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医疗保障局

  • 时间:2023-08-26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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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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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县医疗保障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落实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 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监测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监测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五)组织实施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运行和动态监测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配合开展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以及结算管理并监督实施。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开展医疗保障市级和县级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县医保局应完善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本部门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预决算、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机关财务、督查督办、后勤保障、宣传、扶贫帮扶等工作。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医疗救助资金使用计划和待遇支付工作。负责编制医保基金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定期分析各项基金支出动态,建立预警机制。负责各类报表的编制、统计分析、整理归档。

(二)业务股。贯彻执行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负责对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待遇领取的稽核、内部监督和检查,社会保险举报案件的立案调查,行政应诉等。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贯彻执行省、市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监测机制,拟订医疗保险业务经办管理办法、业务经办流程。拟订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负责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承担医疗保障政策法规宣传、信息发布、咨询服务等工作。

 三、部门领导:

 党 组 书 记、局 长:董建龙

 党组成员、副局长:崔军强、朱燕霞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水洛镇东关街206号

 邮政编码:744600

 办公电话:0933-6828858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五、下属事业单位:庄浪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水洛镇东关街206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3- 6622956

 医 保 中 心 主 任:蒙旭伟

 医保中心副主任:魏江峰、朱引兄

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法规,负责贯彻执行全县医疗保险业务经办规程、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缴费核定、权益记录;向税务机关提供基金征缴所需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参保登记、核定缴费等相关信息。(三)负责全县参保居民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异地就医备案,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备案;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职工大额医疗保险、离休干部医疗待遇的手工(零星)报销。)承担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基金预算草案、决算草案编制工作;负责基金预算的执行,在规定时间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用款计划,定期报告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定期向社会公布参保、基金收入、支出、结余情况负责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按时足额支付医疗保险待遇数据推送及汇总)负责全县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受理定点申请,组织开展评估、协商谈判及协议签订工作,指导医药机构医保业务经办工作;负责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费用的审核、结算上报工作;负责开展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稽核、绩效考核等工作,监督其医保政策规定的正确执行,保障参保职工利益。)负责为全县用人单位建立档案,记录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缴费等医疗保险数据,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负责及指导各项业务资料的整理归档)完成市医保局及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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