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GSLG00-C03001-2021-082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文机关:庄浪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1-08-31
- 发文字号:庄政办发〔2021〕103号
- 发布日期:2021-08-31
- 有 效 性:
- 标 题:关于公布县级“一网通办”事项目录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级“一网通办”事项目录的通知
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全县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县政务服务中心近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县本级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和业务办理系统进行了全面梳理汇总。全县36个县直部门承办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共计1110项,其中,行政权力事项716项,公共服务事项394项;涉及国家、省、市层级各类政务服务业务系统61个,其中,国建系统29个、省建系统28个、市建系统4个。为全面推进全县网上政务服务提质提标,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进一步提升全县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各相关部门认真落实。
一、加快推动无业务经办系统事项“一网通办”。经梳理统计,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交运局等29个部门479项事项(其中475项属于庄浪县政务服务网加载公布事项,4项属于部门实际办理但未在庄浪县政务服务网加载公布事项)未通过国家、省、市统建和部门自建业务系统办理,可通过全县一体化政务运行平台受理业务,各相关部门要对照事项清单,进一步优化完善流程,加大平台应用力度,实现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一是对无业务经办系统且在庄浪政务服务网已公布的475项事项,各相关部门必须从8月23日起通过庄浪政务服务网统一入口申报,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到现场的情形外,实现受理、审查决定、颁证送达等全周期各环节网上服务。二是对475项事项进行网上办理.时,若出现事项办事指南与实际办理不符的问题,各部门要及时组织业务人员修改完善,若出现网办流程不畅通问题,要积极衔接县工信局解决处理,确保政务服务网加载公布事项的办事指南、网办环节满足实际业务办理需求,为“一网通办”实现提供数据支撑。三是对无业务经办系统且未在庄浪政务服务网加载的4项事项,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对标国家政务服务事项梳理统一标准,主动梳理归集并形成事项清单,县工信局要及时衔接相关事项下放、加载发布事宜。
二、持续加强有业务经办系统事项对接联通。经梳理统计,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27个部门631项事项通过国家、省、市统建和部门自建业务系统办理,各相关部门要加大统筹协调、加强沟通对接,积极推动数据系统共享联通,实现事项“一网通办”。一是县公安局、县人社局等
19个部门422项事项目前未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业务系统未实现对接的19个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县工信局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力度,县工信局要根据国家省市级推进业务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要求,提前谋划,科学部署,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力争实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未对接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二是业务系统与庄浪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对接的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和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个部门,要主动加强庄浪政务服务网应用,6个业务系统涉及的89项事项必须通过庄浪政务服务网统一入口申报,实现政务服务网申报、审核、审批、出证全流程闭环操作。三是业务系统与庄浪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办件对接的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和县住建局4个部门,要极积衔接各相关部门,实时推送7个省建业务系统73项事项的办件数据,确保办件结果及时并全部通过政务服务网对外公开。
附件:
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