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应急管理局

  • 时间:2023-09-18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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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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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和县政府规章草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程和标准。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一般灾害指挥协调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庄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级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组织协调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负责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负责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城市社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中央、省、市属在庄和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考试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跨省、市救援。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甘肃煤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查督办、安全保卫及机关后勤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评审、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审计等工作。负责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

(二)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定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承担全县应对一般灾害指挥协调和保障工作。统筹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和应急数据管理工作。

(三)自然灾害及火灾防治管理股。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协调指导全县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火灾预防、扑救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承办防震减灾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协调指导地震应急救援。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承担全县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

(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综合监督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承担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防治、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基础工作。依法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督办、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考核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对应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关工作。

三、部门领导:

局    长:王晓伟

副局长:张振敔

副局长:王向林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南滨河路379号

邮政编码:744600

办公电话:0933-6820842

上班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五、下属事业单位:

(一)庄浪县应急保障中心

办公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南滨河路379号庄浪县应急管理局305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3-6828965

主要负责人:贺礼明

主要职责:承担组织检查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论证、备案和演练工作;统一规划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调度、指导各专业救援队伍;负责组织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调运和安全生产救援资产管理等应急准备工作;负责消防救援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的收集、上报及应急服务等事务性工作。。

(二)庄浪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

办公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南滨河路379号庄浪县应急管理局306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3-6825689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县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监察执法工作;负责市级重点安全隐患单位整改的督促工作;负责调查处理涉及安全生产的群众举报投诉和来信来访;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参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汇集整理相关资料档案;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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