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庄浪县2023年上一轮退耕还林纳入森林抚育补助资金情况的公示
按照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林草局《关于印发<甘肃省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和省林草局《关于下达2023年提前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任务计划的通知》、市林草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任务计划的通知》精神,结合财政局有关资金拨付流程要求,现将庄浪县2023年上一轮退耕还林纳入森林抚育补助资金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上一轮退耕还林纳入森林抚育补助资金发放对象为庄浪县上一轮退耕还林(2003-2006年退耕还生态林,包括经济林转生态林)还生态林的退耕农户。
二、补助依据和标准。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政策到期纳入森林抚育的,按照每年每亩20元的标准补助,连续补助5年。本次下拨补助资金192.3554万元。
三、兑现方式。采取集中统一方式管护的,补助资金由集中组织者统一管理使用;采取分散到户方式管护的,补助资金按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四、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5日-5月31日。
庄浪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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