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2019年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预算公开如下:
部门职责
政府办主要职能有:
(一)承担县政府文件、重要文稿、县政府领导部分讲话的起草工作;围绕县政府工作部署,开展相关的调查研究,参与县政府领导安排的县政府重要情况的综合调研,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县政府领导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二)负责县政府日常文电的处理,县政府领导同志公务活动的协调安排,县政府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承担县政府的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部门、地区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三)负责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目标任务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上级工作督查的衔接协调及反馈问题的督办整改;负责上级领导和县政府领导有关指示、批示、交办事项的转办、督办和反馈;协调指导县政府各部门的督查工作。
(四)负责研究制定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相关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放管服”改革工作,协调推动“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政策法规和工作部署,负责拟订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规章,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协调指导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市驻庄各单位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县深化“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组织办理县人大、县政协需要县政府办理的有关工作,负责督促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意见和提案;参与县人大、县政协组织的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
(六)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统一规划、整合资源,推动地方金融业健康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经营活动、非法期货业务等工作。
(七)负责国家外事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和省、市、县外事工作相关部署的落实;负责全县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有关手续的审核、申报工作;承担县委外事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外事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承担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特大突发事件信息,传达、督办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突发事件的批示和要求。
二、机构设置
2019年庄浪县政府办预算由1个预算单位构成。具体如下:
机关内设机构
庄浪县政府办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有7个,分别为:综合股、督查股、政府职能转变协调股、建议提案股、金融股、外事股、县政府值班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庄浪县政府办下属没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庄浪县政府办下属2个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公益一类2个,包括庄浪县人民政府决策咨询服务中心、庄浪县金融信息服务中心。
2.公益二类0个。
(四)派驻机构
无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21.3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01.1万元,下降24.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有统办楼电梯采购、统办楼维修尾款二项经费,而2019年没有导致2019年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2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0万元。具体是: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621.3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01.1万元,下降24.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统办楼院道维修费尾款只有17万,2018年有统办楼电梯购置76万元,而2019年没有这项预算,导致预算减少。其中:
人员经费37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52.06万元;津贴补贴26.65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242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25万元,基本建设支出17万元。
1.项目支出增加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入(或教育收费)等其他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0万元,比2018年预算无变化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无
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1.27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01.1万元,减少24.46%,减少的原因是2019年统办楼院道维修费尾款只有17万,2018年有统办楼电梯购置76万元,而2019年没有这项预算,导致预算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31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71.69万元,减少50.4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6-12月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为进入预算,导致预算减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比2018年无增减。
4.住房保障支出30.2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15万元,增加3.9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提标。
(四)非税收入
2019年本部门非税收入计划征收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8年预算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根据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实际支出情况,对2019年预算进行调增。
4.培训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5万元,减少100%,减少的原因是根据2018年培训费实际支出情况,对2019年预算进行调减。
5.会议费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2万元,增加11.1%增加的原因是根据2018年会议费实际支出情况,对2019年预算进行调减。
6.机关运行经费225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1.1万元,减少4.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实际支出情况,对2019年预算进行调减。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二)社会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配置情况
2018年末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固定资产总额为2528.61万元,其中办公用房6340平方米,价值841.85万元。共有公务用车2辆,价值46.88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价值220.93万元。
2019年拟配置情况,2019单位拟增加固定资产0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预〔2014〕26号)和《庄浪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庄浪县财政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庄财发〔2017〕61号)文件要求,无目要申报预算绩效目标,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经济分类: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
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已安排、需跨年度完成和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行政运行:指用于政府机关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事业运行:指用于保障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支出。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之外的其他政府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政府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履行职能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指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转移性支出:反映政府的转移性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含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一般公务用车和执勤执法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生活补助: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
采暖补贴: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向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住房采暖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