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20825/20220200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文机关: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2-06-02
  • 发文字号:庄政办发〔2022〕54号
  • 发布日期:202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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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容概述: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浪县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若干措施的通知

  • 时间:2022-06-02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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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浪县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庄浪县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若干措施》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         

庄浪县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若干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平凉市委办公室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 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全县政务服务质量,现提出如下工作措施。

一、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1.进一步精简优化行政许可事项。认真承接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能取则取、能减全减、能优尽优”的原则,持续精简行政许可事项。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2.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依法依规梳理编制、公开发 布及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依托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 制定并发布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 法设立和实施行政许可,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 介服务、审批环节、收费、数量限制等,不得超时限办理行政许 可,坚决杜绝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 年检等名义变相许可。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县委编办、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3.做好有关清单衔接。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 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建设项目审 批事项清单等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要严格 保持一致。

牵头单位: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商务局、政务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4.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对清单内事项逐项明确监管主体,科学划分风险等级,明确监管重点环节,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明确监管层级、监管部门、监管规则和标准,坚决杜绝一放了之、只批不管等问题。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5.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认真落实庄浪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庄政办发〔2021〕117号),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情况,开展全面自查,推动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力争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6.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政 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61号),重点在涉企经营许可、证明事项、投资项目审批等领域推行告知承诺制。编制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工作规程、办事指南和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和“信用中国(甘肃)(甘肃平凉)网”等,进行事前信用评估和风险防控,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智慧监管、信用惩戒等途径,严格事中事后核查。

牵头单位:政务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7.加大办事环节精简和流程再造力度。按照减时限、减材料、减跑动、增即办率的要求,优化再造工作流程,全面实行“综合受理、并联审批、统一出件”工作模式,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全力推进政务服务效能提速。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二、优化便民服务措施,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便利化

8.完善提升政务大厅集成服务模式。推进“综合窗口”改革,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综合咨询、综合办事、帮办代办、“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办不成事反映”等窗口,合理设置无差别或分领域综合办事窗口,进一步整合部门单设的办事窗口,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且实质运行,着力解决事项进驻不全面、明进暗不进、进驻不授权等问题。建立部门业务综合授权的“首席事务代表”制度,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

牵头单位: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9.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进一步梳理更多“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报、一窗受理、一次办成”。持续推出优化不动产登记、车辆检测等便民举措,优化“医疗费用结算”等高频主题式集成服务。深化投资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投资项目信用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持续推进容缺受理、区域评估、审批代办,推行备案项目“秒批秒办”,推动项目落地提速增效。推进企业开办1个工作日完成、个体工商户秒批时限承诺,推动实现全县企业开办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

牵头单位:政务服务中心、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10.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 主动对接相关省市,推动“跨省通办”。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统一办理标准、统一服务提供,实现异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和线上全程网办、线下代收代办。推动户口迁移及开具户籍类证明等业务“跨省通办”。加快推进医保公共服务事项网上“省内通办”。推动残疾人证办理、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全面实行结婚登记“市内通办”,推动实现“跨省通办”。

牵头单位:政务服务中心、县公安局、县医保局、县残联、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11.提升帮办代办服务实效。聚焦企业开办、投资建设项目、招商引资项目、民生服务、低频事项等领域,为群众、企业提供“量身定制方案,一站服务到底”的“妈妈式”帮办代办服务。乡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站)配备兼职帮办代办员,实现群众政务服务事项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

牵头单位: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12.推动政务服务下沉基层。 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 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有条件的地方设置母婴室、图 书室、活动室等公共服务场所,免费提供复印打印等服务。在工业园区、社区等生产生活一线建设政务服务窗口,提供便捷服务, 让政务服务主动进社区、进企业、进群众。推动公共教育、劳动 就业、社保、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户籍管理等领域 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授 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

牵头单位: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13.推动县政务大厅智慧化改造。优化24小时自助服务区功能,充分发挥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功能应用,提供“7×24”不断线政务服务。升级政务服务“好差评”、驻厅人员综合管理、动态信息发布、智能叫号等信息系统,新建大数据分析展示、热点事项知识库、办事资料范例库、帮办代办管理等软件系统,规范设置数字政务体验区。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形成评价、整改、反馈、监督全流程衔接的政务服务评价机制。

牵头单位: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三、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积极构建智慧政务服务体系

14.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统筹网上办事入口,推  进政务服务平台与各类系统对接,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   一提供政务服务,加快各类政务服务平台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升   级,规范网上办事指引,推动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在一体化政   务服务平台规范设置乡村两级办事入口。持续推进“4级46同”政务服务事项梳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   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健全事项动态管理机制,推动   实现同一事项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所需材料、法定   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在市、县、乡、村统一,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动态更新、联动管理,全面提升“全程网办”率和“一网通办”能力。

牵头单位:县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专班、县工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15.推动政务数据开放共享。 建立完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 制,持续推进数据资源归集共享,做好数据目录编制和数据资源 挂载工作,提升材料在线核验和表单在线提交能力,形成联通省 级覆盖市、县的一体化政务数据共享交换体系,打破部门信息不 共享、系统不联通的数据壁垒,推动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 据互联互认。

牵头单位:县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专班、政务服务中心、县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16.深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应用。完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体系,实现与省市联通对接,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数字政府“总客服”。

牵头单位:县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专班、县工信局、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17.深化惠企政策“不来即享”系统应用。充分运用“不来即享”利企平台,推动“不来即享”逐步向多领域、多层次拓展延伸,实现更多惠企便民政策和业务在线办理、不来即享。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18.促进掌上快办。 推动各行业领域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应 用接入“甘快办”,推动上线高频应用事项50个以上,实现80% 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

牵头单位:县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专班、县工信局、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19.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应用。 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持续推进企业和个人电子证照制发共 享。推行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合同在社保、医疗、教育、 就业等政务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全面推进免证办服务。

牵头单位:县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专班、县工信局、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20.主动公开发布各类政务清单。全力打造公平、公正、公开阳光政务,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最新权责清单(县委编办牵头)、庄浪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县财政局牵头)、公共服务清单(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最多跑一次”清单(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行政许可清单(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中介服务机构清单(县发改局牵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县发改局、县商务局牵头)、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县司法局牵头),并做好日常动态调整工作,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度和公众满意度,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牵头单位:县委编办、县财政局、政务服务中心、县发改局、县司法、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庄浪县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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