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农业补贴领域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23-12-07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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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农业补贴领域重点民生资金专项

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财预〔2023〕56号)《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业补贴领域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指南>的通知》(甘财农〔2023〕104号)有关要求,为深入推进农业补贴领域专项整治,县财政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农业补贴领域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农业补贴领域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指南

庄浪县财政局          庄浪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30日

附件

农业补贴领域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业补贴领域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指南>的通知》(甘财农〔2023〕104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农业补贴领域专项整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开展农业补贴领域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要求,不打折扣,不走过场,主要针对农业补贴领域资金发放过程中出现的迟拨滞拨、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超范围发放、超标准发放、重复发放、未按规定时限及时足额发放、结存闲置

等突出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摸清农业补贴领域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农业补贴领域重点民生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以促进重点民生资金安全运行、规范管理、有效使用为目的,以群众满意为指标,切实解决资金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确保各项便民、利民、惠民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专项整治范围

以审计查出问题为基础,结合各类专项整治、财会监督检查反映以及自查发现的问题,重点对2022年以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动物防疫补助、草原禁牧补助与草畜平衡奖励等农业补贴领域资金进行专项整治。

三、专项整治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对照《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财预〔2023〕56号)《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业补贴领域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指南>的通知》(甘财农〔2023〕104号)等文件的各项要求,全面清理、检查和纠正相关县直项目主管部门、农商银行在农业补贴领域重点民生资金发放、管理和使用过程中,政策、资金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职能部门监管不力等问题。

(一)乡镇治理重点一是“一卡通”管理。摸清“一卡通”发放、管理和使用等情况,整治一人多卡、代管代取、私存扣留和借他人名义违规办卡等问题。二是补贴面积的核查。重点核查自有面积多少、补贴面积多少和实际发放面积等情况,检查公示的惠农补贴面积与实际发放面积是否相符,对实际发放面积大于公示面积、需进一步核查是否存在套取补贴资金问题;对实际发放面积小于公示面积,需进一步核查是否存在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问题。实地抽查部分大户或村(组)的实际种植面积与发放补贴面积是否一致,核查是否存在虚报冒领问题。核查是否存在土地虚假流转问题,土地流转后是否存在一地多人重复申领补贴等问题。三是补贴资金核查。通过具体核实各类农业补贴资金申请、资格审查、资金发放、结果公示等环节的执行情况,通过大数据分析比对补贴发放数据,走访了解补贴对象、现场查看实际情况等多种方式,检查从资金申请到发放的整个流程是否规范、补贴对象是否符合补贴条件、补贴资金是否足额发放,核查是否存在虚报冒领、超范围超标准发放等问题。四是主体责任落实。对本乡镇范围内的农业补贴领域重点民生资金“是否开展定期检查”“发现整改了多少问题”“如何建章立制”问题及整改情况等进行检查,解决乡镇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审核走形式、公示走过场,形式主义等问题。

(二)主管部门整治重点。一是政策落实情况对照中央各项补贴政策,检查相关部门是否严格执行各项规定,是否与中央要求保持一致,是否存在打折扣、变形走样等问题。二是资金管理问题。核查是否存在迟拨滞拨、结存闲置、截留挪用农业补贴等问题。检查各项补贴资金结余管理等情况,重点关注各项补贴资金上年结余、上级下达的本年度预算、本年度发放总额,计算本年度补贴结余总额,核查是否存在挤占挪用,资金闲置等问题。三是农业补贴信息公开公示情况。对照中央及省级各项农业补贴政策,检查项目主管部门是否按要求公开公示农业补贴项目信息。四是农业补贴领域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按照自查情况,重点核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移交的线索核查情况,是否对查出的问题清单管理,做到逐项整改销号。

(三)财政局整治重点。一是补贴政策落实。围绕上级各项农业补贴领域重点民生政策及相关文件。重点核实是否在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各类补贴政策清单,清单内容是否清晰、全面、完整;是否规范代发金融机构,代发金融机构资质和服务质量,包括是否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金融机构,是否提供免费短信通知、跨行支付功能等服务;是否搭建集中统一管理平台,通过平台集中采集和管理补贴资金的重要环节数据,并按要求定期上报平台数据等问题。二是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对项目主管部门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发放、公开公示等环节是否规范操作,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审核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发放过程中失败资金是否及时处理等问题。三是监管责任落实。是否利用信息化手段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等信息平台作用,畅通集中统一的补贴信息公开,查询和投诉举报渠道,推进信息公开向基层政务公开延伸,确保相同事项关键信息对应一致。四是开展抽查、检查。负责审核、汇总、上报全县有关工作动态、总结、报表等,督促问题整改落实;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重点抽查,针对自查、检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健全完善补贴资金发放和管理制度,形成保障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四)农商行治理重点。一是账户信息管理。围绕“一卡通”发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整治是否严格执行代发协议,是否违规收费、变相克扣补贴资金,是否存在违规办卡、激活、套现,是否违规代持或借他人名义办卡,是否存在代持卡折套取资金,是否向农户提供便捷的查询服务,补登客户对账折,免费发送资金到账短信通知等问题。补贴资金支付。认真检查财政部门送审的补贴资金“有哪些”“是否及时支付”“何时发到个人账户”等问题,核查是否拖延、拒付、占压、挪用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等问题。三是规范项目名称。针对“一卡通”备注栏项目名称打印情况进行清理,解决代理银行随意合并惠农补贴项目、缩减项目名称,导致群众难以知晓补贴资金详细情况等问题。

四、专项治理重点措施

(一)全面检查阶段(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9月10日)。各乡镇及相关主管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全面检查,检查面须达到100%全覆盖。各乡镇及相关主管单位填报农业补贴领域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问题查处和整改明细表(详见附件),相关主管单位汇总形成书面报告。各相关单位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纠正,及时清退、追缴资金。

(二)整改落实阶段(9月11日至9月20日)。县财政局将会同县纪委、县审计局和相关主管部门对重点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限期进行整改,确保农业补贴领域重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规范,惠民惠农政策落地落实,对整改走过场、工作不力的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农业补贴领域重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工作,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举措。县直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推动工作加快落实。

(二)重点突破,强化履职整改。要认真组织专项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梳理,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敢于碰硬,不怕桶“马蜂窝”,要有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以进一步推进各项民生保障工作的开展。

(三)健全制度,提高治理实效。通过排查问题,剖析问题,对政策设计不够完善之处要及时加以修订调整,堵塞漏洞,规范操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让民生保障在阳光下运行,从源头上防范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农业补贴领域重点民生资金安全高效运行,确保治理成效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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