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永宁镇人民政府
庄浪县永宁镇人民政府属于行政单位,单位职能负责全镇农业、经济、文化、社会事业等全面发展。
一、主要职责是:
(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落实,加强纪检监察、民族宗教等工作,深化各项体制改革,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全面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基层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加快现代化农业强镇步伐;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构建乡村治理体系,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水平;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三)组织制定和落实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提升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水平,加强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工作,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深化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完善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民增收。
(四)推进基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发展,加强综合便民服务机构和服务平台建设。推进集中审批服务,落实"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一站式服务"和"一门式办理",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发展科教文卫事业,保障妇女儿童、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医疗健康、住房保障、劳动就业、人口计划生育等各项公共服务工作,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五)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落实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等相关工作。建立党的建设、综治管理、综合执法、应急管理等一体化的统筹协调指挥机制,加强网络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推进基层综合执法,整合一线执法力量,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强化对区域内执法力量的统一指挥,依法相对集中行使处罚权。
(六)领导基层自治,加强村民委员会建设,推进村民自治,健全自治平台;组织村民和各类组织参与村社建设和管理,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加强对县直部门派驻机构及人员的管理,统一指挥协调县直部门派驻机构和人员。
(八)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综合行政执法事项。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镇党委、政府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意识形态、思想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权责清单建设和统一战线、民族宗教、档案管理、机关后勤等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志愿服务工作,承担辖区内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
(三)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经济发展和企业管理服务、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招商引资、统计、审计、卫生健康等社会事务;负责全镇国土空间规划和“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承担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指导协调自然资源、林政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文物保护等工作。
(四)平安法治办公室(加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牌子)。负责平安创建、综治维稳、信访、矛盾纠纷化解、禁毒、反邪教、扫黑除恶等工作;负责应急救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消防安全等公共安全事件的协调处置工作。
县监委派出永宁镇监察室,与纪委合署办公。设人民武装部,负责国防动员、征兵、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工作。设人大办公室,负责人大工作。人民武装部、人大办公室均不计入机构个数。
三、部门领导:
党委书记:石晓东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刘 娟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兼):田 富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苏宏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李小龙
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柳金辉
党委委员、副镇长:岳志伟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石强
副镇长:李瑞娟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兼)、党建办主任:魏彦斌
司法所所长:李继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何彦荣
永宁镇综合执法队队长:苏强强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李 沛
永宁镇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中心主任:魏永康
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石鹏飞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副主任:陈小艳
永宁镇综合执法队副队长:魏晓峰
永宁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牛 乙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庄浪县永宁镇谈街村04号
邮政编码:744613
办公电话:0933-6870132
上班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五、永宁镇设下列事业单位:
(一)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庄浪县永宁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18034635596
主要职责:负责乡村振兴战略的组织实施和扶贫开发政策、强农惠农措施的贯彻落实;负责农业、农机技术推广、林果业、畜牧业和水利水保等服务工作,承担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组建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特色优势产业开发等工作;负责动植物疫病日常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工作等。
(二)党群服务中心(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办公地址:庄浪县永宁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18993335444
主要职责:负责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卫生健康和农村宅基地申报、农用地转让、农机具补贴等综合便民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工作;负责推行“一站式”服务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负责“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办受理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负责民生事务的服务协调工作;承担劳务输转、农民培训等工作。
(三)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办公地址:庄浪县永宁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18093309258
主要职责:负责乡村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乡村特色旅游开发服务、文化事业发展、农家书屋建设、文体广播影视等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
(四)综合执法队。
办公地址:庄浪县永宁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18093366797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救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路政养护等工作;承担辖区内交通、农业、乡村文化市场、生态环境、绿化、林政、村镇规划等领域综合执法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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