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现发布《庄浪县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庄浪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坚持“庄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健全公开机制、增强公开实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更高质量、更高水平迈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不断加大,在重大政策、民生保障、项目建设、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实现应公开尽公开,有效提升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5年,我们积极履行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统筹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庄浪县级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8065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政策文件信息24条,政策解读类信息48条,政府重要会议信息42条,部门发布信息1992条,部门动态信息187条,乡镇发布信息3282条,乡镇动态信息194条,公开决策草案意见征集及反馈信息16条,乡村振兴、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发布信息901条。创新应用移动新媒体发布各类信息15047条,其中:庄浪县人民政府微博发布信息834条,“庄浪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3903条,“看庄浪APP”发布信息1405条,“今日头条”发布信息2933条,“庄浪融媒抖音号”发布信息2358条,“庄浪融快手号”发布信息2358条,“看庄浪视频号”发布1256条,总阅读量达到300万余人(次)。

(二)办理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全县各行政机关把依申请公开作为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重要方式,收到并受理纸质邮寄方式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2件,收到在线方式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和答复,按时办结率为100%。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建立了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管理制度,切实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调整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严格按照市上统一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政策文件、政策解读、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发布,对庄政发和庄政办发文件严格落实索引号登记发布。对所有公开内容,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发布及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及时更新政府网站公开的规范性文件。2025年,制定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政府文件11件,部门文件1件)。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一是深化门户网站建设。完善门户网站功能,在信息公开专栏规范设置 “交通运输”“水利管理”“公共文化与旅游服务”“预警信息” 栏目并及时发布信息,其中“交通运输”栏目聚焦交通管理、项目及公告公示,“水利”栏目侧重河湖管理、项目及公告公示,“公共文化与旅游服务” 栏目补充发布景点概况、旅游消费提示等内容,“预警信息” 栏目常态发布防灾减灾预警、风险隐患点等内容。二是优化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围绕 “三点”“五统一” 标准,推进县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及 18 个乡镇(城市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等22个专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供政策查询、办事咨询服务。三是优化栏目设置。将乡镇(城市社区)法定主动公开栏目由12个压减至10个,提升信息发布准确度与维护便捷度。



(五)监督保障。一是靠实工作责任。按照“谁发布、谁负责”原则,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单位信息发布责任和网站信息更新要求,提高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二是强化监督检查。按照日常检查、专项抽查、全面普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栏及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断提高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三是加强问题整改。对照省、市政务公开检查出的问题清单和政府网站内容质量检测报告评估结果,组织专人及时进行排查整改,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4 | 1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958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231 | ||
行政强制 | 33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841.787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1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1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1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虽然我县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和庄浪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经济发展、文化旅游、社会保障、水利管理、乡村振兴领域部分政府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全面;二是政策文件的解读质效有待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发布的渠道有待拓展。四是部分栏目设置不够完善。下一步,我县将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最新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策文件发布 “第一平台” 的功能定位,持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其他事项审慎主动公开”的原则,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信息。对涉及多部门联合印发的政策,明确牵头单位总负责,建立跨部门协同会商机制,避免因部门衔接不畅耽误发布时间。二是提升政策文件解读质效。围绕民生保障、项目建设、惠农政策、营商环境优化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建立“政策起草—解读材料编制—同步发布—跟踪反馈”闭环管理机制,要求政策文件起草单位同步撰写解读材料,明确政策出台背景、核心内容、适用范围、惠民举措及办事流程。综合运用文字解读、政策问答、图示图解、短视频、动漫、直播访谈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将 “官方语言” 转化为 “群众语言”。对专业性强的政策文件,邀请业务骨干、专家学者开展深度解读;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通过政务服务大厅、镇村便民服务点等线下渠道开展面对面解读,打通政策落地 “最后一公里”。三是拓宽传播渠道,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 整合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矩阵、县级融媒体中心等平台资源,构建“线上+线下”联动传播体系。线上依托政府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推送政策内容;线下通过政务公开栏、便民服务手册、政策宣讲会等形式,向基层群众和企业精准推送政策解读信息,提升政策知晓率。 四是优化平台功能架构,筑牢政务公开主阵地。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按照 “集约高效、便民实用” 原则,优化平台栏目设置,科学划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策解读专栏、回应关切专栏、政务服务专栏等核心板块,确保栏目分类清晰、检索便捷。升级网站搜索功能,支持关键词精准检索、多维度筛选,实现政策文件 “一键查找”。同时,完善平台无障碍浏览功能,适配不同终端设备,满足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的使用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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