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柳梁镇人民政府

  • 时间:2025-06-20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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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柳梁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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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推进乡村振兴。

(二)落实基层管党治党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管理、发展工作,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加强人民武装、民族宗教等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规范经济管理,组织指导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引导和发展特色产业,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引进、示范和推广先进农业实用技术;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产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产业现代 化;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群众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四)加强社会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人居环境;推进政务、村务公开;抓好卫生健康、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工作;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强化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完善应急管理体制,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发展公益事业,强化公共服务;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发展科教文卫事业,建设健康农村,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促进乡风文明;制订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六)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强化民主法制宣传教育,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基层社会建设,促进社会 组织健康发展。

(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好派驻单位人员。

(八)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

(九)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内设机构,均为股级。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镇党委、政府日常工作和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民族宗教、档案管理、机关后勤等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

(三)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负责乡村振兴战略和乡村发展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承担经济发展和企业管理服务、改水改厕等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招商引资、统计、审计、民政、卫生健康、计生、体育等社会事务,负责扶贫开发政策和强农惠农措施的贯彻落实,承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

(四)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综治维稳、信访、矛盾纠纷化解,承担禁毒、反邪教、扫黑除恶等工作,负责拟订实施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应急救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消防安全等工作。

(五)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辖区国土空间规划和“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承担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审批、农用地转用审核上报及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指导、协调和实施自然资源、林政管理、造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污染事故与生态破坏事件查处。

设监察室,与纪委合署办公。设人民武装部,负责国防动员、征兵、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工作。设人大办公室,负责人大工作。

第五条  柳梁镇设6个下属事业单位,均为正科级。

(一)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加挂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牌子)。负责农业、农机技术推广工作,负责林果业、畜牧业和水利水保等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组建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培育、推进特色优势产业开发,负责动植物疫病日常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工作。

(二)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加挂农村公路管理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文化站牌子)。负责组织农民培训、劳务输转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养护、路政管理及道路运输、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承担乡村舞台建设、乡村文化事业发展、农家书屋建设、乡村特色旅游开发服务职责,负责文化建设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负责文化广播影视服务工作。

(三)政务服务中心。承担合作医疗服务、社会保险服务、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救助办理、农机具补贴申报等便民服务职责。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社会治安防控措施的落实,指导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服务、社会公共安全保障服务等职责。

(五)综合行政执法队。承担辖区内交通、农业、乡村文化市场、生态环境、绿化、林政、村镇规划等领域综合执法职责。

(六)乡村振兴工作站。负责拟订辖区脱贫攻坚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和省、市确定的扶贫标准,抓好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管理、扶贫监测、统计工作。协调做好东西部扶贫协作、中央、省市定点帮扶和社会帮扶有关工作。

第七条  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三、部门领导

柳宝山(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马平原(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宋晓明(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负责能源、节能减排、绿色建材产业链、厕所革命等工作。  

分管站室:镇人大办

陈  敏(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政协工作站站长):负责基层组织建设、政治协商、平安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干部考核及教育培训、精神文明、统战、民族宗教、教育、工会、团委、科协、工商联、红十字会、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平凉红牛产业链、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考核工作。协助党委书记处理镇党委日常工作。

分管站室:机关后勤、镇党政综合办公室、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赵富杰(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县监委派出柳梁镇监察室主任):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管小微权力运行、巡视巡察、“三抓三促”等工作。

分管站室:镇纪委办公室、镇监察室

马红斌(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兼党建办主任):负责基层党建、设施蔬菜产业链和党建办工作。分管合作社规范化提升、股份经济合作社实体运营管理、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协管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

分管站室: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王亚明(宣传委员、副镇长):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汛抗旱、防震减灾、交通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坝库安全、电力、水务、农机、农机具补贴、工业经济、民营经济、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加工制造产业链、发展改革、财税金融等工作。

柳晓东(党委委员、副镇长):负责财务审计、政府采购、农业农村及规划审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科技、乡村治理等工作。分管自然资源、规划审批、宅基地审批、农用地转用、设施农用地审批、高标准农田建设、光伏发电等工作。

柳彦林(党委委员、武装部长):负责武装、国防动员、征兵、民兵预备役建设工作。分管退役军人事务、“双拥”等工作。

分管站室:镇武装部、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李静静(副镇长):负责统计调查、农房抗震改造、住房安全、惠农政策落实、医疗保障工作。分管新农保、新农合、文化旅游、文物保护、文旅康养产业链、妇女儿童、积分超市等工作。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庄浪县柳梁镇柳梁街06号

邮政编码:744602

办公电话:0933-670012

上班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五、下属事业单位:

(一)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庄浪县柳梁镇柳梁街06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3-6710012

主要职责: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核定事业编制10名,设主任1名。主要职责:负责乡村振兴战略的组织实施和扶贫开发政策、强农惠农措施的贯彻落实;负责农业、农机技术推广、林果业、畜牧业和水利水保等服务工作;承担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组建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特色优势产业开发等工作;负责动植物疫病日常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工作等。

(二)党群服务中心(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办公地址:庄浪县柳梁镇柳梁街06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3-6710012

主要职责: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核定事业编制8名,设主任1名。主要职责:负责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卫生健康和农村宅基地申报、农用地转用、农机具补贴等综合便民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工作;负责推行“一站式”服务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负责“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办受理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负责民生事务的服务协调工作;承担劳务输转、农民培训等工作。

(三)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办公地址:庄浪县柳梁镇柳梁街06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3-6710012

主要职责: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核定事业编制7名,设主任1名。主要职责:负责乡村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乡村特色旅游开发服务、文化事业发展、农家书屋建设、文体广播影视等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

(四)综合执法队。

办公地址:庄浪县柳梁镇柳梁街06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3-6710012

主要职责:办公地址:庄浪县柳梁镇柳梁街06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3-6710012

主要职责: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核定事业编制10名,设队长1名、副队长1名。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救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路政养护等工作。承担辖区内交通、农业、乡村文化市场、生态环境、绿化、林政、村镇规划等领域综合执法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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