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卫生健康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和建议。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依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方案,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医疗卫生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我县药品增补目录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追踪评价。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七)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地方性政策。
(九)拟订并实施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做好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拟订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统计调查。组织做好卫生行业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十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措施,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领域的中医药建设,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协调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和中医药相关产业建设。
(十二)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县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公众健康权益保障工作,维护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和老年人合法权益,做好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文秘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安全生产、督查督办、新闻发布、宣传报道、卫生统计医疗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党的建设,承担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二)人事教育股。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评审、干部教育培训、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继续教育和培训进修等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离退休人员管理,负责机关公务员和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和医德医风考评工作,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评估管理及重点学科建设,配合主管部门完成人才引进和招考录用工作。
(三)规划财务股。负责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系统内资源配置与基础设施项目、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拟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机关和所属预算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接待等工作。组织落实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指导、监督基层卫生机构建设和下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国有资产和专项资金管理,指导、监督卫生健康事业经费的管理使用。
(四)医政股。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医疗机构、指导各类医疗卫生单位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落实监督工作规范,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负责其他行政审批职能及上级下放委托的审批事项,政务服务窗口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律解释等工作,拟订公立医院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提出医疗服务和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建议。开展药品使用检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监测预警。负责全县药品、医用耗材和器械集中统一招标采购管理,对医疗机构大型医疗设备的配置进行监管。负责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医疗机构设置许可,依法处理医疗纠纷,协调医患关系,组织公民无偿献血、组织全县医师、护士执业资格的考核、认定、注册和变更,负责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及相关管理工作,对重大灾害、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承担全县信息化建设工作。
(五)公共卫生股。承担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拟订相关规划和预案,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措施。负责拟订重大疾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防治规划,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考核、评估。组织开展卫生保健服务,落实健康教育各项措施,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工作。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牵头履约工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负责拟订全县国民营养规划、计划,指导全县食品营养工作。落实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六)中医药管理股。负责中医药事业发展,包括中医医政、科研、教育及人才培养、中医药信息化建设,中医机构、人员准入、广告审核等。制定并实施全县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人才发展规划和全县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规划。组织实施基层中医药工作,指导其他医疗卫生健康机构中医药工作,规范中医医疗服务秩序。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及名中医评选等相关工作。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中医药文化建设、养生保健及旅游产品开发。制定并组织实施中医药医养结合政策,组织开展全县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交流合作和中医药相关产业建设。
(七)人口健康权益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研究提出促进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健康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计划生育审核工作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建议。落实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协助做好老年人维权和优待工作。落实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倾斜照顾政策,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均衡发展。落实健康帮扶政策措施,保障贫困人口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医疗保障水平。
三、单位领导
李军书:县卫健党工委书记、县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卫健党工委、卫健局全盘工作。
李晓岚:县卫健党工委副书记、县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党建党务,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行风建设,政务,保密机要,依法行政,卫生统计,宣传,干部教育管理及行风建设,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医政医改,医疗设备配备管理,医疗废物处置,院感防控,信息化与网络安全,监督执法,医学鉴定,中医医药管理,安全生产,消防,防震减灾,卫生应急与医疗保障,产品质量监管,信访及医疗纠纷调处,人大、政协提案办理,工青妇及统战工作,综治维稳,禁毒防邪,征兵双拥,文明城市创建及城市更新工作;联系爱卫办;分管党建办、办公室、人事教育股、医政股、采购办、医改办、医疗机构监管服务中心、中医药管理股、政务大厅卫健局窗口、应急办。
李连仲:县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财务、审计,规划、项目建设,国有资产,机关后勤,医疗机构物资采购审批,招商引资,公共卫生,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职业健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食品安全,节能减排,乡村振兴,驻村帮扶,东西部协作等对口帮扶工作;联系防控办工作;分管规划财务股、审计股、公共卫生股、健康振兴办。
郭 捷:县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 主持计生协会日常工作;协管抓好综治维稳,禁毒防邪,征兵双拥,招生体检,干部保健,医养结合,老龄健康,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审核及政策兑现,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分管人口健康权益股、保健办、健康教育所、老龄办、流动办。
牛复兴:县爱卫办主任。主持爱卫办日常工作;负责爱国卫生运动,环境保护,无偿献血,卫生改厕,无烟单位创建,全国卫生城市成果巩固,全域无垃圾治理;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协管抓好文明城市创建及城市更新等工作;分管爱卫办、献血办。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水洛镇南河北路2号
邮政编码:744699
办公电话:0933-6621301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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