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直属机关工委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县委直属机关工委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中共庄浪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是县委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有:
(一)领导和管理县直机关党的工作,制定县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安排,分类指导县直机关各部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县直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搞好党务干部的培训,并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检查领导干部中心组的学习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
(三)负责县直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的建立、撤销、合并,督促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审批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选出的委员和书记、副书记。
(四)根据县委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指导、审查、批准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负责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的培训工作;审批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员纳新及预备党员转正。
(五)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县直机关党员干部的党纪处分;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实施有效监督,及时向县委反映实施民主监督的情况和问题。
(六)负责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年度考核、总结、评比工作;督促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定期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负责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及党员的表彰以及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慰问工作。
(七)对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定期向县委报告。
(八)了解和掌握县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九)指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根据各自特点,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十)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
机关工委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为:机关工委办公室1个。行政编制6人,退休人员1人。目前实有人数8人,其中在职人员6人,项目人员2人。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无。
(三)其他事业单位
无。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预算收入108.4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8.42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64万元,增长3.4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42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108.4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108.42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64万元,增长3.4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5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2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5.5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6.5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8.4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95.62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4.93万元,增加18.5%。上升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2.8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1.29万元,减少46.8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去年结转项目减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0万元。
(二)培训费0.3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2万元,下降4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部分经费用于支出电费。
(三)会议费0.5万元,与2023年预算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费10.4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89万元,上升22.1%,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调标。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非税收入。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1.3464万元。其中:办公设备7.5654万元,家具用具3.781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甘发〔2018〕32号)和《庄浪县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庄政办发〔2019〕155号)及《庄浪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庄财发〔2024〕36号)、《庄浪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庄财发〔2024〕37号)文件要求,对2024年列入预算的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申报预算绩效目标。
(二)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4年本部门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经济分类: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履行职能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指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转移性支出:反映政府的转移性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基本支出:反映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含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勤执法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定).20240523225005794.xls
附件2:2024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目标申报表(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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