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庄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 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 时间:2023-05-31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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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庄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 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 (镇) 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庄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 请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办法,抓好贯彻落实。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于6月20日和12月20日前将半年度和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强化综合协调和监督考核,将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及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切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庄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5月24 日

庄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 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聚焦完善体系、全面预防、专项整治、提升能力,突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减少各类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庄浪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重要部署,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列为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单位党委 (党组)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委宣传工作重点,把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培训纳入县委党校主体班次课程,纳入年度干部轮训计划,对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同志、国有企业负责同志开展全员轮训,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应急 管理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各部门具体落实;以下各项工作均需各乡镇各部门落实不再注明)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体系。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 产体系的实施意见》,细化实化安全生产全面责任、隐患排查、 监督管理、宣传培训、应急救援体系,按照“ 一年成体系,两年见成效,三年上水平”要求,全面提升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能力。(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3.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更新完善本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两个清单”(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安委办分工负责)。把安全生产 纳入政府重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当好第一责任人,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主动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班子成员分兵把守、各尽其责,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县政府办、县安委办负责,县 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配合)。推动县安委会办公室实体化运行, 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政府办 负责,县应急管理局配合)。

4.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18个重点行业领域、23个职能交叉和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牵头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厘清明确牵头行业领域的全链条监管责任(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42条具体措施明确的行业领域牵头部门负责)。抓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责任,加强醇基燃料、“步步惊心”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冰雪场所等安全监管 (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 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抓好仓储物流、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数字经济等监管职能有交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县安委办负责厘清职责,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落实)。各行业部门将安全生产有关要求纳入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研判和安全生产检查,综合运用年度考核、谈话提醒、督导检查等方式,推动行业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5.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实施对企业负责人“安全三 问”制度,督促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压紧压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开展企业 “安全班组建设年” 活动,鼓励企业完善岗位标准化作业流程,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推动有关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矿长带班下井等制度规定,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县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完善县属企业安全生产考核机制 (县政府办牵头,县安委办负责)。

三、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

6.加强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推动各乡镇各相关部门按标准按要求整治重大隐患。针对全国 “两会”、“五一”、国庆节等重要时段和关键节点,强化工作部署,针对性组织开展“四不两直”执法检查, 切实推动安全防范各项措施落实(县安委办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各乡镇各部门形成的经验做法、制度措施系统集成,研究制定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通用导则 (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7.开展非煤矿山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整治。组织实施非煤矿山重点乡镇和重点企业攻坚行动,开展地下非煤矿山顶板专项执法检查和非煤矿山企业隐藏致灾因素普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配合)。抓好地下非煤矿山、露天非煤矿山和尾矿库监管,加强开工项目全过程监管,防止以保供为名超负荷违规组织生产(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 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开展非煤矿山采掘接续紧张安全治理和露天非煤矿山边坡塌陷集中治理,全面排查整治超层越界开采、隐蔽工作面开采、不按设计施工、乱采乱挖、 以建代采、私采偷挖等行为(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负责, 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庄浪分局配合)。

8.开展交通安全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整治。持续开展事故预防  “减量控大”工作,扎实排查整治交通安全隐患,对今年省市县督办的隐患路段进行挂牌整治,全面完成农村隐患路口“三必上““五必上”和减速带建设工作。持续强化源头监管,聚集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采取建立“红黑榜”、黑名单制度和退出制度等措施,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持续深化“四位一体”管控机制,严查 “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无牌无证、农用车载人、货运超限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持续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提升恶劣天气交通气象预警能力(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县公路段、云崖高速大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工负责)。加强旅客列车、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持续开展公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强化重点区段护路巡防、视频监控工作(县委政法委、县交通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9.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健全危化领域重大工程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制度,严格把好标准关口,严 防化工产业转移安全风险 (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应急管理局 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行动,突出抓好油气储存、输油管道、危化品运输、废弃物处置等专项整治, 指导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对超过20年的老旧管道开展评估治理、规范危险废物处置及储存 (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 县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庄浪分局分工负责)。细化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不断健全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机制(县 应急管理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分工负责)。

10.开展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风险专项整治。 紧盯高层建筑、 大型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仓储基地、养老院、 医院、 文博单位等高风险场所,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九小场所”、沿街门店、“三合一”等低设防场所,密室逃脱、“剧本杀”等新 兴业态,重点整治违章搭建使用彩钢板、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 违规电气焊作业、电源火源管理不到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 电等突出安全隐患。持续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强化冬春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县消防救援支大队、县公安 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 卫健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1.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整治。紧盯公路、电力、 水利等基础设施工程,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紧盯基坑支护、 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建筑幕墙安装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行为。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 治,积极探索分类整治政策措施。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回 头看”,加快推进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深化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提升施工安全监管数字化水平。开展公路危旧桥梁改造,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和出借资质等行为 (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分工负责)。

12.开展燃气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督促餐饮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和自 动切断装置,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有序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严格实施燃气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燃气市场秩序 (县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13.开展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整治。紧盯粉尘涉爆、 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深入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县 应急管理局负责)。加强特种设备监管,开展大型游乐设施、 电 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 (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强化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安全监管 (县工信局负责)。加强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严格安全许可审批。紧盯重大体育赛事和旅游活动密集出行时段,定期开展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建立风险点清单和风险管控措施,精准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县公安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强化涉疫药品和防疫物资生产、流通、储存等环节安全监管工作(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14.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整治。 学生安全教育纳入基础教育课程,受众率达100%。开展防溺水、校车安全、实验室安全、学校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学校安全领域实现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涉学生的亡人交通事故,不发生较大影响学生溺亡事故,不发生较大影响的火灾 (县教育局负责)。

四、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15.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严重违法行为,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模式 (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深入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 革,落实应急管理行政处罚“两轻一免”清单,健全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按照《甘肃省安全生产执法手册》,落实《安全生产执 法工作指南》,推广 “教科书式”执法。督促各乡镇应急管理所定期上报安全生产执法案例,择优报送涉及行刑衔接的执法案例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

16.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水平。深入推进 “互联网+执法”,推 进执法全过程 “上线入网”。科学划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 按照执法管理权限,分级分类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执法。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切实提高执法精准化、规范化、 智能化水平。加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常态化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化水 平。健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机制,完善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五、巩固提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保障能力

17.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深化 “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 行动计划落实,加快非煤矿山、隧道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机械 化换人、 自动化减人”(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 务局、县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全面开展全县重点非煤矿山企业用电量监测,进一步完善非煤矿山视频监控,积极推行非煤矿山“电子封条”试点建设。进一步推进非煤矿山智能化建设,灾害严重矿井率先完成,非煤矿山重点企业实现突破, 完成省市下达的智能化采掘工作面和智能化矿井建设任务(县应 急管理局、县发改局分工负责)。大力推进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工作 (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8.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加快编制各层级各类事故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督促行业部门限期制定应急行动方案和应急工作 手册,指导企业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预案备案与定期修订制度,加强应急预案监督检查,推动政企预案衔接与联动 (县 应急管理局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加强县级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工程抢险、电力保障、通信保障、医疗救护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快消防应急救援队伍由应对单一灾种向多灾种、综合性救援队伍转型升级,推动县乡两级应急救援力量联勤、联训、 联调、联战。支持社会救援队伍建设,建强基层救援力量,乡镇城市社区) 实现 “七有”目标、村 (社区) 实现 “五有”目标, 提升乡镇 (城市社区)、村 (社区) 应急救援能力 (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加快配备使用矿难事故救援产品、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产品、特种设备应急装备、大流量排涝装备、大口径钻探装备等事故灾难抢险救援装备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

19.完善安全生产社会化机制。深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工作,发挥好安全预防服务功能。督促企业按照新修订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严厉查处安全培训机构、安全生产考试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安全评价机构检测检 验专项检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 公开举报信箱,推广举报小程序,兑现举报奖励,鼓励社会公众和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 (县安委会办公室牵 头,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20.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五进” 活动,创新“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宣传月”、“安康杯”竞赛、 “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全国交通安全日”“安全生产陇  原行”宣传周专题宣教活动。组织“ 一月一警示”宣传活动。加大问题隐患和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强化事故警示教育,开展反面典型案例教育,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失职追责警示教育。组织开展  《安全生产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规政策培训。加强先进典型宣传培育,大力培树一批应急管理领域先进典型 (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优化完善企业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推动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任职半年内必须取得考核合格证,实现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目标(县应急局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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