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人民政府关于杨钧珠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庄浪县人民政府关于杨钧珠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杨钧珠同志任县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兼);
靳珍军同志任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兼);
柳三勤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免去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孙彩虹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县外国专家局局长(兼),免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蒙晓霞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韩收贤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万福荣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杨小强同志任县水务局副局长,免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杨 涛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县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兼),免去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吴浩浩同志任县大数据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县金融信息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朱 敏同志任平凉开放大学庄浪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石显鹏同志任平凉开放大学庄浪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郑玉明同志任县教育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 伟同志任庄浪一中教研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克科同志任庄浪一中办公室主任,免去庄浪一中教研室主任职务;
蒙七十同志任庄浪四中副校长,免去韩店农职业中学副校长职务;
孟继贤同志任庄浪三中副校长,免去水洛中学副校长职务;
吴佩烈同志任水洛中学副校长,免去庄浪三中副校长职务;
贠娟娟同志任县第一幼儿园副园长,免去县第三幼儿园副园长职务;
王水照同志任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郝余钱同志任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警务督察大队)副主任(副大队长),免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柳源园同志任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王重阳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田军鹏同志任县公安局卧龙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杨河派出所(交警中队)所长(中队长)职务;
苏喜红同志任县公安局南坪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卧龙派出所所长职务;
郭 奎同志任县公安局杨河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南坪派出所(交警中队)所长(中队长)职务;
李定军同志任卧龙司法所副所长,免去大庄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贾建刚同志任柳梁司法所副所长,免去南湖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李珺珺同志任南坪司法所副所长,免去水洛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史志霖同志任韩店镇财政所所长,免去南坪镇财政所所长职务;
高宏太同志任南坪镇财政所所长,免去韩店镇财政所所长职务;
李浩学同志任县社会就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建龙同志任县水利管理总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毛 鹤同志任县水利管理总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柳 青同志任县水土保持预防工作站站长,免去县水利管理总站站长职务;
马 浩同志任县水利工程建设站站长,免去县竹林寺水库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 强同志任县水利工程建设站副站长,免去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朱黎晖同志任县竹林寺水库管理局局长,免去县水利工程建设站站长职务;
丁应海同志任县竹林寺水库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水利工程建设站副站长职务;
朱宏基同志任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县竹林寺水库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朱军平同志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地方公路管理站副站长职务;
陈剑强同志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齐 威同志任县地方公路管理站副站长,免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柳利军同志任甘肃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庄浪分校校长,免去县水土保持预防工作站站长职务;
张福到同志任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福寿同志任县医疗和医保监管服务指导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绿林同志任南湖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李 瑾同志任韩店中心卫生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水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水洛镇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孙 淳同志任韩店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李学良同志任卧龙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杨 杰同志任大庄镇卫生院院长,免去赵墩乡卫生院院长职务;
陈 玉同志任赵墩乡卫生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赵宇周同志任郑河乡卫生院院长,免去韩店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职务;
韩勇飞同志任南湖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苏海军同志任韩店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董 辉同志任卧龙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邵胄鹏同志任大庄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祥武同志任大庄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宝利同志任良邑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万泉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陈乾龙同志任赵墩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韩店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张 鹏同志任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科科长职务;
孙 祎同志任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科科长职务;
郝理论同志任水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免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李建军同志任水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免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
马强强同志任县农扶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主席;
刘国平同志任县关山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免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
孔玉平同志县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兼)、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赵周瑜同志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刘多辉同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孙国艳同志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县外国专家局局长(兼)职务;
朱素琴同志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谢广红同志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王如梦同志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吴宝祎同志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核算中心主任职务;
刘宣斌同志县社会就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柳 伟同志庄浪一中副校长职务;
柳立云同志朱店中学副校长职务;
刘随生同志韩店农职业中学副校长职务;
董旭生同志县农广校校长职务;
毛彩霞同志县农村能源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怀珠同志大庄镇卫生院院长职务;
刘世财同志郑河乡卫生院院长职务;
靳中全同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陈 敏同志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金平同志县地震局副局长职务;
金鹏程同志赵墩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郑海明同志杨河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 辉同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李发红同志县农业产业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种植业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兼)职务;
靳立军同志县农业产业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庄浪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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