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时间:2024-05-23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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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庄浪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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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法》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庄浪县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能有: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

(二)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四)落实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监督全县各级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全省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完善和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做好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

庄浪县医疗保障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有2个,分别为业务股和办公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庄浪县医疗保障局下属没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三)其他事业单位

庄浪县医疗保障局下属1个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庄浪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预算收入1071.9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71.96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009.27万元,降低48.49%,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补助资金现由市级统筹支付。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71.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1071.96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1071.96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009.27万元,降低48.49%,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补助资金现由市级统筹支付。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07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1012.73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24.1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71.9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356.6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29.57万元,增加57.0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增加,财政配套资金随之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715.32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138.84万元,降低61.42%,降低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实现了市级统筹支付。

1.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城乡医保经办费。

2.其他项目4个,主要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补助、欠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困难企业离休干部医疗费省级补助资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预算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无变化。

(四)培训费2.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为提升医保经办业务能力,根据实际支出进行调增。

(五)会议费1.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6万元,增加15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增加,会议费用随之调增。

(六)机关运行费51.92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3.2万元,增加34.0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4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2.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3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04.42万元。其中:办公用房625平方米,价值164.14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84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预算绩效评价以来,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预〔2014〕26号)和《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浪县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庄政办发〔2019〕155号)文件要求,对2023年列入预算的项目进行了申报预算绩效目标。

(二)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4个,涉及财政支出680.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涉及财政支出680.39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4年本部门纳入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经济分类: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履行职能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指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转移性支出:反映政府的转移性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基本支出:反映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含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勤执法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定).xls

附件2:2024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目标申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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