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庄浪县2023年脱贫劳动力就业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项目拟补助人员(第一批)的公示
根据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91号)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政策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257号)精神,对跨省和省内实现稳定就业的庄浪籍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分档给予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经发布公告、个人申报、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人社局会同县乡村振兴局核查等程序,对第一批符合补助条件的5060人,按县外省内就业100元、省外就业200元的标准定额预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程序拨付补助资金。
受理部门:庄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电话:0933-6622953
庄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9日
附件:庄浪县2023年脱贫劳动力就业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项目拟补助人员花名册.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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