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商务局

  • 时间:2020-08-28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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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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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商务领域有关制度、标准和发展规划,研究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进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市场体系建设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农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

(五)承担重要消费品市场运行监测分析,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酒类商品流通、成品油市场和拍卖、汽车流通、旧货流通、再生资源回收等特殊流通行业的监督管理。

(六)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负责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负责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政策,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八)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制定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和管理外商投资进出口工作,制定我县境外投资管理具体政策,负责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经营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协调审核县内企业对外投资项目,管理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民间组织对我县的无偿援助项目及赠款,负责中欧班列和南亚国际货运班列发运协调和管理职责。

(九)负责归口管理和实施各类涉外商务、招商引资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制定并实施赴境外举办上述活动的相关政策,负责国外(境外)常驻我县商务代表机构的设立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出国商务考察团组的协调审批工作。

(十)负责商务和招商业务指导、队伍建设,指导商务、招商领域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一)负责商务和招商新闻发布会、宣传工作和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

(十二)分析研究全县外商投资情况,协调解决外来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保护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商务领域的法律事务。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电子商务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定全县电子商务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县、乡、村电商网点建设和运营工作,培训电商从业人员,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分析,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电商领域市场监管工作,承担省市县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和电商扶贫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再就业商城、副食品批发市场和商贸大厦的管理工作。

(十五)管理全县招商引资及经济合作工作,负责编制全县招商引资及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目标,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并组织实施。

(十六)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和重点经济合作项目的收集、推介、洽谈、签约工作。

(十七)职能转变。加强和优化服务商务经济和地方招商引资发展的能力建设,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强化商事制度改革和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简化酒类商品批发许可和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对零售商促销活动备案、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备案和招商引资项目资格审查等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商务局负责拟订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酒类安全的监督管理。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党建、党风廉政、对外宣传、政务公开、文稿起草、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督查督办等工作。

(二)商贸流通和市场股。拟订全县商务领域物流、商贸服务业、市场体系、招商引资、对外经济合作、对外贸易、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拟订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负责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农产品的进出口管理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市场运行监测分析。负责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推进放管服改革,负责对酒类商品流通、成品油、再生资源回收、拍卖、直销、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电子商务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电商领域市场监管工作。承担省市县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和电商扶贫相关工作。

(三)招商引资股。管理全县招商引资及经济合作工作,负责编制全县招商引资及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招商引资服务管理和重点经济合作项目的收集、推介、洽谈、签约。组织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的调研、论证、审核。对全县招商引资项目进行跟踪服务。负责归口管理和实施各类涉外商务、招商引资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三、部门领导:

局  长:张向京

副局长:李小玲

副局长:李小贤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庄浪县水洛镇东关街01号

邮政编码:744600

办公电话:0933-6621021

上班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五、下属事业单位:

(一)庄浪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庄浪县南城区南城花园5号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3- 6621869

负责人:杨雪鸿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电子商务体系建设,负责县乡村三级电商服务站点的公共指导服务,组织开展电子商务行业培训,负责全县电商领域相关数据报表统计、监测、分析。

2.庄浪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庄浪县水洛镇东关街01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3-  6820884

负责人:王胜红

主要职责:管理全县招商引资及经济合作工作,负责编制全县招商引资及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招商引资服务管理和重点经济合作项目的收集、推介、洽谈、签约。组织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的调研、论证、审核。对全县招商引资项目进行跟踪服务。负责归口管理和实施各类涉外商务、招商引资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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