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庄浪县本级预算公开

  • 时间:2016-05-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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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庄浪县本级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庄浪县隶属于甘肃省平凉市,位于甘肃省中部,六盘山西麓,东邻华亭县,西依静宁县,北与宁夏隆德县、泾源县毗邻,南和张家川县、秦安县接壤。东西长56.37公里,南北宽46.60公里,总面积1553.14平方公里(2013年),辖1街道5镇13乡。人口449570人(2013年)。有国家级森林公园云崖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云崖石窟及紫荆山、陈家洞、吴王坟山、关山天池朝那湫等许多自然和人文景观。

庄浪县是全国梯田化模范县、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文化模范县、全国经济林建设示范县、全国生态建设示范县、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全国中医药工作先进县。

庄浪县2016 年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收入188493.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091万元。支出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918.1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432.48万元、教育支出50805.5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26.58万元、文化体育传媒支出2291.55万元、社会保和就业支出3299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227.63万元、节能环保1918.2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99.82万元、农林水支出30677.7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137.2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2.56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997.25万元、金融支出1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支出606.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659.9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83.28万元、其他支出2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866.15万元。

庄浪县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8493.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70.7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商品和服务支出20251.34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9375.25万元,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退役)费、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基本建设支出16568万元,包括房屋建筑物构建、基础设施建设、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支出4528.17万元。

2016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61万元,公务接待费242万元。2016年与2015年相比减少6万元。

                                    

                     庄浪县财政局

                                                     2016年5月14日   

 

 

关于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

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6年4月25日在庄浪县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庄浪县财政局局长      董勘珍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现向会议报告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我县财政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年初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从培植壮大财源入手,努力增收节支,强化税收征管,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基本实现了“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的工作目标。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15年全县大口径财政收入完成2630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35.6%,较上年同期23558万元增加2748万元,同口径增长11.7%。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713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40.2%,较上年同期16590万元增加546万元,同口径增长3.3%,上划省级累计完成3544万元,较上年3400万元增长4.2%,上划中央累计完成5625万元,较上年3568万元增长57.7%。

分征管部门地方财政收入完成情况是:

——财政局完成9329万元,占年初预算5282万元的176.6%,较上年同期7562万元增加1767万元,增长23.4%;

——国税局完成1002万元,占年初预算695万元的144.2%,较上年同期670万元增加332万元,增加49.6%;

——地税局完成6805万元,占年初预算6246万元的108.9%,较上年同期8358万元减少1553万元,下降18.6%。

分税种地方财政收入完成情况是:

——税收收入完成7425万元,占年初预算6721万元的110.5%,比上年同期8628万元减少1203万元,下降13.9%。其中增值税666万元,较上年增长14.6%;营业税3850万元,较上年下降9.4%;企业所得税666万元,较上年增长157.1%;个人所得税115万元,较上年下降37.5%;城市维护建设税384万元, 较上年下降42.3%;房产税170万元, 较上年下降61.6%;印花税60万元, 较上年下降83.6%;城镇土地使用税66万元, 较上年下降74.0%;土地增值税431万元,较上年增长76.6%;车船税414万元, 较上年下降21.3%;耕地占用税2万元,较上年下降96.4%;契税601万元,较上年下降23.1%。

——非税收入完成9711万元,占年初预算5502万元的176.5%,比上年同期7962万元增加1749万元,增长22.0%。其中专项收入2320万元(排污费35万元、水资源费24万元、教育费附加239万元), 较上年增长49.3%;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646万元,较上年增长1687.3%;罚没收入2322万元,较上年增长1155.1%;国有资本经营收入992万元,较上年下降83.0%;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331万元,较上年增长294.0%,其他收入100万元,较上年下降6.5%。

二、实有财力构成情况

当年实有财力269912万元,其中:

——地方财政收入17136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230110万元。构成是:返还性收入617万元,其中消费税和增值税税收返还391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216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53万元,其他税收返还收入-4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48920万元,其中体制补助收入1390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48402万元,革命老区及民族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8938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0743万元,结算补助收入3896元,企事业单位预算划转补助927万元,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0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1103万元,教育转移支付收入10298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19927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16434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3698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117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6446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657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0573万元。

——债务转贷收入23615万元。其中新增债券收入7000万元,置换债券16615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1590万元。

——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7万元。

——政府性基金调入414万元。

三、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5488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较上年决算支出215027万元多支39854万元,增长18.5%。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项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589万元,增长22.0%;

——国防支出7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共安全支出6448万元,增长13.1%;

——教育支出62178万元,增长18.7%;

——科学技术支出281万元,下降5.1%;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690万元,下降16.8%;

——社会保障和就业41820万元,增长14.5%;

——医疗卫生29503万元,增长15.2%;

——节能环保5871万元,下降27.2%;

——城乡社区事务7598万元,增长350.4%;

——农林水事务52637万元,增长37.0%;

——交通运输6874万元,下降21.3%;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77万元,下降53.8%;

——商业服务等事务2498万元,增长279.6%;

——金融支出5万元;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813万元,下降62.3%;

——住房保障支出16380万元,增长34.9%;

——粮油物资储备等事务342万元,增长54.1%;

——其他支出16万元,下降99.5%;

——债务还本付息支出54万元,下降59.4%。

2、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完成23051万元,较上年18075万元增加4976万元,增长27.5%。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3051万元,其中:上年结余92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644万元,本级收入完成19479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8635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8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29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3051万元,其中:本年结余266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6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40),上解支出1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出资金414万元,上级专项支出2644万元,县本级基金支出19726万元(其中:安排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8742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5万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969万元)。

3、上解支出情况

专项上解支出37万元(新增粮食财务挂帐贴息35万元,税务工本费2万元)。

四、财政赤字

截止2015年底,全县财政赤字累计为2332万元(历年财政赤字累计为6941万元, 2004年-2015年累计消化4609万元,其中2015年消化164万元)。

五、暂付款消化

2015年底暂付款累计为2180万元,当年消化暂付款200万元。


2016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财政预算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全面规范、公开透明”原则,围绕财税体制改革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促发展”的基本思路进行编制。建立由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主要内容的全口径预算格局,做到有保有压,促进经济社会稳步健康发展,为加快建设梯田产业强县和旅游文化名县提供财力保障,现我就按照预算的三个组成部分汇报如下。

一、公共财政预算

2016年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88494万元,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88494万元,预算收支平衡,比上年增加52133万元,增长38.2%。

1、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188494万元,其中:

可分配财力完成112967万元,比上年增加23660万元,增长26.5%。其中自有财力1743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211万元,增长42.6%。上级补助财力83333万元,比上年增加6249万元,增长8.1%。因财力缺口,调入基金12200万元。

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完成75527万元,比上年增加28473万元,增长60.5%。

2、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88494万元,其中:

人员部分安排支出90592万元,比上年增加24769万元,增长37.63%,占可分配财力的80.2%,主要是:

——工资调整、财政供养人员增加、正常晋升等因素新增支出7611万元; 

——住房公积金增长1287万元,达到5621万元;

——弥补上年人员增资缺口12506万元,2014年科学发展观业绩奖、2015年年终奖因上年财力不足,需今年预算安排;

——差额单位工资增加706万元,达到2461万元;

——预留增资增加2659万元,达到2867万元。

民生部分安排支出17543万元,比上年减少1394万元,下降7.4%,占可分配财力的15.5%,主要是:

——“四支一进”人员补助增加1129万元,达到2455万元。其中2013年“四支一进”306人,2014年“四支一进”278人、“支企”50人,2015年“四支一进”229人、“支企”30人。其中2014年安排2年,应发人次1221人。

——文化旅游宣传专项经费增加300万元,达到500万元;

——增加特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350万元;

——项目前期费安排1000万元;

——村级活动场所建设补助经费增加200万元,达到300万元;

——马铃薯种薯繁育基地建设项目100万元;

——非税征收经费减少1158万元,根据新《预算法》规定,今年取消非税收入返还制度,适当减轻了财政支出压力;

——生活污水处理经费减少150万元。去年安排资金结余,今年暂不予以安排;

——县乡城镇规划专项减少222万元,今年支出在项目前期费中予以安排;

——中小学信息化建设减少130万元;

——地方政府债券还本减少600万元;

——县内融通贷款利息减少1098万元。

公用部分安排支出4832万元,比上年增加329万元,增长7.3%,占可分配财力的4.3%,主要是:

——公安财政保障达标公用经费增加182万元;

——县乡公路养护专项经费增加90万元;

——人大代表及常委会活动经费增加24.02万元;

——政协委员活动经费增加10万元;

——安排“两学一做”活动经费20万元。

上级专项安排支出75527万元,比上年增加28473万元,增长60.5%,占总支出的40.1%。

由于今年财力非常有限,公用经费安排基本维持上年水平。常委部门按照2015年预算基数安排今年预算公用经费,公检法按照政策规定足额安排经费,县直单位按基础预算1.5万元/单位和1500元/人安排公用经费,站所按基础预算2000元/所和1500元/人安排公用经费。

总之,今年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压力大,就公共预算内缺口12200万元,通过调入土地出让金收入弥补,公共预算外缺口8500万元,主要是年终奖、正常晋升、扶贫县级配套等项目,在今年预算形势非常严峻的情况下,安排预算时最大可能做到“三保”支出相互之间平衡运行,最大限度的保障社会各项事业统筹发展。各预算单位的公用经费保持稳定水平,基本做到单位之间的公平和业务性质二者的兼顾。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0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8091万元,预算收支平衡,收支均比上年增加14544万元,增长107.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7824万元,上年结余267万元,2016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8091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8091万元,其中:

——安排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15万元,与上年持平;

——安排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2600万元,比上年增加6600万元,增长110%;

——安排公用局市政服务业务费700万元,比上年减少100万元,下降12.5%。(经过预算前期调研,对公用局市政服务基本支出进行了核对,核定了基数)

——安排土地出让业务费150万元。

——安排廉租住房支出1520万元,比上年增加807万元,增长113.2%;

——安排上缴中央、省财政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360万元;

——安排上解省国土厅土地开垦费359万元;

——安排玻璃厂建设用地报批费35万元;

——安排地质灾害规划编制和矿产资源评估费110万元;

——安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经费8万元;

——安排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项目费用8万元;

——安排2013年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项目经费6万元;

——安排农副产品直销店县级补贴20万元;

——调出资金1220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6年安排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60363万元,比上年增加3603万元,增长6.35%。其中滚存余额24160万元,县级配套2217万元,与上年持平;上级补助21953万元,比上年增加1443万元,增长7.04%;个人缴费12033万元,比上年增加1775万元,增长17.3%。

 

 

庄浪县政府举债情况和“三公”经费

预算情况公开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经庄浪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县政府举债情况和三公经费情况做以下说明:

一、 政府举债情况

我县政府举债共计8.57亿元,同比增长42.6%,其中一般债务6.67亿元,同比增长62.29%;专项债务1.9亿元,与去年持平;政府或有债务0.69亿元,与去年持平;担保债务0.05亿元,与去年持平;救助债务0.65亿元,与去年持平;当年偿还本金0.8亿元,与去年持平。债务单位总数102个,与去年减少一个单位。融资平台2个。

二、“三公”经费情况2016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61万元,公务接待费242万元。2016年与2015年相比减少6万元,减少原因是一部分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减少。



庄浪县财政局

2016年5月14日


 

 

庄浪县转移性支付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规定,现将庄浪县2016年预算中转移支付情况做以下说明,请社会各界监督,为我县经济提供财力保障。

2016年初,上级共下达我县转移支付资金共计158860万元,其中一般转移支付11371.1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44503.84万元,转移性支付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年初,上级暂未下达,未进预算,年底根据上级基金转移支付数,报经人大审议后,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接受各界监督。


201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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