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人民政府关于薛冬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庄浪县人民政府关于薛冬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薛 冬同志任县林草中心主任;
李大同同志任县林草中心副主任,免去韩店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德强同志任县林草中心副主任;
周维禄同志任县果树果品研究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县林业技术推广站站长职务;
台彦荣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决策咨询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志杰同志任县人民政府教育专职督学;
杨喜明同志任朱店中学校长,免去县紫荆中学副校长职务;
文雄伟同志任县职业教育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庞军军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高雁斌同志任县司法局南坪司法所所长;
牛全德同志任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 旭同志任县金融信息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良邑镇财政所所长职务;
马亚丽同志任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核算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万宝峰同志任良邑镇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蒙 伟同志任县社会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发明同志任县竹林寺水库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朱引兄同志任阳川中心卫生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温玉红同志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周耀辉同志任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免去县司法局万泉司法所所长职务;
刘珍仓同志任县知识产权局局长(兼);
柳 燚同志任县城市社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免去县体育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海军同志任阳川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县城市社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潘志伟同志任朱店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高富强同志任县地震局副局长;
王相珠同志任韩店镇综合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韩店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文化站)副主任职务;
朱永亮同志任通化镇综合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石子文同志任通化镇综合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史新智同志任柳梁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苏继荣同志县人民政府决策咨询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杨海生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瑾楠同志朱店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崔小虎同志郑河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免去王彬彬同志朱店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马 辉同志水洛镇综合执法队队长职务;
免去孙俊怡同志南湖镇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张 黎同志朱店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冯 昭同志卧龙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柳应科同志韩店镇综合执法队队长职务;
免去席昌银同志赵墩乡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庄浪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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