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20825/202502014
  • 主题分类:政务服务
  • 发文机关: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5-07-15
  • 发文字号:庄政办发〔2025〕37号
  • 发布日期:2025-07-15
  • 有  效  性:有效
  • 标       题: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庄浪县推行无证明办事大厅 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按照《平凉市全面推行“无证明办事大厅”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庄浪县实际,现制定本方案。在一年内,全面建成功能完善、运行高效、服务优质的无证明办事大厅,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证明材料“应免尽免”,基本达到“法无规定一律取消”和“法有规定无需提交”的目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无证明办事模式。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庄浪县推行无证明办事大厅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25-07-15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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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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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现将《庄浪县推行无证明办事大厅改革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庄浪县推行无证明办事大厅改革实施方案

按照《平凉市全面推行“无证明办事大厅”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庄浪县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短期目标在一个月内,梳理出首批《无证明事项清单》,通过直接取消、数据共享、告知承诺、部门核验等方式,实现清单内事项证明材料免提交,设立无证明办事专窗,初步运行无证明办事服务机制。

(二) 中期目标。在半年内,无证明办事大厅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实现政务服务事项70%以上“免证办”,高频电子证照应用覆盖率超过80%,完善数据共享机制,拓宽数据共享渠道,优化告知承诺制流程,加强部门间协同核验,提升无证明办事的效率和准确性。

(三)长期目标。在一年内,全面建成功能完善、运行高效、服务优质的无证明办事大厅,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证明材料“应免尽免”,基本达到“法无规定一律取消”和“法有规定无需提交”的目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无证明办事模式。

二、主要任务

(一)证明事项梳理与清单管理。各进驻部门全面梳理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证明材料,明确证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方式等内容。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对能够通过部门内部核查、信息共享、告知承诺等方式获取的证明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根据梳理结果,编制《庄浪县政务服务禁止索要证明清单》《庄浪县可替代证明事项清单》《庄浪县“免提交”证照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调整。(牵头单位:县司法局;配合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二)数据共享与信息支撑。1.优化升级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动市场监管、房管、公积金、不动产、社保、医保、民政等行业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重点推进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检测认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驾驶证、结(离)婚证、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等企业和群众常用证照全量归集到全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一键调用,在线核验。2.持续加大电子证照制作归集和应用,推动存量证照电子化,新增证照同步生成电子版本,定期对新归集的电子证照有效期、照面数据、签章问题进行核查整改,并关联到行政事项,通过事项受理产生调用。引导企业法人及群众通过政务服务网、“甘快办”用户空间进行电子亮证、使用查看电子证照,进行免提交实体证照办理。牵头单位:县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三)告知承诺制推行。制定告知承诺制实施细则,明确告知承诺的适用范围、工作流程、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内容。对部分证明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后,相关部门直接办理,不再索要证明材料,但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的依法进行处理。(牵头单位:县司法局;配合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四)信用承诺体系。推行告知承诺制,深化容缺受理制,对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且风险可控的证明材料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由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条件即可办理,事后由监管部门核查;对虚假承诺开展联合惩戒,与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联动,依法限制失信主体政务服务便利化权益。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条件或申请材料欠缺的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容缺受理制,先行受理并进入审批流程,允许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正材料。(牵头单位:县营商环境局;配合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五)线上服务升级。在甘肃政务服务网庄浪县子站,“甘快办”APP端开设“无证明办事专区”,集成电子证照库、信用承诺模块,推动“无证明”事项“一网通办”,推广电子签名、电子印章应用,实现“掌上查、掌上办”。牵头单位:县大数据中心;配合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六)线下服务优化。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设置“无证明办事”导引,公布可“免证办”“容缺办”服务事项清单,保留老年人、残疾人线下传统服务通道,提供上门办、帮办代办服务,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办理。(牵头单位: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5年7月中旬前)。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组织各进驻部门开展证明事项梳理工作。

(二)建设阶段(2025年7月底前。搭建无证明办事大厅硬件设施,设立无证明办事专窗,配备相关设备。建立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实现证明材料在线查询、核验、共享等功能。组织各部门开展系统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无证明办事流程和系统操作。

(三)总结评估验收阶段(20258月—12月)对无证明办事大厅运行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完善。持续拓展无证明办事服务范围,增加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内容,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保障措施

各单位要确定专人专抓此项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和事项清单,清理证明事项、梳理证照事项、优化事项流程,建立无证明办事事项动态管理机制,靠实分管和监管责任,加强政务数据安全防护,确保系统对接、电子证照归集等流程合规顺畅。要常态化组织专题培训,确保熟练掌握无证明办事政策解读、办事流程、线上线下答疑。要多渠道开展无证明办事宣传,提高社会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附件:1.庄浪县无证明办事改革任务分解表.xlsx

          2.庄浪县“三张清单”模板.xlsx

          3.数据共享对接责任分工表.xlsx

文件下载:无证明办事大厅改革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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