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医疗保障局

  • 时间:2026-03-12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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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县医疗保障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三)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落实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 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监测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四)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监测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五)组织实施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运行和动态监测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六)配合 开展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以及结算管理并监督实施。(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开展医疗保障市级和县级合作交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十)职能转变。县医保局应完善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十一)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本部门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预决算、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机关财务、督查督办、后勤保障、宣传、扶贫帮扶等工作。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医疗救助资金使用计划和待遇支付工作。负责编制医保基金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定期分析各项基金支出动态,建立预警机制。负责各类报表的编制、统计分析、整理归档。

(二)业务股。贯彻执行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负责对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待遇领取的稽核、内部监督和检查,社会保险举报案件的立案调查,行政应诉等。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贯彻执行省、市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监测机制,拟订医疗保险业务经办管理办法、业务经办流程。拟订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负责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承担医疗保障政策法规宣传、信息发布、咨询服务等工作。

三、下属事业单位:庄浪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法规,负责制定医疗保险业务经办规程、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医保经办机构向全县参保人员和定点机构提供统一、规范、标准的医保经办服务。2.负责全县医保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工作的督查指导和医保经办机构内部稽核工作。推动落实医保政务服务事项“全市通办”。3.负责全县职工参保征缴管理业务指导,承办全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特殊人群缴费核定、权益记录、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参保职工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等业务。4.负责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准入、退出及信息维护和年度协议签订、协议管理,指导医保经办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受理属地医药机构定点申请、组织评估、协商谈判和协议日常管理、稽核考核等工作。5.承担全县参保企业女职工生育津贴、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待遇报销业务。6.负责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做好全县医保待遇初审汇总,向市医保中心申报推送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险费用。负责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年度清算。7.负责全县职工和城乡居民异地就医备案管理、异地就医医保费用结算、清算及异地就医业务协同,负责省内、跨省异地费用明细上传,配合市医保中心做好异地就医费用清算工作。8.协助县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做好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基金预算草案、决算草案编制工作。负责基金预算的执行,向医保行政部门提交用款计划,定期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协助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开全县医疗保障基金收入、支出、结余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9.负责全县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业务宣传培训,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水平。10.负责全县医疗保险信息查询和政策咨询等业务,指导经办机构做好参保人员医保信息数据安全、档案管理等工作。11.完成县医保局和上级医保经办机构交办的其他任务。12.职能转变。由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医疗基金、支出、核算、经办及个人参保资金征缴和管理等职能为主向负责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准入、协议管理和稽核考核,全县参保人员个人医保待遇审核、申报,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结算费用审核、申报等医保政务服务事项经办职能转变。

县医保中心内设综合稽核股、征缴管理股、待遇审核股、基金财务股、政务服务股5个股室。

主要负责人:蒙旭伟

办公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水洛镇东关街206号(县人社局一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3-6622956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水洛镇东关街206号(县人社局二楼)

邮政编码:744600

单位负责人:高万庚

办公电话:0933-6828858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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