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2019年预算(草案)公开
关于庄浪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 2019年2月23日在庄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县十六届五次全委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应对严峻的经济运行形势和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对财政预算执行的影响,迎难而上,积极作为,严格执行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完成了财政收支预期目标。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全年完成35.87亿元,同比增收3.2亿元,增长10%。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大口径财政收入完成4.36亿元,占预算的117.4%,同比增收8593万元,增长24.5%;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32亿元,占预算的120.1%,同比增收4232万元,增长22.3%。
分部门完成情况:
—— 税务部门大口径财政收入完成3.05亿元,占预算的109.9%,同比增长23.5%。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15亿元,占预算的109%,同比增长22.6%。
—— 财政部门大口径收入完成1.32亿元,占预算的139.2%,同比增长26.8%。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18亿元,占预算的133.2%,同比增长21.9%。
2.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8.52亿元,同比增长7269万元,增长4.1%,剔除城乡医疗保险,同口径增长15.9%。
3.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0.9亿元,同比增加6318万元,增长6.2%。
4.调入资金2.51亿元(调入政府性基金2.06亿元,调入存量资金4518万元)。
5.债务转贷收入1.5亿元。
6.上年结转1191万元。
(二)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全年完成35.87亿元,同比多支3.2亿元,增长10%。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4.61亿元,比上年多支2.56亿元,增长8%,剔除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同口径增长14.4%,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884万元,上解支出1821万元,结转下年使用6972万元。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4亿元,同比增长9.4%;
国防支出30万元,是上年的4.3倍;
公共安全支出8819万元,同比增长5.3%;
教育支出8.38亿元,同比增长15.9%;
科学技术支出181万元,同比下降41.6%;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932万元,同比增长3.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9亿元,同比增长10.1%;
医疗卫生支出2.43亿元,同比下降43.8%;
节能环保支出8215万元,同比下降18.2%;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519万元,同比增长26%;
农林水事务支出10.19亿元,同比增长28.9%;
交通运输支出1.13亿元,同比下降10.3%;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337万元,同比增长37%;
商业服务等事务支出1344万元,同比下降2.7%;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5973万元,同比增长66.6%;
住房保障支出1.79亿元,同比增长16.2%;
粮油物资储备管理等事务支出375万元,同比增长13.3%;
债务付息支出1576万元,同比增长31.7%;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1万元,同比增长16.7%;
其他支出237万元。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按经济科目划分:
工资福利支出7.57亿元,同比增长2.7%;
商品服务支出5.11亿元,同比增长4.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15亿元,同比增长8.7%;
资本性支出8.06亿元,同比增长15%;
对企业的补助5502万元,同比增长1.9%;
债务付息支出159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完成5.61亿元,较上年增加1.19亿元,增长26.8%。其中:上年结余1393万元,本级收入3.32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19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60万元、污水处理收费166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1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亿元。
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完成5.61亿元,较上年多支1.19亿元,增长26.8%。其中:县本级基金支出3.48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的支出3.18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应的支出562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对应的支出2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4万元、其他支出1501万元,债务付息支出887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0万元),本年结余708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出2.06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7.31亿元,本年收入实际完成8.14亿元,比上年增加8333万元,增长16.9%。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6.51亿元,本年实际支出完成7.44亿元,比上年多支8407万元,增长12.7%。年末滚存结余7035万元。
四、政府债务情况
我县政府债务余额12.02亿元,其中存量债务0.95亿元,政府债券11.07亿元(其中2018年下达债券4.11亿元),2018年省政府下达我县债务限额为15.46亿元,还有债务空间3.44亿元。
五、2018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千方百计抓增收,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32亿元,首次超过2亿元,同比增长22.3%,高于年初预期增长目标。一是积极培植财源。多方筹措资金,落实牛果薯等产业发展资金1846万元,落实工业发展专项基金1000万元,落实项目前期、招商引资、产品推介等经费1190万元。大力实施减税降费政策,降低增值税税率,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取消、停征、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全年累计减免企业税费负担6464万元,全力在加大特色产业投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上发掘收入增长点、培植涵养财源。二是强化组织调度。全力支持税务机构改革,优化整合国地税分设时期分别管理的税种,坚持旬分析、月通报、季调度征管制度,督促重点行业、重点项目及时足额纳税。同时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促进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及时足额入库。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1.07亿元,增长22.6%,增幅比上年提高5.1个百分点。三是努力争取资金。当年中央和省上下达我县一般公共预算补助29.41亿元,同口径增长12.1%。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等财力补助性资金14.2亿元,增长17.2%;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11亿元,增长45.6%。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4.11亿元,增长128%,其中新增债券1.5亿元,专项债券2亿元、置换债券6068万元。
(二)多措并举抓支出,民生福祉持续改善。2018年全县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27.68万元,占财政支出的79.9%。一是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县财政落实专项扶贫资金4650万元,较上年增加917万元,增长21.6%。清理收回存量资金统筹用于脱贫攻坚2357万元。整合涉农资金4.74亿元,按照年度脱贫方案,安排用于贫困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改善、危房改造等19类扶贫项目建设。继续实施精准扶贫贷款政策,筹集风险补偿金1159万元,撬动银行发放贷款1.51亿元。落实882名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补助618万元。筹措资金7792万元,支持2180户农村危房改造,实施1009户4499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553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得到巩固提升。二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落实各类教育项目县级配套资金7102万元,全年教育事业支出8.38亿元,较上年增长15.9%。全面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和各类学生资助、减免学费等政策,支持职教中心整体迁建、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改善和农村边远地区中小学温暖工程建设。三是落实民生提标政策。全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9亿元,较上年增长10.1%。落实各类就业创业政策性补助资金1995万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提高107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从月人均88元提高到103元。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助标准与扶贫脱贫线“两线合一”,一类从292元提高到310元、二类从275元提高到290元。帮助7万多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代缴基本养老保险708万元。四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年人均450元提高到490元。基本公共卫生财政补助标准从年人均50元提高到55元。帮助计生两户和贫困群众代缴医疗保险1273万元。预拨医疗保险基金3523万元,支持公立医院“先诊疗后付费”改革,投入225万元支持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五是落实干部职工基本报酬。村干部报酬从1.2万元提高到1.8万元、社干部报酬从3600元提高到5400元,村办公经费提高到2.1万元;连续第3年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财政补助比例,兑现职工取暖补助和科学发展观绩效考核奖励2.27亿元。六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庄浪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相关部门责任。统筹1.68亿元,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持岳堡、韩店等4乡镇生活垃圾处理站和南湖、阳川、万泉等6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继续实施县域河道治理、全域无垃圾创建、城乡生态造林等重点环保项目。
(三)持之以恒抓改革,财政管理持续规范。预算管理方面,继续推进和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按照改革后的经济分类科目,完整编制并向县人代会报告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加大财政收入的规范性管理,除教育收费收入外,其他各类收入全部纳入国库管理。同时加大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清理收回财政存量资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做到了统筹各项收入安排支出,预算盘子的完整性和财力综合运筹能力进一步增强;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加强财政内部管理挖潜,调整规范部门预算编报级次和支出流程,各部门下属单位的预算、预算执行、决算等,全部由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审批。2018年,各单位经营收入、工会经费等所有收支全部纳入了部门预算,预算编制细化到支出功能科目的项级和支出经济科目的款级,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全部按照“六统一”要求公开,部门公开的范围持续扩大,内容更加细化。国库管理方面,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国库集中支付流程,财政指标实行分类限时管理,在保证基本支出按照月度用款计划均衡拨付的基础上,对按标准、按人员据实结算的民生政策支出,以及扶贫、基建类项目,实行“先预拨、后清算”。同时,建立预算执行通报机制,及时掌握单位预算执行动态和资金闲置沉淀情况,加强统筹调度,畅通支出渠道,减少资金留存国库时间,国库集中支付结余3.5亿元,同比减少1.3亿元,占全年总指标的8%,低于省财政厅9%的上限要求。债务管理方面,稳步推进融资平台分类规范管理,剥离融资平台政府融资功能。制定《庄浪县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实施方案》,初步建成覆盖限额管理、预算管理、风险预警、应急处置、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的政府债务“闭环”管理体系。至2018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12.02亿元,严格控制在省政府核定的债务限额之内。
(四)齐心协力抓效能,理财能力持续加强。一是财政投资评审管理精细化。严格落实《庄浪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规定》,将财政评审关口前移到项目实施初期,重点把控项目投资规模,关注项目建设内容、立项批复、施工图审查及资金来源等情况,凡政府未审批立项和施工图未审查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项目预算超概算、设计变更未按相关程序审批而增加投资的一律不予受理。全年共完成建设项目评审188项,送审结算金额3.2亿元,平均审减率达9.7%,节省财政资金3100万元。二是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严格执行《庄浪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庄浪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办法》,按照预算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配置资产,加强资产的调剂使用和无偿划拨。实行资产出租、处置审批备案管理,督促各单位将出租或处置收入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部门预算和财务管理相结合,做到了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动态化、常态化管理。全年完成经营性资产出租收入248万元(税后),报废资产处置收入36万元,无偿划拨(划转)资产1.17亿元。三是政府采购流程标准化。严格执行《甘肃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集中采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采购人按照规定的方式依法自行组织采购,简化政府采购审批环节,实行备案制管理,推动政府采购重心由集中审批向过程监管转变,促进部门自觉履行主体责任。2018年共办理政府采购128批次,采购规模3.47亿元,节约资金861万元,节约率2.4%。四是财政投入方式多样化。推广运用PPP模式支持建设发展,规范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2018年全县已启动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重点乡镇污水垃圾处理2个PPP项目,概算总投资1.5亿元,其中政府投资0.3亿元,可拉动社会资本投资1.2亿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设立特色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基金2000万元,撬动金融资本放贷1.9亿元,支持县农扶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开展资产收益扶贫的同时,制定《庄浪县财政支农资金在“三变”改革中入股和资产量化折股实施细则》,把财政支农资金及投入形成的资产转化为县农扶公司股权,分别量化给村集体和贫困户。至2018年底,全县1.56万户贫困户已获得分红和务工收入,261个村有了集体经济收入。
财政运行中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我县财政收入增长与财政支出刚性增加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收支平衡压力越来越大;财政保障能力远远不能完全满足社会事业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部分支出结构不够合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也是庄浪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攻之年。新的一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落实降税减费措施,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对脱贫攻坚和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着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全力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积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2019年全县财政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收入预算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支出预算安排充分体现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严格控制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在保证职工工资、机构运转、基本民生政策落实的基础上,着力支持重点领域改革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根据上述原则,2019年预算草案拟作如下安排: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一)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36.82亿元,比上年增加2.21亿元,增长6.4%。其中: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全县大口径财政收入预算4.6亿元,比上年增长5.4%;地方财政收入预算2.38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6%。
分部门完成情况:
—— 税务部门大口径财政收入预算3.23亿元,比上年增长6%。地方财政收入预算1.19亿元,比上年增长4.1%。
—— 财政部门大口径收入预算1.37亿元,比上年增长3.8%。地方财政收入预算1.18亿元,比上年增长0.3%。
2.一般转移支付收入19.85亿元,比上年增加1.33亿元,增长7.2%。
3.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1.2亿元,比上年增加0.3亿元,增长2.8%。
4.调入资金3亿元,比上年增加0.51亿元,增长20.3%。
5.调入稳定调节基金3976万元。
(二)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按照预算收支平衡原则,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36.82亿元,比上年多支2.21亿元,增长6.4%。
按功能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亿元,比上年增长1.7%;
国防支出3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共安全支出8948万元,比上年增长1.5%;
教育支出8.79亿元,比上年增长4.8%;
科学技术支出190万元,比上年增长5%;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068万元,比上年增长3.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8亿元,比上年增长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7亿元,比上年增长1.7%;
节能环保支出8308万元,比上年增长1.1%;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630万元,比上年增长3.2%;
农林水支出11.02亿元,比上年增长8.1%;
交通运输支出1.15万元,比上年增长1.5%;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357万元,比上年增长5.9%;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25万元,比上年增长6%;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000万元,比上年增长0.5%;
住房保障支出1.89亿元,比上年增长6%;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75万元,与上年持平;
预备费3000万元;
债务付息支出4023万元;
债务发行费30万元;
其他支出251。
按经济科目划分:
工资福利支出7.98亿元,比上年增长5.5%;
商品服务支出5.33亿元,比上年增长4.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94亿元,比上年增长6%;
资本性支出8.6亿元,比上年增长6.7%;
对企业的补助5600万元;比上年增长1.8%;
债务付息及费用支出405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6.98亿元,同比增加1.37亿元,增长24.4%。其中:上年结余12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53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42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9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6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33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6.98亿元,同比增加1.37亿元,增长24.4%。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98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的支出3.88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应的支出1000万元),调出资金3亿元,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61亿元,上年滚存结余7035万元,全年总收入9.31亿元,比上年增加4612万元,增长5.6%。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7.97亿元,同比增加5296万元,增长7.11%,年底滚存结余1.34亿元。
四、2019年财政工作主要任务
2019年,我们将围绕上述预算安排,立足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一)努力培源保收,促进经济发展。一是加强财源税源培植。重点关注财税体制改革动向,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减税降费措施,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促进释放发展活力;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制度安排、政策导向作用,带动产业发展转型,继续通过资金扶持、增信担保等方式,支持我县牛、果、薯、旅游等产业发展,推动创建特色农业品牌,促进全县经济发展提质增效。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全力争取上级在均衡性、基本财力保障等财力转移性支付方面给予我县更多的支持。同时,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尽可能多的项目立项,获取更多的专项资金,切实缓解收支矛盾。三是强化收入依法征管。围绕征管关键领域和环节,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源的监控,推进综合治税平台建设,构建大税收监控格局,定期清理发布逃税欠税企业黑名单,依法限制进入黑名单企业参与政府投资工程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督促纳税人依法自觉纳税。同时,深入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全面启用财政电子票据,彻底打破纸质凭证“效率”和“区域”的限制,加快推动非税收缴分离,杜绝收过头费、越权减免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二)全面深化改革,增强发展动力。一是持续推进预算编制改革。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全面实施零基预算,坚持量力而行、精打细算,加强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和重大项目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清理长期固化和非急需的支出项目。积极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一般公共预算的超收收入,除用于冲减赤字外,用于设置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执行中因短收、增支导致收支缺口时,按照预算法规定程序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平衡预算。硬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执行,坚持无预算不支出,有预算不超支。二是大力推进绩效管理改革。把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并随预算一同批复,强化绩效目标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制定《庄浪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推动2019年扶贫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全覆盖。逐步规范预算绩效管理程序,建立绩效目标设立、审核、批复机制,努力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各级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推动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到结果反馈的全过程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稳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做好全县预算安排与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衔接,完整、规范、合理编制改革领域支出预算,确保县财政承担的支出责任落实到位,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严格按照省、市、县机构改革的安排部署,加强涉改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及时调整经费预算,保障涉改部门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确保涉改单位职责平稳过度、工作无缝对接。
(三)坚持依法理财,提升服务效能。一是加强国库运行管理。全面启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同步跟进预算单位账务核算电子化改革,加强财政资金运行全程监控,提高财政资金支付效率,实现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建设,促进预算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推动财政资金承载的政策效益及时落实见效;建立健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降低财政运行风险。二是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严禁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超预算支出等形式变相举债。严格控制隐性债务规模,建立隐性债务消化长效机制。在严堵违法违规举债“后门”的同时,适当开大“前门”,努力争取政府债券资金,保障合理融资需求。完善风险预警、应急处置、统计监测机制,对债务进行风险预警,做好化解债务工作,逐步降低财政风险。三是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约束。将政府采购预算纳入年度预算编制,各预算单位要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按照部门预算编制格式和口径,依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完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加强政府采购预算审核,严格执行“先有预算、再进行采购”的预算管理制度,做到无预算不采购、无计划不执行采购、不超预算采购,切实增强政府采购预算的约束力。四是加大PPP模式推广运用。重点储备强制采用“PPP”模式的污水和垃圾处理类项目,规范PPP项目管理流程,严把项目储备关、运营管理关、绩效关,强化项目投资控制和政府支出责任监管,加强对PPP项目履约管理和绩效考核。五是健全监督检查机制。扎实开展预决算公开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加强政府会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引进专家和社会中介机构等第三方参与,抓好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及评价结果运用工作;定期开展财政内部监督检查,规范内控机制建设。
(四)加大统筹力度,持续改善民生。牢固树立“大财政”一盘棋意识,增强财政统筹能力,科学合理调度财政资金,保障民生和发展所需。一是保障基本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加大项目整合力度,优先安排政策性项目。继续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加大结余结转资金统筹使用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落实“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财政保障责任。二是着力改善民生。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的“七有”民生要求,结合全县财力实际,认真落实教育、“三农”、医疗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民生政策,切实保障职工调资和村社干部待遇提标等方面的资金需求。三是支持脱贫攻坚和环境保护。严格落实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20%以上用于增列专项扶贫资金的要求,继续加大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全力支持产业发展和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实施扶贫资金绩效管理,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严格落实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60%以上用于生态环境建设的规定,持续加大生态环保建设投入力度,为建设天蓝、水清、地绿的生态家园提供财力保障。
2019年,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对财政经济工作的各项部署,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庄浪财政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附件2:庄浪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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