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GSLG00-Z01001-2021-084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文机关:庄浪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1-09-09
  • 发文字号:庄政办发〔2021〕114号
  • 发布日期:2021-09-09
  • 有  效  性:
  • 标       题:关于印发2021年天津市河西区社会动员帮扶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天津市河西区社会动员帮扶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21-09-09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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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庄浪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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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天津市河西区社会动员帮扶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水洛镇、韩店镇、岳堡镇、南坪镇、郑河乡、县直及有关单位:

《关于2021年天津市河西区社会动员帮扶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报告》已经十七届县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落实。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9日         



关于2021年天津市河西区社会动员帮扶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根据河西区社会动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制定社会动员帮扶资金使用计划的函》通知要求,对照《河西区对口帮扶社会动员资金物资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县实际,拟将2021年度河西区社会动员帮扶资金用于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对象

2021年河西区社会动员帮扶资金主要用于水洛镇吊沟村、岳堡镇岔口村、南坪镇高庄村、韩店镇石桥村、郑河乡上寨村5个东西部协作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2021年社会帮扶资金每个村50万元,共计250万元。其中南坪镇高庄村由天津市慈善总会对口帮扶,待协议签订后单独拨付资金。

二、社会帮扶资金使用计划

(一)韩店镇石桥村

 1.特色产业培育。在石桥村朱家湾种植万寿菊240亩。一是动员群众将土地入股到石桥村丰荣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使土地资源转变成实际资产,农户每亩土地每年获得保息分红100元,合作社统一经营管理,实行订单销售,群众按照股比获得受益分红;二是劳务入股,合作社吸纳群众在万寿菊种植基地务工,每天可获得工资性收入70-80元,持续提高群众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2.基础设施建设。在石桥村朱家湾万寿菊种植基地修建产业路一条400米,每米250元,所需资金10万元。

3.振兴乡村文化。在石桥村村委会旁新建乡村振兴记忆馆一处150平方米,每平方米2000元,所需资金30万元。

(二)水洛镇吊沟村

1、基础设施建设。投入40万元分别建成垃圾集中堆放点12个(8333元/个)共计10万元;建成太阳能路灯25盏(5600元/盏)共计14万元;购买垃圾清运车1辆(16万元/辆)。

2、产业发展方面。投入10万元用于水洛镇吊沟村村集体经济宫灯帮扶车间注塑机生产线采购聚乙烯,注塑机生产线采购聚乙烯11.9吨。

(三) 岳堡镇岔口村

1.产业发展方面

按照产业发展资金不低于项目资金20%要求,结合岔口村产业发展现状,决定其中10万元用于在建工程岔口村果蔬气调库建设项目,修建配套办公用房2间,房间宽7.2米、深6米,结构为砖混结构加彩钢顶,每间5万元,共计10万元。计划采购苹果筐子757个,用于放置苹果,筐子采用角铁焊制,规格为长110CM、高75CM、宽100CM,单价340元/个,共计24.99万元。该资金的投入能够有力推动该项目建设进程,同时减轻果蔬气调库后期债务压力,缩短收益还债时间,达到早日分红目标。

2.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方面

为进一步改善乡村环境状况,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巩固岔口村环境整治成果,镇上决定采取统一规划、统一要求、统一实施的方法,投资15.01万元,全面开展岔口村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一是修建花园2200平方米,配套铺设花园道沿1600米,造价12.8万元;二是修建文化宣传墙66米,132平方米,造价2.21万元。

(四)郑河乡上寨村

 1.基础设施建设。天津市河西区东西部协作社会力量帮扶资金15.5万元,在郑河乡上寨村修建旅游基地厕所一座及附属工程。计划在上寨村修建硬化路100米(650元/米),所需6.5万元;计划在上寨村铺设面包砖300平方米(200元/平方米),所需6万元;计划在上寨村跑马场、游乐场、鱼池铺砂6000平方米(17.5元/平方米),所需10.5万元;计划为上寨村采购路灯15盏(2000元/盏),所需3万元;

2.城乡环境整治。在上寨村购买垃圾箱20个(500元/个),所需1万元;在上寨村栽植红叶李、水蜡、连翘等22000株,500平方米,(150元/平方米),所需资金7.5万元。

(五)南坪镇高庄村

1.玉峰养殖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34万元,在养殖场地建造围墙164米,墙高2.2米;铺砌蜂箱基础1600平方米、铺砌道沿1500米,砂化道路0.1公里,建成大门1座。

2.养殖基地蜂箱架子。投入资金1.75万元,计划采购蜂箱架子250套,用于放置蜂箱,避免蜂箱受潮,架子采用铁管焊制,规格为长50CM、高40CM、宽40CM。

3.蜂蜜生产线建设。为实现蜂蜜灌装干净卫生、结构紧凑,投入资金4.25万元,采购蜂蜜摇蜜桶2个;采购蜂蜜半自动灌装设备1套,包括半自动洗瓶机1台、半自动膏体灌装机1台、半自动旋盖机1台;采购蜂蜜包装罐及包装箱1000套。

4.蜜源种植。结合地理优势,为增加花粉来源,在村内种植马苜蓿200亩,每亩种子100元、机耕费120元,人工种植费80元、土地流转费200元,需资金10万元。

三、公示公开

各相关乡镇的实施方案,必须在本乡镇、本村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告。采取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多种方式,对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和责任人、绩效目标、12317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进行全面公告。同时,通过广播播报、驻村工作队宣传、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宣讲等方式,使公告公示下沉到村、到户,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和知晓率,确保资金在县乡村三级及时公告、全面公告、完整公告,广泛并长期接受群众监督。

四、加强监管

专项资金使用要严格按照《河西区对口帮扶社会动员资金物资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在项目实施中,注意做好相关佐证资料的汇总和保存,以备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进一步靠实资金监管的主体责任。县工商联将会同财政、审计等专业人员开展资金合规性审查和资金拨付报账,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业务指导和资金监管责任,严格按照《甘肃省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及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有关要求,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做到专款专用,切实管好用好东西部协作社会帮扶资金,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汇总成册,以备检查。

 

附件:天津市河西区社会动员帮扶资金使用计划表.xls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属性:主动公开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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