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盘安镇人民政府

  • 时间:2025-06-20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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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盘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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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推进乡村振兴。

(二)落实基层管党治党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管理、发展工作,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加强人民武装、民族宗教等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规范经济管理,组织指导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引导和发展特色产业,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引进、示范和推广先进农业实用技术;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产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产业现代化;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群众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四)加强社会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人居环境;推进政务、村务公开;抓好卫生健康、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工作;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强化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完善应急管理体制,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发展公益事业,强化公共服务;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发展科教文卫事业,建设健康农村,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促进乡风文明;制订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六)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强化民主法制宣传教育,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基层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好派驻单位人员。

(八)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

(九)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镇党委、政府日常工作和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民族宗教、档案管理、机关后勤等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

(三)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负责乡村振兴战略和乡村发展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承担经济发展和企业管理服务、改水改厕等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招商引资、统计、审计、民政、卫生健康、计生、体育等社会事务,负责扶贫开发政策和强农惠农措施的贯彻落实,承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

(四)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综治维稳、信访、矛盾纠纷化解,承担禁毒、反邪教、扫黑除恶等工作,负责拟订实施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应急救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消防安全等工作。

(五)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辖区国土空间规划和“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承担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审批、农用地转用审核上报及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指导、协调和实施自然资源、林政管理、造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污染事故与生态破坏事件查处。

设监察室,与纪委合署办公。设人民武装部,负责国防动员、征兵、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工作。设人大办公室,负责人大工作。人民武装部、人大办公室均不计入机构个数。

三、部门领导及分工:

1、党委书记张焘: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2、党委副书记、镇长文红伟: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3、人大主席陈永贤: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负责民政和惠农资金发放工作。

4、党委副书记王锋:负责党建、政协、宣传、统战、政法、民族宗教、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社会工作、信访、教育、群团、文秘档案、机要保密、职称评审、驻村帮扶对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干部考核管理和机关后勤等工作。

联系县委办、政府办、政协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社工部、政法委和教育局。分管党政办、党建办、政协委员工作站、盘安学区、盘安中学和颉崖中学。

5、纪委书记曹建强:负责纪检监察、“三抓三促”工作。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联系县纪委监委和县委巡察办,分管纪检监察办公室。

6、党建办主任郭翰奇:协助党委副书记抓好党建工作。负责信息报道、网信、网上留言办理、数字政府建设和放管服改革等工作。

联系政府办、组织部、信访局、网信办和融媒体中心。分管党政办和党建办。

7、党委委员兼宣传委员、副镇长史卓雷:负责财税金融、财务、统计调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震减灾、消防、节能减排、气象、电力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工作。协助镇长抓好审计工作。

联系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应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地震局、气象局和电力公司。分管应急办、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盘安市场监督管理所和盘安财政所。

8、副镇长李海军:负责工业经济、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整治、河长制、全域无垃圾治理、垃圾中转站和动物防疫等工作。抓好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联系工信局、环保局、全域办、河长办和畜牧中心。分管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盘安畜牧站。

9、党委委员、武装部长王玉龙:负责武装、国防动员、征兵、民兵预备役、双拥、退役军人优抚安置等工作。

联系武装部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分管镇武装办公室和退役军人服务站。

10、党委委员兼派出所长马玉玲:负责派出所工作。

11、副镇长周宁:负责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战略实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卫生健康、医疗救助、养老、医疗、爱卫、乡村治理和残联等工作。

联系卫健局、医保局、残联、疾控中心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分管民生事业服务站、盘安卫生院。抓好中医中药产业发展。

12、司法所所长朱喜亮:负责司法所、法治政府建设、劳动力维权、法律援助、“八五”普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司法调解等工作。

联系司法局和法制办。分管盘安司法所。

13、综合执法队队长岳剑春:负责综合执法、违法建筑管理、护林防火、自然资源、耕地保护、不动产登记、宅基地审批和村庄规划等工作。

联系自然资源局。分管综合执法队。

14、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史昌宏:负责农业农村、粮食安全和农村“厕所革命”等工作。

联系农业农村局、能源办。分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盘安水管所。

1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苏世平:负责主动创稳、平安创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维稳、防邪和禁毒等工作。

联系综治中心和禁毒办。分管平安法治办公室

16、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刘旭峰:负责农村道路建设、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路长制、农村公路养护、污水处理厂、住房保障、城市更新、村镇建设、交通劝导站和农特产品运营中心管理等工作。

联系交运局、住建局、公安局和交警大队。

17、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中心主任陈琳:负责科协、科技、文物保护、文体广电、农业保险、旅游和农机等工作。

联系科技局、文旅局和农机服务中心。分管镇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18、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柳统军:负责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劳务输转、农村人饮、水利水保、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护林员、公益性岗位和就业帮扶工厂组建等工作。

联系人社局、水务局。

19、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副主任马淑娟:协助党委副书记抓好平安建设和综治政法工作。负责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光伏发电、招商引资、电子商务、发展改革、物价、妇女儿童、民营经济和供销等工作。

联系发改局、商务局、妇联、招商中心和供销联社。

20、综合执法队副队长王亚荣:配合岳剑春做好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农技、林果业建设、林长制和林改草改等工作。抓好林果产业和畜牧产业的发展。

联系农技中心、果业服务中心和林草中心。抓好果品产业和畜牧产业的发展。

21、党群服务中心主任柳岩:负责村级财务、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股份经济合作社运行(公司化改革)、村集体经济发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合作社规范化运行和家庭农场培育等工作。

联系政务中心和经管站。分管党群服务中心。

分工中未明确事项按归口靠近原则分管,所有领导按照“一岗双责”制度抓好分管领域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庄浪县盘安镇盘安街001号

邮政编码:744601

办公电话:0933-6954020

上班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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