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2024年中医中药产业链实施项目完成情况公告

  • 时间:2024-12-05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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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庄浪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庄浪县2024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调整)实施方案》(庄农领发〔2024〕48号)和《关于下达 2024 年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庄农领发〔2024〕23号)文件精神,安排实施了庄浪县2024年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中药材育苗基地建设补助项目、中药材风干晾晒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东西部协作丹参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使用情况

(一)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

下达拨付卫健局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中央衔接补助资金共计810万元。在水洛镇、良邑镇等14个乡镇种植大黄、独活、款冬花、黄芪等道地药材20250亩。对种植的脱贫户、监测对象以及种植大户按照每亩400元,每户最多补助不超过1000亩的标准进行补贴,发放补助资金810万元。

(二)中药材育苗基地建设补助项目

下达拨付卫健局中药材育苗基地建设补助项目中央衔接补助资金共计100万元。在通化镇新集村建成中药材育苗基地1000亩,按照每亩补助10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发放补助资金100万元。

(三)中药材风干晾晒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下达拨付卫健局中药材风干晾晒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中央衔接补助资金共计150万元。按照“日光+风干”晾晒厂2800平方米、阳光棚150平方米、暂存间80平方米的标准,在水洛镇二李村、南湖镇双堡村、郑河乡下寨村建成标准修建晾晒场3处,每处晾晒场补助资金50万元,发放补助资金150万元。

(四)东西部协作丹参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下达拨付卫健局东西部协作丹参种植基地建设项目东西部协作援助资金共计354.76万元。截止目前在永宁镇等7个乡镇种植丹参5158.33亩,按照每亩400元的标准,已拨付补助资金206.3332万元,剩余148.4268万元已上缴国库。

二、项目实施结果

项目实施完成。

三、检查验收结果

项目实施结束后,经乡镇初步验收、县卫健局组织县级验收,验收结果合格。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促进我县中医药产业发展,提高当地农民(尤其是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其他低收入人口)的经济收入,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有效巩固了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实现乡村振兴实现高质量发展。

公告期10天(2024年12月5日——2024年12月14日),欢迎社会各界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933-6621301

通讯地址:庄浪县水洛镇南城区梯田广场西侧

庄浪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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