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庄浪县2023年东西部劳务协作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拟拨付资金情况的公示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91号)文件精神,经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申报,所在乡镇初审,县乡村振兴局对脱贫劳动力身份审核,县人社局对就业情况核查,对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积极吸纳庄浪籍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3000元/人标准给予就业奖补。现将2023年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拟享受就业奖补资金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企业用工虚假、未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等问题,可通过电话形式反映,县人社局将及时认真受理。如不存在以上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受理部门:庄浪县劳务输出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3-6622953
附件:庄浪县2023年东西部劳务协作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拟拨付资金情况统计表.xls
庄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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