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村(社区)妇联主席报酬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城市社区:
根据省妇联、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基层妇联组织经费保障和阵地建设的通知》(甘妇发〔2017〕5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度村(社区)妇联主席报酬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补助标准。
村(社区)妇联主席报酬,严格按照县妇联、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庄浪县村(社区)妇联主席报酬发放试行办法>的通知》(庄妇字[2018]42号)文件要求执行,具体标准为:村(社区)妇联主席报酬平均每人每月按300元的标准发放。
2.发放对象。
全县293个村、8个社区妇联主席。村(社区)妇联主席以财政预算指标通知文件核定的人数为准(详见附件)。
3.相关要求。
1.各乡(镇)、城市社区依据本半年度村(社区)妇联主席考核评价结果,造出本半年度村(社区)妇联主席工资报酬发放花名册,按照乡(镇)、城市社区财务制度程序进行发放。
2.各乡(镇)、城市社区要严格落实村(社区)妇联主席管理制度,客观公正考核评价村(社区)妇联主席工作,于每半年度首月15日前将考核评价结果报县妇联,同时,要结合考评情况,对工作不主动、服务意识不强、群众意见较大的村(社区)妇联主席及时调整补选,奖优罚劣,不断激发村(社区)妇联主席的工作热情,推动城乡妇女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2023年村(社区)妇联主席报酬分解表
庄浪县妇女联合会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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