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庄浪县2023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情况的公示
按照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林草局《关于印发<甘肃省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和省林草局《关于下达2023年提前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任务计划的通知》、市林草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任务计划的通知》精神,结合财政局有关资金拨付流程要求,现将庄浪县2023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本次下达资金补助对象为2015-2018年庄浪县域内实施退耕还林的农户,2015年实施退耕还林0.3万亩,2016年实施退耕还林9万亩,2017年实施退耕还林1万亩,2018年实施退耕还林2万亩。
二、补助依据和标准。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标准和期限为:退耕还林每亩补助500元,分五次下达,每年100元。本次下拨补助资金1230万元。
三、兑现方式。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退耕农户手中。
四、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5日-5月31日。
庄浪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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