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2025年东西部劳务协作奖补项目实施方案公示

  • 时间:2025-06-26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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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东西部劳务协作奖补项目

项目文号:庄人社发〔2025〕57号

项目资金来源: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411.05万元

项目建设地点:县劳务办、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投资201万元,用于支付庄浪县2025年东西部劳务协作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资金。鼓励全县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积极吸纳庄浪籍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下同)就业,对其吸纳庄浪籍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就业奖补,进一步提高脱贫劳动力就近就地务工收入。

2.投资24.2万元。用于支付庄浪县2025年东西部劳务协作务工补助资金。依托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对庄浪县户籍农村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赴天津务工时间达到6个月以上的,给予每人每年交通、食宿费补助2000元。

3.投资185.85万元。用于支付庄浪县2025年东西部劳务协作就业稳岗交通补贴资金。对输转到省外和县外省内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稳定工作满3个月以上,给予东西部劳务协作就业稳岗交通补贴。其中对在省外(除赴天津务工已享受东西部劳务协作务工补助的人员)就业的按每人6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县外省内就业的按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项目施工期限: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项目受益对象:一是吸纳庄浪籍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二是通过各乡镇人民政府引导,劳务中介组织和县内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组织输转到天津市劳务协作区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庄浪籍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三是依托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通过各乡镇人民政府、劳务中介组织和县内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方式积极组织输转到县外省内和省外稳定就业满3个月以上的庄浪籍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项目绩效目标:一是有效降低脱贫人口外出务工成本,提高其外出务工积极性,促进脱贫人口转移就业,增加务工收入;二是通过政策激励,支持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稳产达产、引导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积极开发岗位、提升就业容量,优先吸纳脱贫劳动力就地稳定就业,有效促进脱贫劳动力稳岗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项目实施单位:庄浪县劳务办、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6日—7月5日

举报电话:0933-6622953

通讯地址:庄浪县水洛镇东关街 206号                        

庄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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