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东西部劳务协作务工补助的公告

  • 时间:2024-06-04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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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支持脱贫劳动力通过有组织输转到东西部劳务协作对口帮扶地区天津市稳定就业,推进我县东西部劳务协作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就申报2024年东西部劳务协作务工补助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和标准

(一)补助对象

通过各乡镇人民政府、劳务中介组织、县内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输转到天津市劳务协作区就业的庄浪籍脱贫劳动力,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且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可申请东西部劳务协作务工补助。

(二)补助标准

给予每人交通、食宿费补助2000元。

二、申报材料

1.有组织输转到天津务工人员花名册(各乡镇人民政府、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组织提供);

2.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复印件(个人提供);

3.企业发放6个月以上银行工资流水或工资发放证明(个人提供)。

以上资料在提供纸质资料的同时必须有电子扫描件。

三、申报程序

1.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组织对组织输转到天津的务工人员收集申请补助资料,将申报的脱贫劳动力人员身份信息提交县乡村振兴局核实确认,并对申报的资料要严格审核和核实,将审核合格资料统一报送县人社局;

2.县人社局对报送的申报资料要全面核查,并进行最终审定后,将拟补助对象人员在县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县财政局进行审查,由县财政局按程序拨付资金。

四、申请时限

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28日,超过申报时限不再受理。

庄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31日

附件1庄浪县2024年有组织输转到天津务工人员花名册.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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