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曹东辉对《庄浪县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县政府文件的决定》的解读
一、清理工作的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要求,根据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安排部署,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相关政策文件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清理文件范围
本次县政府组织开展的文件清理工作针对的是自2015年以来现行有效的各类政策文件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宣布失效文件的标准
一是不符合上级最新精神或者不适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的文件;
二是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或已被新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涵盖替代的文件;
三是工作任务已完成、适用期已过的文件。
四、宣布失效废止文件目录的形成
县政府聚焦本次清理工作的目标任务,要求各相关单位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对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和《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要求,对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相关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自查上报,共清理出县政府办公室文件22份。县司法局在部门自查清理的基础上,按照“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应废尽废”要求,对清理出的文件从合法性、科学性、适用性和可行性等方面逐件分析研判,形成了《拟宣布失效的县政府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向县政府相关部门征询意见建议,最终形成了《宣布失效的县政府文件目录》。
来源:庄浪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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