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人民政府关于王晓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王晓伟同志任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局长(兼)、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兼);
万福荣同志任县水土保持站站长,免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李小玲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兼),免去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孟随强同志任县梯田纪念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
刘小强同志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旺银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决策咨询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志飞同志任县教育局教育教研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高王卿同志任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县第四中学副校长职务;
吴 奇同志任县第四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 亚同志任县第三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文 涛同志任县劳务输出服务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李丽娟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副主任(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石杨李同志任水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水洛镇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永庚同志任朱店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杨义义同志任阳川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小莹同志任盘安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郭霄琨同志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董 勇同志任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所长,免去永宁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刘斌斌同志任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免去阳川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党进运同志任水洛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苏鹏程同志任盘安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马茂盛同志任杨河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水洛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陈小莉同志任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副主任,免去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张 艳同志任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副主任;
蒙 伟同志任县城市社区新北社区工作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孙西顺同志任县梯田纪念馆办公室主任,免去盘安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胡三丁同志任水洛镇综合执法队队长,免去水洛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
蒲文军同志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局长(兼)、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兼)职务;
王耀东同志县水土保持站站长职务;
牛军珠同志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张振敔同志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万明清同志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兼)职务;
张 恒同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崔山花同志县梯田纪念馆副馆长职务;
宋 蛟同志县教育局教育教研所副所长职务;
马 啸同志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所长职务;
余广莉同志柳梁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