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GSLG01-C03001-2021-031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文机关: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1-07-20
  • 发文字号:庄政发〔2021〕41号
  • 发布日期:2021-07-20
  • 有  效  性:
  • 标       题:关于公布县政府第十一批取消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 内容概述:

庄浪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第十一批取消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 时间:2021-07-20 09:39
  • 浏览次数:
  •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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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各单位:

根据《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平政发〔2021〕48号)精神,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公布县政府第十一批取消调整行政许可事项共6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项,取消部分内容行政许可事项5项。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事项的后续衔接工作,对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立即停止审批,一律不得再进行审批或者变相审批;要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明确责任主体,细化监管方法,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尽量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减少跑动次数,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持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切实提高市场主体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本批次共取消调整行政许可事项4项。调整后,我县共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337项,共保留行政许可事项179项,与全市行政许可标准化目录数量相同、名称一致。今后凡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调整,严格依据省市调整情况进行,部门行政许可审批的实施,一律遵照标准化目录。

 

附件:1.县政府第十一批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项)

          2.县政府第十一批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目录(5项)

 



关于公布县政府第十一批取消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附件1、2).xls


庄浪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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