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水务局关于《庄浪县农村饮用水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解读
庄浪县水务局关于《庄浪县农村饮用水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解读
一、出台背景
因《庄浪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庄政办发[2019]37号)部分条款,与新修订的《甘肃省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2022年8月15日颁布)不相适应,并且不能完全适合我县农村供水工程当前运行管理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甘肃省水利工程设施管理保护条例》、《甘肃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甘肃省水利工程水费计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甘肃省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甘肃省水利工程土地划界标准》、《庄浪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对《庄浪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在征求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庄浪县农村饮用水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审议稿)》(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总则、水源与水质管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工程管理、供水管理与水费计收、优惠政策、法律责任、附则,共八章四十一条。
第一章为总则部分,分四条重点阐述制定该办法的政策依据、适用范围、相关单位的主体责任及职责,以及受益区单位和个人保护工程设施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发挥效益,更好地为受益区群众服务,第二章为水源与水质管理,分六条阐述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的设立、饮用水供水工程水厂生产区的相关要求、药剂管理、水质检验监测及水质检测结果的处理。
第三章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分八条阐述供水管理实行的五级管理模式和各级管理机构的设立、人员配备及各自职责,农村饮用水供水工程的产权归属及责任划分。
第四章为工程管理部分,分六条阐述供水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划定,以及管理、保护范围内从事相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和审批程序。
第五章为供水管理与水费计收,分十条阐述供水管理单位和用水户的权利和应尽义务,以及供水工程变更改造和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
第六章为优惠政策部分,分三条阐述农村饮用水供水工程取水许可证的办理、用电量及供水价格的相关优惠政策
第七章为法律责任部分,分三条阐述供水管理单位供水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用水户等供水、用水主体责任方违反相关规定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为附则部分。
三、保障措施
庄浪县人民政府是农村饮用水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将农村饮用水供水事业纳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农村饮用水供水工程建设管理、维修养护长效机制,加大对农村饮用水供水投入,保障农村饮用水供水安全。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捐资建设和经营农村饮用水供水工程。鼓励城镇公共供水管网延伸,解决农村饮用水,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制定优惠政策和措施,依法保护供水单位、用水户的合法权益。
县水务局是农村饮用水供水工程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饮用水供水工程的运行、监督和管理,协同相关部门对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划分和保护。
县财政局负责农村饮用水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资金的保障落实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农村饮用水供水卫生监督和水质监管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庄浪分局负责对饮用水水源地的划分、保护和污染防治。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农村饮用水供水工程建设改造规划、用地等相关手续审批办理。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供水价格的核定和监督。
县审计局对水费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
县电力局提供电力保障,落实优惠电价政策。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稳定现有管理人员,提高工资待遇,充分发挥其技术特长,更好的服务于群众。
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责任划分履行好辖区内的管理工作,并协助供水管理单位做好组织、协调等工作,保障农村饮用水供水工程的正常运行。
庄浪县水务局
2023年9月1日
相关链接: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浪县农村饮用水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