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GSLG00-C01001-2022-002
  • 发布部门 庄浪县人民政府
  • 文 号 庄政办发〔2022〕65号
  • 成文时间 2022-07-05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时间 2022-07-05 14:07:00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浪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时间:2022-07-05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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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庄浪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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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公开平台、深化公开内容、加强解读回应、推动职能转变、强化监督保障,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的积极作用,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绿色开放兴业安宁幸福新庄浪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规范主动公开信息发布。健全政府文件信息公开源头督办机制,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名义印发的主动公开政策文件,在县政府办公室留存电子文档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部门单位负责在本单位信息公开专栏中同时发布;以部门名义制发的政策文件,由相关部门负责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发布。重新修订完善、规范发布《庄浪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规范编制、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实现集中展示。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府政务公开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二)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参照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章栏目建设要求,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年底前要将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同步完成清理更新工作。探索建立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统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健全动态更新机制。

牵头单位:县政府政务公开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三)依法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结合县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升级工作,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上在线申请受理渠道。督促各公开主体规范公开申请受理接收渠道,及时准确回复办理结果,做到受理依规、答复及时、记录清晰、存档完整、依法有据、严谨规范。主动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对申请公开信息不能提供的,要在告知书中说明理由、阐明原因、指明路径。妥善处理涉及依申请的复议、诉讼案件。继续施行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相对集中的单位和工作领域要探索建立法律咨询和服务机制。

牵头单位:县政府政务公开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四)优化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以县政府网站改版升级为契机,强化技术支撑,突出政策导向、服务导向,规范设置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优化政府公文主题划分,规范文本格式,完善下载功能,政策文件栏目下单独设置搜索功能。所有政策文件集中发布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法定主动公开栏目履职依据(或政策文件)子栏目中,并在网站或专栏首页设置同名栏目实现链接展示,方便公众查阅。对发展规划、应急预案、助企纾困、营商环境等政策文件,落实从履职依据(或政策文件)栏目中技术链接或同步发布要求,实现归集整理、集中展示。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县融媒体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五)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水平。强化县政府门户网站日常监管,严格执行“日监测、月统计、季通报、年考核”机制。强化信息审核发布,严格落实“两个所有”“三审三校”制度,认真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授权发布”规定。强化网站集约化建设功能应用,推进政务类移动客户端互联网协议第6版改造,2022年底前,县政府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融媒体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六)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依托全省政务新媒体监测分析平台规范报备工作,未经报备不得向第三方平台申请开设新媒体账号。按照“谁开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个第三方平台只能开设一个账号,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账户及时清理整合。采用“软件扫描+人工检测”方式,确保政务新媒体数据库进出有序、有底可查。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工作,用好全县政务新媒体协同宣传平台,加强部门协同联动,精准发布政策信息,主动回应公众关切,增强政务服务功能应用,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有效展示庄浪新形象。

牵头单位:网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七)规范政务公开专区运行。制定出台全县政务公开专区规范建设标准或指导意见,按照“三点”“五统一”标准要求,规范运行机制,配套相关设施设备,提升完善县级政务公开专区服务功能,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专区信息咨询、政策查询、申请政府信息等功能。

牵头单位:县政府政务公开办

责任单位:县档案馆,县文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增强政府公报服务功能。建立完善政府公报快速审核发布机制,推进政府公报(数据库)规范高效运行。优化政府公报数据库结构,做好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公报统一刊登,提高公报质量水平。拓宽数字公报传播渠道,优化公报赠阅点设置和赠阅范围,重点向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和市场主体赠阅,强化政府公报数字化服务功能,落实政府公报(数据库)在庄浪门户网站、庄浪发布等媒体站点的链接展示。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九)持续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督促指导基层部门、乡镇(街道)做好公开页面及栏目内容保障,完善所属部门、乡镇街道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等流程,汇总当年面向社区、农村的各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要以村和社区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随时查询。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十)加强涉及市场主体信息公开。增强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做好政策文件、涉企政策的公开和发布。加大助企纾困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稳岗就业、消费恢复。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为市场主体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十一)加强涉及减税降费政策信息公开。拓展完善“不来即享”政策推送平台功能,精准推送涉企惠企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强化新闻发布和内容解读,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积极开展税费政策咨询辅导服务,优化12366纳税服务平台智能咨询功能。推进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十二)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法规、政策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对于重大建设项目的关切,有效防范化解风险。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大民生领域,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政策咨询服务,以更加有效、更高质量的信息公开助推扩大有效投资。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十三)加强涉及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多渠道发布疫情防控提示、疫情防控政策、疫情防控科普知识,及时准确回应公众关切的涉疫舆情。完善疫情防控信息发布机制,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依法依规保护好个人隐私,避免对当事人正常生活产生不当影响。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十四)加强涉及教育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双减”要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社会关心关注的典型问题要深入核查,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及时公布。完善教育培训机构的统一监管,推进民办教育机构(培训机构)办学资质、经营状况、收费标准、风险提示等信息集成式公开,并提供便利的查询服务。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十五)加强涉及稳岗就业信息公开。加强政策宣传推送,将各级政府制定出台的灵活就业支持政策及时传达至农民工、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个体工商户等相关群体,帮助他们更好地就业创业。借助“直播带岗”宣传效应,加大稳岗就业政策宣传解读培训力度,使各项政策能够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最大限度利企惠民。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及经办流程,让更多群众能够知悉并获得就业培训机会。要做好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情况的适时动态公开,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十六)加强涉及民生保障信息公开。围绕省、市、县列为民措办实事项目内容,做好相关政策措施及项目清单的发布,及时公开进展情况。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多渠道发布不动产登记改革便民举措和实施效果。及时发布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和阶段性进展,持续做好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做好医保药品和服务目录等配套医保报销政策信息调整发布工作。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务公开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十七)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省市已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标省上行业部门要求,履行主管职责,督促或协调重点公共企事业单位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依法全面公开各类信息。强化社会监督,明确监督投诉渠道,对因公共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而损害群众和企业权益的进行通报处理、限期整改。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务公开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三、提升政策解读回应质量

(十八)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解读材料要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要不断丰富创新政策解读形式,以图文并茂、动漫、短视频等形式,多制作快捷高效、简明易懂、适合新媒体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让群众和市场主体更快更好地吃透政策、用好政策。要做好政策施行后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的跟踪解读、多轮解读,对咨询、意见、建议较为集中的内容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政策文件、解读材料时要互设跳转链接,便于群众和企业深入了解掌握相关政策信息。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府政务公开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十九)拓宽政策推送渠道。通过线上线下融合方式,大范围、全领域推送政策,统筹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形成平台公开和新闻发布的叠加效应。面向社会和市场主体搭建统一高效的政策信息获取平台,不断完善“政策库”“企业库”,运用政务公开专区,面向中小微企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精准推送涉企惠企政策。精心打造“一企一包”政策集成产品,开展“政策进企业、政策进园区、政策进社区”等定向精准推送。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二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拓展网上政民互动渠道,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向群众公开结果。强化留言办理,严格按照7个工作日内回复要求,提高“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市政府网站留言信箱”“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办理答复质量,实现简单咨询问题1个工作日答复。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做好正面引导工作,更好回应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县委办,网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四、推动转变政务公开职能

(二十一)优化政策咨询服务。在全县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单位规范设置政务公开专区(窗),做好政策咨询工作,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地解答有关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牵头单位:县政务公开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二十二)加大决策公众参与。加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力度,政府决策事项要面向企业群众公开征求意见,优化政策意见征集平台,实行企业代表和专家事前评估机制,增强政策针对性有效性。建立健全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县政务公开办及有关责任单位等共同参与的涉及公众权益规范性文件预公开协作机制,对拟制定出台的、涉及公众权益的规范性文件,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之前,全面落实预公开机制,及时公开公众意见建议采纳情况,不断健全完善本级政府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协作机制,切实提高政府决策的公众参与度。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二十三)科学确定公开方式。严格落实《庄浪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普遍性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公开方式进行公开,切实维护好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五、加强监督保障工作落实

(二十四)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要加大组织协调,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依法履行法定主动公开义务,年内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政务公开工作,听取有关汇报,安排部署有关工作。要切实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做好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结合工作实际,在年度预算中科学安排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确保政策解读、平台建设、常态化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二十五)注重培训指导。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健全工作体系,实行建档立卡管理,建立微信群或QQ工作交流群,主动推送普及政务公开政策知识、开展工作业务指导、解答相关疑难问题、研讨交流工作经验。举办全县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班,补充更新政策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规范化运行水平。

牵头单位:县政府政务公开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二十六)严格监督考核。结合《甘肃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社会评议办法、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细化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标准。采取读网式评查、清单化管理、销号式整改等方式,强化日常网络测评;按负积分制考核,按月考核排名通报,年度绩效权重评价,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提高督查考核的实效性。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府政务公开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二十七)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要对照要点涉及工作任务,结合前期《关于印发全县政务公开与网站建设管理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指出的问题,梳理形成年度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实时跟进推动落实。县政府政务公开办要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具体工作落实。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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