容

1.责任范围。老年人在生产、生活的各种场所,包括在居家生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公共场所活动、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外出旅游时发生的各种意外伤害事故,均纳入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范围。

2.保险期限。一年。

3.保险项目及赔付标准。(1)意外死亡金赔付标准: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死亡的,按30000元一次性赔付身故保险金。(2)意外伤残金赔付标准: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造成身体伤残的,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给付对应伤残保险金,最高赔付30000元。(3)意外医疗费用赔付标准: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所支出的符合社保规定范围内的意外医疗费,每年最高报销8000元意外住院医疗费用,免赔额100元。

(三)资金拨付

由市卫健委根据核准的实际参保人数,按每人每年12.5元标准申请市财政在专项资金中统一支付。

(四)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郭  辉

牵头单位:卫健局

实施单位:各乡镇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由卫健局牵头,各乡镇和城市社区组织实施。成立由卫健局局长任组长,各乡镇长和城市社区管委会主任为成员的庄浪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统筹协调、督导项目落实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和卫健局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采取印发宣传资料,开展政策宣传解读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力争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

3.做好信息上报。各乡镇要摸清78岁及以上高龄老人底数,及时上报相关数据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应保尽保。同时要及时掌握上报保险对象意外死亡、意外伤残、意外医疗费用的信息,确保保险对象的赔付资金落实到位。

4.及时总结完善。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卫健局要按照方案要求,及时指导督促、精心办理落实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认真研究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健全完善措施,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好。

 

 

 

 

关于城乡低收入妇女“两癌”检查和残疾人康复托养项目实施方案

 

一、对4020名农村和城镇低收入妇女开展“两癌”检查

(一)目标任务

对全县4020名33—64岁城镇低收入妇女以及未参加过2019-2021年为民办实事“两癌”检查的农村妇女进行“两癌” 免费检查。通过项目实施,不断增强全县广大妇女的健康意识,提高健康水平。

(二)执行范围

全县18个乡镇及城市社区。

(三)项目内容

1.检查对象:采取自愿原则,对全县33—64岁城镇低收入妇女以及未参加过2019—2021年为民办实事“两癌”检查的农村妇女进行“两癌”免费检查。所有接受宫颈癌、乳腺癌检查的对象须签署知情同意书。

2.检查内容:1.宫颈癌检查。包括妇科检查、宫颈液基薄层细胞检查、阴道镜检查、组织病理学检查和HPV检测、细胞学DNA检测;2.乳腺癌检查。包括乳腺临床检查、乳腺彩色B超检查、乳腺钼靶机X线检查和组织病理学检查。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1—2月)。制定工作方案,下达任务数。各乡镇(城市社区)制定本单位具体方案,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进行摸底登记,细化任务。

(二)项目实施阶段(3—5月)。对承担妇女“两癌”检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妇女接受检查,建立检查资料。

(三)评估检查阶段(6—10月)。完善项目基础资料,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发放调查问卷,评估实施效果,上报有关报告。

(五)资金管理

省列为民办实事城镇低收入妇女、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任务4020人,“两癌”检查费用为120元/人,其中3950人按照省市县5:2:3的比例分担,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3.7万元,市级财政配套9.48万元,县财政配套14.22万元;其余70人县财政全额承担检查费用0.84万元,县财政局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拨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承担妇女“两癌”检查任务的县妇幼保健院要定期向县卫健局报送检查人数和检测项目等情况,经县妇联、卫健局审核批准后,由县财局按相关规定拨付资金。

(六)项目监督和检查

1.县乡村要层层建立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分级负责,落实责任。

2.县政府妇儿工委对检查机构及各乡镇(城市社区)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工作的目标任务、运行管理、资金使用、实施情况、质量控制及效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任务如期完成。

(七)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胡亚琴

牵头单位:县政府妇儿工委

协作单位:妇联、卫健局、财政局、民政局

实施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

(八)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管理。县政府妇儿工委总牵头负责。县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做好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县妇联协调指导乡镇(城市社区)妇联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进行摸底登记,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妇女接受检查,并动员初筛阳性对象到检查机构进行进一步确诊;县卫健局负责相关技术指导,对承担妇女“两癌”检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质量控制和信息管理,建立转诊机制。县财政局负责县级配套资金的筹集及拨付工作;县民政局负责提供33—64岁城镇低收入妇女名单,由县妇联汇总提供至检查医院。

2.确保工作质量。各乡镇(城市社区)要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充分掌握应检人群的流动性,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符合条件的妇女在县妇幼保健院进行检查。对外出务工妇女可在返乡期间组织检查。县妇幼保健院要通过国家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直报系统报送项目信息,内容包括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季度统计表和个案登记表。同时,妥善保存个人检查资料,做好保密工作。各乡镇(城市社区)要将完成检查人数、开展宣传教育等工作运行情况,于每月23日前向县妇儿工委办进行报送,直至项目完成。

3.严格质量控制。卫健局要定期组织对县妇幼保健院执行“两癌”检查项目的情况进行质量控制,对质控结果进行通报并提出改进措施。采用PCR检测方法进行HPV检测时,应当遵循《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工作导则》。

4.强化资金监管。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受益妇女等情况应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项目实施、资金拨付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对故意虚报有关数字和情况、骗取专项资金,或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除责令改正、追回有关财政资金外,还要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附件:庄浪县2022年城镇低收入妇女暨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任务分解计划表

 

乡镇(社区)

33-64岁城镇低收入妇女计划检查人数(人)

33-64岁农村妇女计划检查人数(人)

小计(人)

合计(人)

庄浪县

城市社区

200

0

200

4020

水洛镇

0

370

370

南湖镇

0

215

215

朱店镇

0

350

350

万泉镇

0

265

265

韩店镇

0

210

210

卧龙镇

0

265

265

阳川镇

0

230

230

盘安镇

0

255

255

大庄镇

0

170

170

通化镇

0

210

210

永宁镇

0

160

160

良邑镇

0

200

200

岳堡镇

0

130

130

柳梁镇

0

215

215

南坪镇

0

200

200

杨河乡

0

130

130

赵墩乡

0

135

135

郑河乡

0

110

110

二、为50名城镇重度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

(一)目标任务

为全县50名有照护需求的城镇重度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

(二)项目内容

1.服务对象。庄浪县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照护需求,经过鉴定适合开展日间照料服务,且居住在城镇或城郊便于实施日间照料服务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视力、肢体残疾人,及主要残疾类别是智力、精神和重度视力、肢体的多重残疾人。

2.服务内容。为符合条件的城镇重度残疾人,按照其实际服务需求,通过日间集中照护的方式,为其提供看护、护理、就餐等基本照护服务;也可通过日间上门巡护和呼叫服务的方式,为其提供服药、送餐、就医、生活协助和心理疏导等服务。

3.服务形式。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在城区设置2个残疾人日间照料中心,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公开招投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组织运营,开展城镇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

4.服务周期。服务周期为12个月,节假日及法定休息日不计入补贴范围。

(三)资金安排及实施标准

1.财政补贴标准。财政补贴资金由省、市、县三级共同承担,我县按照城镇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项目每人每月1200元标准实施(其中省级600元/人/月,市级300元/人/月,县级300元/人/月),实施12个月。省级安排补贴资金36万元,市级安排补贴资金18万元,县级至少按照18万元进行配套。

2.服务费用构成。服务费用主要由政府补贴和本人自费两部分构成,具体自费比例由县残联根据残疾人家庭的承受能力和社会救助水平确定。

(四)项目管理

1.服务对象选取程序。

(1)摸清底数。项目启动前,县残联认真组织开展摸底工作,全面摸清本地符合条件的城镇重度残疾人底数和服务需求情况。

(2)筛选对象。根据摸底情况,依据下达的任务指标和残疾人服务需求情况,筛选出拟服务对象人选。

(3)确定对象。对拟服务对象在所在社区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即确定为服务对象。

2.项目管理职责。县残联负责落实本级补贴资金,并全程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评估验收和资金管理,确保高质量完成项目各项任务。 

3.项目绩效管理。项目采取分阶段评价的方式进行绩效管理,县残联分三次对承接服务的机构进行评价,建立评价档案。若第一次评价不合格,限5个工作日内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终止各类协议,重新启动机构确定程序。若第二次评价仍不合格,直接终止各类协议,停止拨付项目资金,重新启动机构确定程序。第三次为评估验收,若验收不合格,停止支付尾款,并加入黑名单。

4.项目资金拨付。服务补贴资金分三次支付相关机构,在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或服务对象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后,拨付总资金额的35%,在服务6个月后,经县残联评价合格后,拨付总资金额的60%,服务周期结束后,经县残联评估验收后,拨付总资金额的5%。

(五)实施步骤

1.项目准备阶段(1月-2月)。制定具体方案,落实本级补贴资金,摸排确定服务对象,确定服务机构。县残联与服务机构签订承接协议,同时组织服务对象与机构签订服务协议。

2.项目实施阶段(2月—12月)。县残联督促各承接机构开始提供服务,并进行全过程监督。

3.检查验收阶段(12月)。此项目服务周期为12个月,当年没实施完的可跨年实施,县残联在服务结束后进行评估验收,同时支付服务资金尾款。

(六)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胡亚琴

牵头单位:县残联

配合单位:财政局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残联专门成立由理事长任组长、分管副理事长任副组长的城镇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工作领导小组,从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高度,谋划和执行好全县城镇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项目,并依据配套标准及时落实本级补贴资金,切实解决服务对象的急难愁盼。县残联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及时跟进项目执行进度,负好监管责任。

2.严格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通过合规合理、公开公正的程序确定服务对象。及时启动项目,按要求拨付项目资金,并严格按照本地财务管理规定,做好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服务对象精准受益。同时要做好数据录入工作,及时将服务情况录入全国残疾人托养服务管理系统。

3.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本地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做好城镇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的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积极开展公益活动,将社会力量适时纳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的良好氛围,让更多人积极参与到帮扶残疾人的志愿服务中,更深的了解残疾人照料工作的意义。

4.按时上报材料。项目按照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管理要求,建立月报制度,县残联将本地每月项目执行情况,在20日前上报市残联。11月15日前,将本地项目年度总结上报县残联。


 相关链接: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市列为民办实事 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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