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铭

常委、常务副县长

职责: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县政府综合事务、发展改革、军民融合、国防动员、财政税务、交通运输、金融保险、统计调查、应急管理、“放管服”改革、政务公开、招商引资、公共资源交易、数字政府、外事、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县长负责审计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分管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县大数据管理局、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外事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人防办、县国动办)、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县统计局、县审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安委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招商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庄浪县分中心、县大数据中心、地震局、县志办、紫荆宾馆、汽车站。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税务局、公路段、邮政庄浪分公司、人行庄浪支行、农行庄浪支行、工行庄浪支行、建行庄浪支行、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庄浪支行、甘肃银行庄浪支行、驻庄各商业保险单位。

简介:

庄浪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党组副书记李铭,男,汉族,1981年10月生,大学,中共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