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危济困类
柳之可,明柳梁乡人。万历十五年(1587)岁饥,出粟赈救邻里族人10余家,又煮粥散舍,活人甚多。
杨复振,清南湖镇人。康熙五十九年(1720)岁荒,出粟500石救灾;去世时,焚烧债券,知县旌表其贤。雍正十一年(1733)饥荒,其子杨国楹出粟百石济贫,不索还,知县赠“市义可风”匾额。事载民国《甘肃通志稿》。
席儒珍,清南湖镇人。同治时年荒,亲族贫乏者计口施食,不索偿还。县丞赠“为善最乐”匾额。
杜纯修,清南湖镇人。同治七年(1868)大灾,隆德人李磐夫妇逃荒来庄浪,弃男婴于河。纯修给粟三升,收养婴孩。光绪六年(1880),李磐夫妇由陕西回籍,纯修又典田得钱四万余文,送李养老。视男婴如亲生,读书中秀才。县丞赠“义方垂教”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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