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时间:2023-09-24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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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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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全县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城市建设和管理各项专项规划。

(二)负责全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组织及指挥调度工作;负责组织城市管理专项活动和重大执法活动;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城管执法的保障工作。

(三)依法在城市管理领域内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

(四)负责城市规划区域内向社会公众开放、供公共使用和活动的道路、公园、广场、绿地、体育场地、公共停车场、公共交通换乘站、城市滨水区域等公共空间秩序管理的职责;承担城市规划区域内所有土地上的违法建设的治理责任;负责非建设类临时占道、挖掘修复的许可;负责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公共场地举办宣传活动的审批。

(五)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负责拟定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市容环境卫生整治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置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及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和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六)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负责城市绿化树木移栽、砍伐的审批工作;参与制定城市绿化规划。

(七)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制定物业管理制度及服务标准;负责城区供热、城市燃气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燃气经营许可;负责县城路灯、城区亮化设施的管理维护。

(八)负责行业领域内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参与监控和配合处置城市各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九)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队伍的监督、考核工作。

(十)承担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党务、政务、文电、宣传、信息、档案、保密、信访、后勤、帮困扶贫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起草和修订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政府热线和网站留言;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承办大型会议;负责局机关财务、劳资及报表等;办理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法制督查股。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情况进行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活动中的违纪违规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负责综合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负责县级综合执法案件的审核;负责城市管理问题分解、责任认定,指挥、派遣、督办、协调处置城市管理问题;负责综合执法强制执行案件的相关工作;负责综合执法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听证工作;负责局系统普法教育和法规宣传工作。

(三)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负责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处理;负责城市管理中信息采集、分类、处理和报送的管理;负责指导智慧城管的规划、建设、管理、运行工作;负责督查、考核评价智慧城管运行效果。

三、部门领导:

局  长:张选良

副局长:张润祥

副局长:刘世杰

纪检组长:曹岚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庄浪县南城区人社大厦5楼

邮政编码:744600

办公电话:0933-6823233

上班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五、下属事业单位:

(一)庄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一大队

办公地址:南城区人社大厦一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3-5939909

主要负责人:苏晓斌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各中队工作;负责拟定全县性重大城管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的工作方案、意见和办法等,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查处或组织查处全县有重大影响的市容、环卫、市政、绿化及其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等方面的违法案件、跨区域重大案件;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重大案件的上报备案工作;负责统筹协调、组织调度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城管执法的保障工作;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机制,负责处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域重大突发性违法事件;受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举报和投诉;负责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业务考核和队伍的规范化建设;负责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行风建设,拟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队容风纪管理规定、督察办法、城管执法工作规范和行为规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庄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二大队

办公地址:南城区人社大厦一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3-  5999781

主要负责人:党晓峰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各中队工作;负责拟定全县性重大城管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的工作方案、意见和办法等,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查处或组织查处全县有重大影响的市容、环卫、市政、绿化及其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等方面的违法案件、跨区域重大案件;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重大案件的上报备案工作;负责统筹协调、组织调度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城管执法的保障工作;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机制,负责处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域重大突发性违法事件;受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举报和投诉;负责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业务考核和队伍的规范化建设;负责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行风建设,拟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队容风纪管理规定、督察办法、城管执法工作规范和行为规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庄浪县公用事业管理局

办公地址:南城区人社大厦六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3-  5915997

主要负责人:张晓峰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物业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行业发展目标及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公用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制订相关措施、办法,并指导协调和负责组织实施;负责拟定城区物业管理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城区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业监管、准入审批工作;负责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报、督促年检;参与房屋的竣工验收;负责城市道路、路灯亮化、排水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和日常管理;负责城区污水处理工作;负责燃气、供热和物业管理工作。

(四)庄浪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办公地址:南城区人社大厦六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3-  5933729

主要负责人:魏辉

主要职责: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环境的清扫保洁,维护市容市貌;负责城市道路、公共设施的清扫保洁、垃圾等废弃物的收集、清运、处理等管理工作;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工作。

(五)庄浪县城区园林绿化管理局

办公地址:南城区人社大厦六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3-  5938120

主要负责人:梁效君

主要职责:负责城区园林绿化管理包括游乐场所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公共绿地、行道树、广场、花园和名树古木等园林设施等管理工作;负责公共绿地的清扫保洁、防火、防盗、病虫害防治、修剪、施肥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公园广场的清扫保洁以及公用设施维护、维修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区公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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