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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庄政办发[2008]27号
 
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三月十日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是我县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07]134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平政办发[2007]156号)的重要举措。为确保《目录》和《指南》编制工作按期顺利完成,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编制《目录》和《指南》的重要意义
  编制《目录》和《指南》,是规范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深化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提高政府信息的管理水平,有利于依法保障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有利于社会公众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对于建设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目录》和《指南》编制任务。
  二、编制《目录》和《指南》的基本要求
  《目录》和《指南》的编制,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既要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又要结合各自实际,切实做到依法全面公开。
  (一)《目录》编制的基本要求
  《目录》是县政府,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对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条目的总汇编。
  1.《目录》编制的主要内容
  (1)机构职能
  (2)政策法规
  (3)规划计划
  (4)业务工作
  (5)统计数据
  (6)其他
  (详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参考样本中附件2)
  2.信息收录时限
  《目录》所收录信息的产生时间不作上限要求,下限截止时间为2008年3月底。
  (二)《指南》编制的基本要求
  《指南》是县政府,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对外说明和服务承诺,应包括如下内容:
  1.各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及联络方式(包括办公地址、办公时间、电话、传真、E-mail等);
  2.主动公开的范围及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
  3.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申请人提出申请须知,处理申请的程序和答复方式;
  4.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方式及程序等。
  (详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参考样本)
  三、编制工作进度安排
  (一)2008年3月1日—4月1日,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完成各自《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工作,并将《目录》、《指南》的纸质件和电子文档报县政府网管中心;期间由县政府办公室和监察局组织对编制工作进行督查。
  (二)2008年4月1日—4月30日,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对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提交的《目录》和《指南》进行审核,完成对全县《目录》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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