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发展和改革局

  • 时间:2020-09-07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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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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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县级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开展全县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市场价格监测、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指导全县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营商环境评价工作。

(五)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调控、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编制全县重大建设项目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目录,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县级预算内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综合监管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组织拟订并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八)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领域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牵头负责全县国家经济安全领域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分析市场供求状况,做好重要商品供求的总量平衡,组织制定重要农产品、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发展规划、调控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一)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政策、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推进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协调全县国民经济动员与国防建设的关系及交通战备等有关问题,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

(十四)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实施对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等能源行业管理,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主管油气管道保护工作。协调指导农村能源发展、能源科技进步和能源装备相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组织推进能源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五)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粮食、食糖、肉菜等重要消费品及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管理全县粮食和食糖储备,监测县内粮油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县军粮供应管理,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及应急保障供应。

(十六)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规范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粮食和物资仓储管理,监督管理粮食流通、物资储备、加工行业安全生产。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建设布局规划,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组织全县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

(十七)负责对管理的地方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十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提出全县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县级发展规划。统筹全县规划编制立项。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提出全县国家经济安全相关政策建议。统筹指导和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承担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工作。承担县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制定,调度管理重大建设项目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牵头管理中央预算内、省级预算内和市级预算内基建投资计划。按权限审核城建、机关、团体、政法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拟订民间投资发展政策,牵头协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统筹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省市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审批、核准权限内的综合交通运输项目。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全县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按权限审核重大项目。综合研判全县消费变动趋势。研究财政、货币政策与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牵头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措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合法性审核。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指导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管理和运行工作。承担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

(二)发展振兴股。推进落实国家省市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区域规划和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编制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重特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落实国家区域开放合作相关政策,承担区域合作相关工作。研究分析全县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改革有关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衔接平衡农业、林业、草原、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统筹协调全县工业和服务业产业布局优化和产业结构调整,组织协调重大工业项目实施和产业基地建设,组织拟订全县服务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拟订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提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政策建议,推进创新能力建设。负责权限内项目的审批、核准、协调、指导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规划和政策,落实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节能环保产业以及清洁生产促进工作。负责全县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县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油气开发、油气管道发展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加油(气)站、油库的规划和布局。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或审查上报相关建设项目,主管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拟订全县电力发展规划,衔接电力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初审)电力、可再生能源及生物质能源项目。

(三)价格股。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推进重要商品、服务和要素价格改革。组织拟订县级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重要收费政策,调整县级政府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标准,组织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调查,负责庄浪县定价目录拟订、价格听证、价格综合工作,贯彻落实价格改革任务。组织实施机关收费和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服务价格政策。组织实施全县价格监测工作。建立市场价格动态预警机制并提出预警建议。发布价格监测信息。负责对县级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的涉案财物价格进行认定。组织开展全县成本调查工作,实施县级定价权限范围内列入成本监审目录和听证目录的定期监审及制定价格前监审。组织对已在执行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进行跟踪调查和综合分析,建立成本动态监管和约束机制。收集整理价格、成本、供求等相关资料,为行政执法部门实施反欺诈、反暴利、反倾销、反垄断等职能,提供成本依据。

(四)粮食和物资储备股。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粮食安全预警和应急保障工作,指导地方储备粮管理,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收购、销售、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收购行政许可及全县军粮供应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食糖、肉菜等重要消费品、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制定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粮食和物资仓储工作,监督管理粮食流通、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制定行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起草有关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县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

三、部门领导:

 局    长:赵周瑜

 副 局 长: 韩收贤  吴小刚  王喜红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庄浪县统办大楼4楼410室

邮政编码:744699

办公电话:0933-6820836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五、下属事业单位:

 (一)庄浪县项目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庄浪县统办大楼4楼408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3-6820851

 (二)庄浪县以工代赈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庄浪县统办大楼4楼412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3-6820850

 (三)庄浪县能源开发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庄浪县统办大楼4楼411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3-6618215

(四)庄浪县价格认证中心

 办公地址:庄浪县统办大楼4楼401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3-6820805

 (五)庄浪县节能监察中心

办公地址:庄浪县统办大楼4楼411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3-6618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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