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2015年度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5年全县 “三公经费”的支出合计为74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9万元,公务接待费368万元。相比较2014年,“三公经费”增加94万元,增长1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18万元,降低18%,公务接待费增加107万元,增长40.9%。
全县 “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有所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新增5万元,是按单位性质及业务需要出境学习交流所产生的费用;
2、公务接待费368万元,较上年增长107万元,增长40.9%。主要由于上级或同级各部门进行工作检查,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较上年次数较多,导致费用增加。2015年国内接待批次499人次,接待人次6421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69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包括燃料费、修理费、保险等支出。较上年下降4.6%,主要原因是各单位严格落实相关精减节约措施,简单出行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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