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人民政府关于秦浩原同志挂职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4-12-16 10:58
  • 浏览次数:
  • 字体: [ ] [ ] [ ]
  • 分享:

庄浪县人民政府关于秦浩原同志挂职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秦浩原同志挂职期间任县公安局南湖派出所副所长。

挂职时间为2024年9月至2026年9月,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庄浪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