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规范建设政务公开专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22-06-07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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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现将《平凉市规范建设政务公开专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平凉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2022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凉市规范建设政务公开专区工作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20〕82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广大企业和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政务公开服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三点”“五统一”(“三点”即电子查阅点、资料查阅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咨询点;“五统一”即统一功能定位、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标识标牌、统一设备配置、统一管理要求)建设标准,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务服务中心等服务事项相对集中的窗口单位和档案馆、图书馆等面向社会公众的服务单位建成标准统一、系统完备、管理规范的政务公开专区,及时向企业和群众宣传解读政策、提供办事服务、推送利企惠民举措,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捷性实效性。2022年7月底前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市图书馆等单位完成各自政务公开专区软硬件功能提升并做好规范运行;2022年9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本级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政务公开专区建设;2022年11 月底前,完成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村级便民服务点可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二、建设内容

(一)设立电子查阅点。通过自助查询机将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栏目以专题页面形式进行技术链接并提供查阅检索服务,方便公众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实现在线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服务功能。

(二)设立资料查阅点。政务公开资料查阅点要提供政府公报、政府工作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惠民惠企政策汇编、办事指南、便民服务手册等资料。要悬挂张贴工作流程图、政务新媒体二维码、办事服务二维码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通知通报、公示公告等。

(三)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咨询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及填写模板,全程提供向行政机关申请政府信息的咨询服务。

三、标准要求

(一)统一功能定位。根据群众实际需求提供便捷服务,可提供包含政府信息查询、政府信息申请、政民互动、政务服务事项自助办理等功能,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区要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依申请公开联系电话及受理地址,提供申请表格、填写模板,告知公众可通过各单位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线申请”,也可通过邮政快递等形式提交申请表。同时要设置休息区,方便社会公众谈事、休息。

(二)统一规划布局。政务公开专区内部装饰风格应简洁、稳重,场地布局可结合政务大厅实际设为开放式、半包围式或包围式。专区内应保持环境整洁,无垃圾杂物及随意张贴印刷品。公开资料展示架、显示屏、触摸屏、政务公开查询电脑等应集中整齐摆放,受大厅面积制约专区不能集中摆放全部公开设施设备的,允许部分设备单独摆放,但要保证设施设备摆放方便群众获取信息。政务大厅设有单位平面示意图、楼层索引图的,要在平面示意图标注“政务公开专区”所在位置。

(三)统一标识标牌。政务公开专区应设置在政务大厅入口或大厅内显眼开阔处,并在专区显眼位置设置“政务公开专区”标识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咨询点名称统一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咨询点”,并摆放标识牌;公开资料展示架整体宜采用落地立式款,展示架上方应注明“公开资料展示架”;政务公开查询电脑或自动查询机旁应放置带有“政务公开查询”字样的固定立式台签或张贴“政务公开查询”标识。所有标识牌字体应与“政务公开专区”一致,字号可依据标识牌大小等适当缩放。

(四)统一设备配置。配备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公开资料展示架等设备,提供申请、查询、咨询服务,配备充足的复(打)印纸,提供免费打印、复印服务;可创新配备触摸查询一体机、自助查询办理终端等设备,提供办事指南和办理进度查询、材料填报模拟展示、业务自助办理等服务,

(五)统一管理要求。要安排专人提供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有专人负责定期补充更新政府公报、政策汇编等资料,并对政务公开专区进行日常管理、维护,确保政务公开专区查询机、显示屏、打印机等设备正常使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级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的重要意义,找准工作定位,要把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1名分管负责人主抓,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人员、经费和软硬件设施等方面予以支持。

(二)加强标准引领。要注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上平台以及政务服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统一标准使用咨询问答知识库、政务服务资源库、政府信息数据库,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准确一致、办理口径一致、标准规范一致。

(三)加强督查指导。市政府政务公开办负责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各县(市、区)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本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及乡镇(街道)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要严格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的考核评估,及时通报情况,解决发现的问题,将专区建设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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