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 权限目录》《庄浪县赋予城市社区 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2019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乡镇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地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将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赋予乡镇,重点扩大乡镇在农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规划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安全、防灾减灾、退役军人事务、扶贫济困等方面的服务管理权限。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推进乡镇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主要任务,推动形成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乡镇服务管理体制。
三、主要任务
省政府将在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试点基础上逐步统一和规范赋权事项,制定赋权目录。法律规定的县级政府及其部门的管理权限需要赋予乡镇的,按法定程序和要求办理。2020年6月底前,省政府统一制定《甘肃省赋予乡镇和街道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2020底前,各地根据《甘肃省赋予乡镇和街道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按照成熟一批、赋予一批要求,制定县政府赋权目录,确保下放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四、建立目录情况
为落实中央和省市要求,市、县也先后印发方案,按要求推动任务落实,县委编办联合县司法局安排部署了全县落实具体工作。梳理事项时,要求各部门、各乡镇借鉴全市经济发达镇改革试点经验,以华亭市赋予安口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为基础,根据工作实际,对事项提出增减保留和修改意见;部门、乡镇意见上报后,县委编办与县司法局根据乡镇“三定”规定、事项设定依据,逐项进行联合审核,上报赋权事项摸底高。省上第一次征求意见稿下发后,印发通知,全面征求了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对省上初步目录提出了修改意见;省上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下发后,向10名乡镇副科级干部和5名县直部门业务人员个人发放了意见征求函,通过电话交流的方式,征求了总体意见,并结合第一轮部门意见,提出5方面的问题和3方面的建议,为省上进一步修改完善赋权目录提供较强的基础依据。
五、审核论证情况
省政府办公厅《甘肃省赋予乡镇和街道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甘政办发〔2020〕88号)印发后,按照“各县级政府按照省上指导目录,结合实际制定本地赋权目录”要求,县委编办下发了意见征求函,要求各乡镇逐事项反馈管理需要和承接能力,相关部门逐事项确认赋权意见,并联合县司法局人员,到县直相关部门主动上门对接,对各部门反馈的意见,逐项确认修改。对乡镇、部门都无异议的事项,直接赋权;对部门建议暂不赋权事项,本批暂缓;对凡有1个乡镇有异议的事项,邀请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业务人员根据赋权工作要求,对乡镇反馈原因,逐项分析提出赋权意见,反馈理由合理的,暂缓赋权,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赋权,反之则进行赋权,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符合实际。经审核论证,共确认乡镇赋权事项163项,事项全部在省政府指导目录范围内。
六、社区目录情况
为贯彻落实省委“1+4”文件要求,同步安排了赋予城市社区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建立工作,对法律规定由乡镇、街道办实施,城市社区实施法定依据不充分、但目前已在办理的其他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权城市社区管委会实施,建立赋权目录。城市社区赋权目录在目录建立、审核论证等环节与乡镇赋权目录采取同步同措施,共赋权城市社区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三类45项(行政监督6项,其他行政权力27项,管委会综合行政执法队协助开展行政处罚12项),涉及14个部门。
七、文件执行及其他
赋权目录经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执行。按照省上要求,各部门要指导、监督、支持乡镇和城市社区对承接事项优化流程、规范管理,防止出现管理真空;要对下放权限适时开展跟踪评估,确保放得下、有监督。各乡镇和城市社区要细化工作措施、把赋权工作做好做实,确保承接事项无缝对接、规范运行;要主动对接、规范行权,确保接得住、管的好。目前,城区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实施相对集中处罚权,城市社区管委会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区域与执法局执法区域重叠,按照基层赋权应体现“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的要求,对城区实施相对集中处罚权区域,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继续实施处罚职责,城市社区管委会和水洛镇、南坪镇在该区域,承担投诉举报受理、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
相关链接: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浪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庄浪县赋予城市社区 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