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业开发与管理之农业经营管理(农民负担监督—惠农补贴资金监管)
庄浪县志(1991—2010)| 农业·农业开发与管理之农业经营管理(农民负担监督—惠农补贴资金监管)
2023-07-06 17:12:37
农村税费改革后,国家相继出台一系列惠农财政补贴政策,补贴项目、标 准、资金规模逐年增加。县政府将农民负担监管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主要内容,实行减负惠农政 策落实监管党政领导“一把手”负责制和“一票 否决制”,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领导包抓责 任制,监管部门责任制,村级订阅报刊费用“限 额制”,涉农收费和惠农补贴资金信息备案制以 及农民负担信访、监测和专项审计等工作制度。 2005—2010年,县内实施惠农政策26项,除农机 具购置补贴随实物享受补贴、新型合作医疗报销 药费外,其他24项由县财政局制定实施方案,乡 镇政府编制发放花名册,补助资金由乡镇财政资 金管理中心通过“一册明,一折统”(一本惠农 补贴资金政策管理等明细册,一个惠农补贴资金 信用社专户储蓄折)直接存入农民个人账户。每年,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户。
粮食直补以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三定”(定亩、定产、定税额)方案中“1998年二轮土地承包 面积”为依据,每亩补贴标准2004年为2.78元,2005年3.24元,2006年3.97元,2007年4.24元,2008年 4.24元,2009年、2010年4.7元。
农资综合补贴以农村税费改革“三定”方案中重新确定的1998年二轮承包面积为依据,每亩补贴 标准2006年5元,2007年9.85元,2008年26.88元,2009年、2010年26.76元。
农作物良种补贴,每亩补贴标准2007年2元,2008年5元,2009年、2010年10元。
机具购置补贴,按原则不超过农机具价格的30%,示范推广应用新型农机具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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