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交通运输局

  • 时间:2023-09-17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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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涉及全县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负责拟定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管理,制定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有关规定、技术标准和运营程序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发展预测、经济运行分析和信息引导工作;拟定物流业发展规划、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道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城乡客货运输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汽车维修市场、车辆租赁、机动车维修检测、驾驶员培训、运输服务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提出全县公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督管理;拟定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规定、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定额、工程造价和工程招投标工作。

(六)负责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前期论证、立项审查、项目实施及实施中的协调监督和竣工验收;负责全县道路路政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县乡公路养护工作,组织对公路水毁等自然灾害阻断交通的紧急抢修。

(七)负责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公路、水路行业应急管理工作;依法对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负责全县水上交通安全和旅游湖泊、渡口、水厂船舶的安全设施的监督检验工作。

(八)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 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政策研究,参与制定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管理制度等。

(十)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全县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及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工作。

(十一)承担县交通运输系统职能范围内相关执法门类(国省干线、农村公路路政巡查、执法、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公路超限超载治理等)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十二)负责提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年度经济责任目标的考核意见并组织实施,检查监督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落实。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全局行政事务和办公事务管理。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的计划安排、组织实施、信息沟通、协调控制、监督检查等。协助领导集体制定、实施决策,收集整理提供各种信息和资料,研究掌握有关工作的方针、政策,并提供各种决策方案和建议。统筹完善各类规章制度,规范机关工作秩序,保证机关行政工作高效运转。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完成上传下达任务。负责起草各种文件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办理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负责各类数据统计报送工作。负责人事报表和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完成计划生育报表,完成计划生育考核。负责来人来信来访处理、协调维稳、打击邪教活动。负责各类考试、通报,年度单位各项考核的协调、衔接,考核下属各单位及各股室,负责单位干部日常管理考勤。负责意识形态、新闻宣传、信息化建设、计划生育、史志编撰、群团组织及老干部等方面工作。负责交通行业改革,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政务服务具体工作。负责工会、禁毒等方面工作。组织开展重大调研活动及行业宏观政策研究,拟订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依法行政和法制宣传教育,行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理论学习和培训等党务方面的工作。负责联系帮扶村所在乡镇,帮助当地群众加强产业开发,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生产生活水平。督导局属单位完成精准扶贫工作任务,统计报送精准扶贫信息、数据。负责政策研究、法制建设、交通行业改革。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后勤保障。

(二)财务审计股

负责本单位及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工资报表及报批。负责机关及局属单位财务预算及资金使用管理,国有资本、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管理。拟定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配合开展相关内部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行业财务会计、国有资本、资产及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建设筹融资、行业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及有关预决算编制、资金使用管理。指导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管理项目建设资金和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参与审查重要经济合同。负责国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全县扶贫项目中交通项目资金审核拨付。负责招商引资,协助进行农民工工资管理。负责后勤物资购置、后勤接待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规划建设股

负责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等各种规划、计划,建立健全项目数据库,完成各类工程项目相关统计报表工作。负责提出公路及运输站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行业综合统计、经济运行分析和交通扶贫综合管理。参与编制交通公路建设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农村公路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负责公路、运输站场建设项目立项论证和前期管理,组织工程招投标。按照审批权限,负责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批。配合各设计单位完成项目测量设计,做好交通行业的技术规范、组织推行工作。负责对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计划的审核并监督执行情况。负责制定各类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和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监督指导,包括村组道路、大中修工程、小修保养、危桥改造、绿化工程及其他工程项目。负责设计变更管理,对设计变更方案进行论证、审核。负责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公路桥涵)关键工序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审核。参与处理一般质量问题,以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鉴定。负责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所有工程资料、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协助科研项目立项、管理和实施,做好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推广。负责全县交通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负责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或指导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交、竣工验收。 负责监管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市场,指导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组织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负责做好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填报。负责工程建设领域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及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政策、法规、规定、规范、标准、规程。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农村公路的新建、改建、扩建及改善等交通工程项目的日常质量监督工作。负责交通工程质量鉴定工作,参与监督项目的交(竣)工验收。组织交通工程监理、造价、试验检测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对我县交通工程试验检测市场实施动态管理,对工程监理、试验检测单位及其人员资格进行审核。组织交通工程质量问题的调查论证,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处理。协助配合由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组织的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工程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负责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及竣工验收。负责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负责全域无垃圾、“四好农村路”创建、质量提升、信用体系建设、公路灾毁保险等方面工作。负责交通扶贫工作,包括扶贫项目审批、监管、数据统计报送等。负责工程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及时总结发现典型经验做法、工作亮点,做好职责范围内工作的信息报道。负责职权范围内工作相关的投诉、建议、留言、信访问题办理,以及文件材料起草、资料收集整理、数据报送等各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配合其它股室完成相应工作。

(四)运输安全股

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拟订并监督实施道路运输、公路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及应急预案。负责道路运输及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道路运输源头安全监督及运营安全管理。依法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组织行业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全县运输行业监督管理,承担交通物流市场管理工作,协调联系邮政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运输行业相关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运输行业行政审批。参与拟订综合运输发展政策和标准。负责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负责邮政物流寄递、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市场和行政审批监管。负责非公经济发展相关工作。负责道路运输行业扫黑除恶工作指导、监督。负责职责范围内工作相关的投诉、建议、留言、信访问题办理,以及文件材料起草、资料收集整理、数据报送等各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积极配合其它股室完成相应工作。

(五)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负责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设置非公路标志牌、涉路施工等3项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受理和现场勘验,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与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衔接,向大件运输并联许可系统上传数据等工作。负责国省干线、农村公路路政巡查、执法等工作。负责国省干线公路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受理和事中事后监管。负责国省干线、农村道路超限运输治理、路政稽查、执法等工作。负责道路旅客运输(包括旅游客车、旅游包车)、客运站场、货物运输(包括危货运输)、货运站场、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检测、汽车租赁、城市公交、出租车(包括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等运输市场行政执法。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方面行政执法。负责水路运政行政执法。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执法领域安全生产等工作。协助做好运输秩序监管。协助做好辖区内路域环境整治。协助做好司法衔接、大案要案督办、跨区域行政执法行动。承办职责范围内信访、投诉问题线索调查处理。

(六)政务服务中心

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办理。指导、协调相应股室、下属单位做好政务服务各项工作。负责做好窗口有关资料、数据的收集汇总工作。遵守县政务服务中心各项工作纪律。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高速公路项目协调办

负责衔接高速公路项目办,协调联系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有关部门和乡镇做好征地拆迁放线、土地丈量、登记等各项工作。负责配合高速公路项目办和项目施工单位,协调解决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负责职责范围内工作相关的投诉、建议、留言、信访问题办理,以及文件材料起草、资料收集整理、数据报送等各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领导

局   长:李晓鹏

副局长:刘沛宇

副局长:谢广红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庄浪县统办楼206室

邮政编码:744600

办公电话:0933-6820845

上班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五、下属事业单位:

(一)庄浪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办公地址:庄浪县水洛镇滨河南路39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3-6621430

主要负责人:张平和

主要职责:负责实施全县道路运输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的日常监管工作,主要是抓好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搬运装卸、运输服务、出租汽车(含网约车)客运、城市(含城乡)公交、汽车租赁等工作,负责职权范围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和资质管理、联合庄浪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庄浪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维护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二)庄浪县地方公路管理站

办公地址:庄浪县南城区人社大厦404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3-6621336

主要负责人:孙亚飞

主要职责:负责县域地方公路的规划建设与日常养护,为地方公路的完好、畅通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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